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宜居村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作者自制)》
软件中涉及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建筑设计和设备配置等环节有自身的行业规范或标准,并与一系列的相关原材料和产品相对应。因此,为保证公共设施科学合理地配置,本研究根据居民的需求层次,结合各项设施的国家、地区以及行业标准的建设要求和运行特点提出了各项设施合理的技术标准,即建立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例如:依据《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等配置文化设施功能,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功能和配置标准。规定一般文化活动室每处最小建筑规模为30m2,西部地区每处最小规模可为20m2。具体村庄文化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表2的规定。
图表编号 | XD0010128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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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李坤、李远、杨琼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