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制度与实务》求取 ⇩

目录1

第一章 香港律师制度的渊源及其发展1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产生1

一、古代希腊的“辩护士”1

二、古代罗马的“代诉人”3

三、罗马帝国时期的职业律师4

第二节 英国早期诉讼律师的出现4

一、英国早期的“辩护律师”5

二、辩护律师产生的原因6

三、诉讼代办人的出现6

一、高级大律师地位的确立8

第三节 英国律师“二元制”的确立8

二、律师学院和大律师的产生、发展10

三、大律师与诉讼代办人的分野12

四、事务律师与诉讼代办人“合二为一”13

五、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二元制的确立14

第四节 香港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6

一、香港律师制度的产生16

二、香港律师的初步发展17

三、香港律师的迅速发展18

第二章 香港律师制度的特点21

第一节 大律师与事务律师21

一、两者业务范围的差别22

二、两者资格条件的差别23

三、其他方面的差别25

第二节 公诉人与辩护人27

一、检控机关及检控人员28

二、诉讼提起的方式30

三、控辩双方律师在庭上“唇枪舌战”31

第三节 律师与法官32

一、律师与法官的“互补”关系32

二、法官必须从律师中遴选33

三、法官不能重操律师“旧业”36

四、律师每次庭讼即获“实习法官”的机会37

第四节 律师与公证人38

一、执业事务律师兼任公证人38

二、公证人不对文书内容真实性负责39

三、中国委托公证人40

第三章 香港律师的管理模式41

第一节 香港当局的立法规范42

一、执业律师的主体法例42

二、《执业律师条例》的附属法例43

三、政府律师的主体法例50

四、政府律师的附属法例52

第二节 法院的依法监管53

一、法院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54

二、法院对律师的司法管辖权54

第三节 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56

一、律师会的行业自律管理57

二、大律师公会的行业自律管理60

第一节 事务律师资格的认许及撤销62

第四章 事务律师62

一、资格的认许条件63

二、资格的认许程序68

三、取得执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70

四、执业资格的丧失73

第二节 事务律师的执业范围74

一、代理非诉讼事务75

二、担任法律顾问76

三、承办诉讼事务76

四、参与法律援助77

六、参与法律的起草与修改78

五、提供公证和见证服务78

第三节 接案与退案规则79

一、接案的前提条件79

二、接办案件的能力和责任82

三、退案理由及合理通知83

第四节 公证人85

一、公证人资格条件85

二、取得执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88

三、公证人的业务范围、职责及任期89

四、香港、内地公证业务的协作90

第五章 大律师94

第一节 资格的认许及撤销94

一、资格的认许条件95

二、资格的认许程序98

三、实习大律师的实习期100

四、执业证书的取得104

五、执业资格的撤销或吊销106

第二节 御用大律师与资深大律师107

一、“御用大律师”的由来及其现状108

二、御用大律师审批程序110

三、御用大律师执业方面的限制111

四、关于御用大律师存废的争论112

五、香港政府的看法及大律师公会的改革114

一、大律师接案方式116

第三节 大律师接案方式及规则116

二、大律师的接案范围117

三、大律师的接案规则118

四、资深大律师的接案规则120

第六章 政府律师122

第一节 政府律师的来源及现状123

一、英国政府律师的形成123

二、香港政府律师的产生与职能124

三、香港政府律师现状125

第二节 律政司的政府律师126

一、律政署与律政司127

二、律政司各科的政府律师129

三、律政司法律专业人员137

一、法律援助署的政府律师141

第三节 其他法律机构的政府律师141

二、破产管理署的政府律师143

三、地政总署等机构的政府律师144

四、立法会等机构的政府律师146

第四节 政府律师的作用147

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148

二、充任检察官,维护社会公正148

三、参与民事诉讼,捍卫社会公共利益149

四、起草及修改法例,完善法律体系150

五、参与法律援助,营造崇尚法治的氛围151

第一节 外国律师在港执业问题由来153

第七章 外国律师和海外律师153

一、外国律师在港执业权的提出154

二、所涉各方的不同看法155

三、香港政府的部分让步157

四、有关外国律师执业等条例的颁布159

第二节 外国律师在港注册与执业162

一、外国律师的注册162

二、外国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164

三、外国律师在港执业规则164

四、外国律师在港执业及其作用165

第三节 海外律师资格考试167

一、海外律师资格的考试科目167

二、海外律师考试的豁免169

三、海外律师考试的进展170

四、考试资格证的申请及取得172

五、考试目的及对英文水平的要求173

第四节 海外律师在港执业174

一、海外律师资格的一般认许条件174

二、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认许资格条件175

三、海外律师认许程序177

第八章 事务律师的执业机构180

第一节 律师行及其组织形式180

一、律师行的成立181

二、律师行的名称182

三、律师行的笺头183

四、律师行的组织形式184

第二节 律师行的管理体制186

一、律师行的主任187

二、律师行的业务范围187

三、律师行的行政管理188

四、对办事处的监管189

五、对雇无律师资格人员的限制189

六、向律师会通报有关情况190

第三节 律师行的会计帐目191

一、律师行的收费192

二、律师行帐目192

三、会计师报告196

第四节 律师行业务推广宣传197

一、执业推广宣传的逐步规范198

二、原业务推广守则的主要内容199

三、现行执业推广宣传守则的主要内容201

第九章 其他律师的执业机构204

第一节 大律师行或大律师事务处204

一、大律师行的设立与管理205

三、大律师行对案卷的处理206

三、有关广告、招揽顾客和宣传的规定209

第二节 关于大律师行组织形式的讨论211

一、问题的提出211

二、英国的做法211

三、香港政府及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态度212

第三节 外国律师行与联营组织213

一、外国律师行的注册条件和程序213

二、外国律师行的管理215

三、向律师会呈报详情217

四、联营组织219

第十章 香港律师会220

第一节 律师会的宗旨与会员220

一、香港律师会的宗旨221

二、律师会的会员222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225

四、会员的会费226

第二节 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的选举227

