《表2 2017年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流通业集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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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省域层面数据的我国流通业集聚不平衡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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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了解区域间流通业产业集聚发展的不平衡性,按照就近原则,以2017年为例,比较各地流通业的集聚度,部分省(市、自治区)流通业集聚度见表2所示。由表2可知,2017年流通产业集聚度排名前十的省(市、自治区)有5个在东部,分别为上海、北京、海南、天津和辽宁;有1个在中部,是湖北;有4个在西部,分别为重庆、陕西、内蒙古和青海。其中,上海、北京和海南的流通业集聚度最高,分别为2.240、1.841和1.674。2017年流通业集聚度排名最后十位的省(市、自治区)有4个在东部,分别为福建、河北、江苏和浙江;有2个在中部,分别为江西、湖南;另外4个在西部,分别为广西、贵州、新疆和西藏。其中,西藏、浙江和江苏的流通业集聚度最低,分别为0.638、0.720和0.721。这一结果也让笔者感到意外:2017年我国流通业集聚发展程度排名前十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并不少,占了四成,而在流通业集聚度排名末十位的省份中,东部地区占有四成,其中浙江和江苏分居最后第二和第三位。一般而言,流通业作为与消费活动最为接近的产业之一,一般会更多地集中在商业活动密集的地方,东部地区北京、上海都是重要的商业集聚地,因此流通业集聚度也非常高,重庆作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商业中心,也是流通业的重要集聚地;而东部地区浙江和江苏两个省份流通业集聚程度在全国却排名靠后,原因可能在于两地的流通业发展比较特殊,目前是大型流通集团和中小型流通业态大量并存,而中小企业居多,客观上拉低了流通业集聚水平。计算可得,江苏和浙江流通业从业人数占地区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10.1%和7.9%,明显低于北京、上海等东部地区,同时也低于重庆、湖北等中西部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