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患者脾胃系统临床症状量表胃痛、胃胀、嗳气、恶心症状评分比较[M(Q),分]》
注:与治疗前比较,a P<0.05
治疗24周后,治疗组患者嗳气评分低于对照组(P<0.01)。24周、28周随访发现,两组患者胃痛、胃胀、恶心症状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0187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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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徐旖琪、傅诗书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安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安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