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法规汇编 食品、学校、环境卫生部分》求取 ⇩

食品卫生部分1

一、肉类食品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统一领导屠宰场及场内卫生和兽医工作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知17

(一)对病、死猪防疫处理办法(草案)18

(二)病、死家禽处理办法(草案)20

(三)家禽几个主要传染病的鉴定提要21

(四)屠畜重要传染病的鉴定提要25

(五)屠畜重要侵袭病的鉴定提要37

(六)屠畜类症鉴别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服务部兽医卫生工作暂行规程46

中国食品公司 屠宰场建场及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70

中国食品公司 关于食品工厂清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系统冷藏库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75

湖南省屠宰场管理暂行办法79

二、罐头类食品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全国罐头工业卫生制度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罐头质量柝准(摘录)105

三、乳类食品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工业部全国乳品工厂试行卫生制度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二商业部、轻工业部 为联合颁发全国乳制品标准希贯彻执行的通知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商业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贯彻乳制品柝准的函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代乳粉试行标准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代乳糕(粉)试行柝准222

四、蛋类食品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城市服务部、食品工业部蛋制品加工厂生产卫生制度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城市服务部、食品工业部关于次蛋、次蛋品的处理暂行规定237

附:关于鸡蛋、次蛋分类的说明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城市服务部、食品工业部 蛋制品生产质量指标241

五、油脂类食品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工业部243

(一)食用植物油产品柝准243

(二)炼过的动物油及奶油产品柝准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植物油暂行柝准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猪油暂行标准275

六、粮谷类食品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原粮检验暂行柝准281

(一)玉米281

(二)大豆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成品粮检验暂行柝准285

(一)大米285

(二)小麦粉290

(三)小米291

(四)高粱米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薯类检验暂行柝准295

(一)甘薯片(于的地瓜片)295

(二)甘薯(俗称地瓜、白薯、红苕、番薯)296

七、饮料类食品298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298

附:(一)清凉饮食品化学检验柝准及说明301

(二)细菌检验技术参考302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为继续试行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函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工业部 汽水统一配方、质量、操作、检验法304

中央卫生研究所 人造饮料水(汽水)水质要求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商业部、轻工业部联合通知为提出关于白酒质量参考柝准希检查白酒质量,并对指标提出意见的函316

附:(一)甲醇检验法317

(二)染醇油检验法320

(三)铅的检验法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商业部为检发配制酒质量试行管理办法(草案)的函322

附:配制酒质量试行管理办法(草案)322

八、食品工业企业类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发科委、卫生部、轻工业部“关于管理食用合成染料的请示报告”及所拟“食用合成染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25

附:食用合成染料管理暂行办法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工业部、卫生部、中国食品工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颁发“在食品工业中防治疾病规划试行草案”的联合通知328

附:在食品工业中防治疾病规划试行草案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商业部 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 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柝准(摘录生产及防护地带的卫生分级、食品加工及调味品生产部分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颁发“铁路饮食卫生工作暂行办法”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卫生局转发北京局车站售货、旅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344

附:车站售货、旅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345

卫生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集市卫生管理的联合通知347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颁发“湖南省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48

湖南省食品各行业的卫生要求(草案)350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镇集市饮食摊担卫生管理的布告366

九、调味品368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368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关于统一调味粉含麸酸钠量柝准的通知36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369

(一)食盐暂行柝准(技术条件)369

(二)甘蔗白砂糖暂行柝准(技术条件)371

(三)甜菜白砂糖暂行柝准(技术条件)372

(四)甘蔗赤砂糖局订产品技术条件3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芳香油暂行柝准3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酱油中使用防腐剂问题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盐酸制酱油含砷量等柝准问题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冰醋酸制醋的卫生鉴定问题392

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关于停止利用制霉菌素菌种作为食品防霉剂的通知393

附件:关于制霉菌素种应用于酱油防霉中存在的问题393

十、瓜果3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输出入商品检验暂行柝准396

396

粉丝399

萃果402

柑桔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关于伊拉克蜜枣的使用和加强高温灭菌等措施的通知412

十一、食物中毒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试行办法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商业部、卫生部、劳动部、铁道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农药安全管理的规定(草案)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试行“有机磷农药中毒防治办法草稿”的通知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安部、化工部、商业部关于无色无臭农药必须染色的联合通知433

附:食品卫生判定柝准(草案)434

学校卫生部分449

一、卫生保健工作449

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情况的决定449

国务院 关于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和生活安排的规定452

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指示455

附:学校卫生医务人员职责4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健工作领导的联合指示459

卫生部、教育部 关于高中三年级建立学生健康记录卡片制度的通知462

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建立高中学生健康记录卡片制度的补充联合通知463

教育部 关于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465

卫生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检查办法”及“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检查不合格之规定”的补充、修正通知470

附件:471

一、修正补充后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检查办法”471

二、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检查不合格之规定474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在各级学校中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和加强体育运动的通知478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480

卫生部关于开展口腔卫生工作的通知483

教育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防治女学生月经病的通知484

附件:487

一、关于女学生经期卫生和劳动保护的几项原则规定487

二、注意月经期的卫生,进一步做好女学生的经期保健工作(宣传提纲)488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防治学生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的通知493

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伙食管理和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495

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与卫生有关部份摘录)498

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与卫生有关部份摘录)502

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507

卫生部、教育部、文化部、建筑工程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全国妇女联合会、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 关于试行“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509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重点试行“湖南省中、学防治近视眼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513

湖南省中、小学防治近视眼办法(试行草案)514

二、体育卫生工作525

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文化教育委员会广播事业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小学中推行少年广播体操的联合指示525

高等教育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部、青年团中央委员会1956年2月16日联合指示的附件“高等学校校医对学生从事体育运动应进行的几项卫生监督工作”527

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民族事务委员会、解放军总参谋部、广播事业局、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会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关于做好推行第四套广播体操工作的联合通知531

环境卫生部份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农业部、卫生部关于颁发“污水灌溉农田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部、卫生部 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的联合指示5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卫生部 关于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的通知538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544

城市公共厕所修建及管理的卫生规则(草案)548

卫生部转发国务院三办、四办“关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552

附:关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553

卫生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修正“关于杂骨收购储藏运输与加工应注意的卫生事项”的联合通知554

附:关于杂骨在收购、储藏、运输及加工中应注意的卫生事项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工作的通知5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卫生条文摘录)5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卫生部 关于加强城市自来水水质管理工作的通知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卫生部 关于加强厂矿生活用水管理和工业废弃物处理的通知560

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厅 为转发“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柝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56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柝准(国家计委、卫生部)565

湖南省卫生厅、交通厅 关于做好船舶、码头、仓库的除鼠和港站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的联合通知601

1964《卫生防疫法规汇编 食品、学校、环境卫生部分》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湖南省卫生防疫站编 1964 湖南省卫生防疫站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