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测定结果:ICP-MS法测定喜炎平注射液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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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MS法测定喜炎平注射液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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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表示未检出,低于检测限;“

按拟定方法测定大生产20批样品,各元素残留量测定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本品每毫升含Pb不得超过0.6μg、Cd不得超过0.15μg、As不得超过0.3μg、Hg不得超过0.1μg、Cu不得超过7.5μg[9]、Co不得超过0.25μg、V不得超过0.5μg、Ni不得超过1μg、Ag不得超过0.5μg、Li不得超过12.5μg、Sb不得超过4.5μg、Sn不得超过30μg、Cr不得超过55μg、Ba不得超过35μg[21]、Fe不得超过65μg[22]、Al不得超过50μg[23]、Bi不得超过0.6μg[21]。结果表明,20批大生产批次喜炎平注射液的Li、Al、V、Cr、Fe、Co、Ni、Cu、As、Ag、Cd、Sn、Sb、Pb、Bi元素检测结果均小于限度要求,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