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营商便利度评价指标体系》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借鉴国际经验,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北京、上海、沈阳、成都、衢州等22个城市分两批进行了试评价。与世行的指标体系相比,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保留和丰富国际通行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融入了中国改革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3个维度,既体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又体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突出评价体系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创新性(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246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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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张潇尹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