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充电权出售收益:基于充电权交易的区域充电微市场运营策略》
“微市场”云端平台生成区域“微市场”充电价格,并对其他未充电用户出售充电权的收益进行分配。可充电用户中出价最低的用户(3号充电桩对应的用户)提交的充电权价格即为该时段成交的充电权价格,为0.13元/kWh。由式(5)可得15个可充电电动汽车用户在该时段购买充电权的总花费为13.65元,剩余未充电用户的期望充电权售卖总价为2.1元,未充电用户的期望充电权售卖总价低于可充电用户购买充电权的总花费,因此按照式(13)将可充电用户购买充电权的花费按比例分配给所有未充电的用户,分配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16号充电桩对应的用户充电权出售收益为0元,这是由于该用户设定的充电权价格为0元/kWh,因此无法获得相应收益。
图表编号 | XD001048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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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张纲、逯帅、刘永相、吴春燕、江冰、冯义、许庆强、肖宇华 |
绘制单位 |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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