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分析》
注:*绿化垃圾,由于部分绿化垃圾进入了末端处理设施,因此这里将其与垃圾中的少量竹木类一并统计。
2018年深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情况如表2所示,总的回收利用率,即再生资源回收量与环卫系统分流量(不包括有害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比值,达29.3%,其中89%是通过传统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的,保洁人员、废品回收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日本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20.2%(不包括焚烧处理与灾害废物利用)[6]。虽然深圳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经超过了日本的平均水平,但距离《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35%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图表编号 | XD0015972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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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王涵、李欢、殷铭、杜昕睿、胡涛、周颖君、李天骄、刘建国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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