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静态驾驶适宜性综合判定标准》
式中x1、x2、x3、x4、x5、x6、x7分别为速度估计、动体视力、选择反应错误次数、选择反应时间、夜视力、深度知觉、处置判断的原始检测数据;Y为综合检测等级分类的判定指标值,一般在0.4~15取值,具体计算公式见文献[20]。根据综合评定值对驾驶员进行分类,分类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143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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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秦雅琴、胡浩玮、蒋玉博 |
绘制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