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分级》
按照上述分级依据确定指标的评价标准,并将每个指标对WECC的影响程度划分为4个等级,分为Ⅰ、Ⅱ、Ⅲ和Ⅳ。每个指标对应的各个等级的标准范围见表5,其中Ⅰ级表示区域水环境有很强的承载能力,水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之间处于良好的协调发展状态;Ⅱ级表示区域水环境有较强承载能力,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水环境处于较协调发展状态,应加强水环境的治理力度,减轻人类社会对水环境的进一步影响,保证水环境持续健康的发展;Ⅲ级表示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水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不能协调发展,应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的治理程度;Ⅳ级表示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很弱,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水环境处于严重失调状态,水环境完全丧失了承载能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有发生水环境危机的可能。
图表编号 | XD0010454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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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张彦、李明然、李新德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保定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河北省保定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