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低保家庭与低保边缘家庭居住结构差异》
从总体结构看,城市困难家庭总体自有产权比例达到67.99%,已经比房改初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困难家庭租赁比例(32%)还是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这个趋势与发达国家的住房结构特征也基本一致。以德国为例,2014年德国住房结构中租赁住房比例占55%,而在租赁群体分布上,中低收入家庭是住房租赁的主体。德国住房保障政策较为完备,保障了租赁居住家庭的住房负担长期稳定在一个均衡水平上。具体到我国的住房问题,剧烈波动的住房价格无论对于自有产权家庭还是租赁居住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那么现有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否能平滑城市困难家庭的住房负担,这是下文关注的核心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0041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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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王晶、江治强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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