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
将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于我院就诊的120例重症肺炎患儿作为研究对象,重症肺炎的诊断参考《实用儿科学》[5]中的标准,且同时符合下列四项纳入标准:(1)吸氧无法缓解的呼吸困难与低氧血症;(2)出现精神萎靡、嗜睡甚至昏迷、抽搐等神经系统症状;(3)伴有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4)影像学检查显示肺部存在局灶性或弥漫性阴影。排除标准:(1)有先天性心脏病;(2)有免疫系统疾病;(3)伴有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4)有原发性神经系统疾病;(5)合并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等;(6)入院前服用过影响BNP或hsCRP等检测指标的药物。120例患儿按照临床结局分为92例痊愈出院组(A组)和28例死亡组(B组),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319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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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0 |
作者 | 蒋文良、毛国其 |
绘制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足医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