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燃油舱舱容计算:120m新型远洋渔船燃油舱保护设计》
按照规范要求,对于容积大于30 m3的燃油舱需要隔离,容积小于30 m3的燃油舱在保证“容积低于30 m3不隔离的燃油舱容积总和不能超过600 m3”的原则下按舱室位置及需求也可进行隔离。对2.3节中各区域的燃油舱舱容进行计算,并将本船型需要隔离的燃油舱在表中标示清楚,见表1。由表1可知,燃油舱舱容合计共2 260.36 m3,满足规格书中燃油舱2 000 m3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0180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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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李兰兰、王亚宁 |
绘制单位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