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无人机防效试验处理》
注:处理1~8无人机高度:1.8m,用水量:600mL。
试验在余姚康绿蔬菜基地进行,试验管理措施与当地农业生产一致,符合试验要求。试验共设10个处理,每处理重复3次,共30个小区,具体见表1。于2017年10月23日施药1次,施药时青花菜处于莲座期。
图表编号 | XD0010431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孙梅梅、谌江华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处理1~8无人机高度:1.8m,用水量:600mL。
试验在余姚康绿蔬菜基地进行,试验管理措施与当地农业生产一致,符合试验要求。试验共设10个处理,每处理重复3次,共30个小区,具体见表1。于2017年10月23日施药1次,施药时青花菜处于莲座期。
图表编号 | XD0010431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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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孙梅梅、谌江华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