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建区各乡镇202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及距离麦庐垃圾处理场的距离》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模式的确定首先要考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农村人口密度、能源结构、季节变化、生活习俗、经济状况、废品回收习惯和住房面积等均为影响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因素[2,12]。由于现有的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统计资料欠缺,国内研究学者主要根据抽样统计或根据相关统计年鉴推算有关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勒琪等[17]通过分层抽样调查得到我国中部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平均产生量为0.81 kg/(人·d),同时提出由于农户可能将秸秆、花卉和畜禽粪便等与厨余垃圾混合称重,使得最大值达到8 kg/(人·d)。张强等[18]采用调查表方式得到中部某市农村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为0.79 kg/(人·d)。由于采用不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袁业强[19]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江西省27个村庄进行调查,得到农村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为2.03 kg/(人·d),但如果去除渣土、石块、废旧木料等生产性和建筑垃圾,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3 kg/(人·d)。参考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不影响本研究模型的应用实效性基础上,选取新建区农村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3 kg/(人·d),并在新建区各乡镇2018年人口数量和地理位置资料基础上,可得新建区各乡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及各乡镇一级转运站与麦庐垃圾处理场的距离如表2所示,各乡镇一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间的距离如表3所示。各个一级转运站与垃圾处理场空间位置如图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561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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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王雪峰、杨芳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