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处理对花生植株性状的影响》
说明:同列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差异达5%显著水平。下同。
从表1可以看出,T1及T4处理较对照提高了。主茎高、侧枝长,主茎高分别比对照增加9.98%、8.95%,差异均达显著水平,侧枝长分别比对照增加8.30%、6.55%,差异均达显著水平;而在总枝数、结果枝数上,T1、T2处理与对照相当,T3处理低于对照,差异未达显著水平,T4处理显著低于对照。
图表编号 | XD0010506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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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郑国栋、黄金堂、龚屾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