一、会员大会227

二、会员大会的表决方式229

三、理事会的选举办法230

第三节 理事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233

一、理事会及其主要职能234

二、常务委员会的职能237

三、秘书长及秘书处243

第四节 律师会财务管理及其他244

一、财务管理244

二、律师会的收支情况246

三、律师会结业或解散时财产的处理249

第十一章 香港大律师公会250

第一节 大律师公会的宗旨与组成250

一、大律师公会的宗旨251

二、大律师公会的组成252

第二节 全体会员大会255

二、大律师公会特别大会256

一、大律师公会年度大会256

三、会员议案的提出、讨论和表决257

四、通知或文件的寄达及投票的代理259

第三节 执行委员会的选举与职责261

一、执行委员会的选举及成员的辞退261

二、执行委员会的职责263

三、专业特别委员会266

第四节 近期工作及财政267

一、推进法律双语化268

二、大力扶持青年大律师269

三、大律师公会的财政收支271

第一节 香港公证人协会274

第十二章 其他律师组织274

一、公证人协会的成立及其宗旨275

二、会员及会员大会277

三、理事会的组成及职权280

四、财务管理282

第二节 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283

一、协会的宗旨284

二、会员285

三、会员大会287

四、会董会289

五、会董会议事程序291

六、财务、会计和审计292

七、基本工作情况293

一、协会宗旨296

第三节 香港女律师协会296

二、会员资格及权利297

三、会员大会298

四、执行委员会299

五、协会章程的修改及协会的解散300

六、财务及债务301

七、近期主要工作302

第四节 香港实习律师协会305

一、协会的宗旨305

二、会员大会305

三、协会的基本工作情况306

第一节 执业律师的权利308

第十三章 执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308

一、代理权及拒绝代理权309

二、出庭权和拒绝继续出庭权310

三、会见权和取证权311

四、不负诽谤罪的权利311

五、示默权和保密权312

六、获酬权312

七、转聘大律师权313

八、向法庭提议更换陪审员的权利313

第二节 执业律师的义务314

一、对当事人忠实坦诚的义务314

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315

三、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的义务316

四、尊重法庭的义务317

五、维护公平竞争的义务318

六、接受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义务318

第三节 执业律师与其他人员的关系319

一、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319

二、律师与第三方的关系321

三、事务律师与其他事务律师的关系323

四、事务律师与大律师的关系324

五、律师与法院的关系326

第十四章 律师出庭参与诉讼327

第一节 对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327

一、律师介入刑事诉讼及出庭使命328

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329

三、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程序331

四、庭审和上诉程序332

第二节 对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337

一、民事诉讼的当事人337

二、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338

三、上诉审理程序341

第三节 大律师在法庭上的行为规范342

一、大律师出庭衣着342

二、辩方大律师的一般行为规范344

三、在事务律师不出庭时的行为规范345

四、辩方大律师为被告辩护的责任346

五、控方大律师指控被告的责任348

第四节 事务律师在法庭上的行为规范349

一、法庭上的仪态与服饰350

二、对法庭的忠诚、坦白351

三、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单独接触353

四、作为控方或辩方代理人354

五、在聆讯中出庭支持大律师356

第十五章 法律援助制度358

第一节 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358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359

二、英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360

三、法律援助的立法362

四、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367

第二节 法律援助署的法律援助368

一、法律援助署与法律援助服务局369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及诉讼费分担372

三、法律援助辅助计划375

四、法律援助申批程序及其影响377

五、对法律援助署审批决定的异议381

六、法律援助的实施383

七、法律援助资金的来源389

第三节 律师专业团体的法律援助390

一、当值律师服务390

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95

三、电话法律咨询服务396

第四节 法律援助成就与问题397

一、主要成就397

二、有待完善之处398

第十六章 执业律师收费、报酬及纳税400

第一节 执业律师的收费原则400

一、有偿服务原则401

二、协议收费原则401

三、不得与非律师分享律师费原则402

四、不得在诉讼事务中采取效益收费原则403

五、非诉讼事务按法定标准收费原则404

第二节 执业律师的收费标准406

一、事务律师的计费方式406

二、大律师的计费方法409

三、律师的收费方式410

四、律师收费纠纷的解决办法412

第三节 律师的报酬与纳税413

一、事务律师的报酬413

二、大律师的报酬415

三、律师纳税416

第十七章 律师的执业行为操守与惩戒制度419

第一节 律师执业行为操守及其意义419

一、香港事务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的基本规范420

二、大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的基本规范421

三、其他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的基本规范421

四、制定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的意义422

第二节 律师纪律审裁机构的组成和职能424

一、律师纪律审裁机构的组成424

二、律师纪律审裁组的权力和受理事项426

三、律师纪律审裁组的裁决429

第三节 对当事人投诉的审理程序431

一、当事人的投诉及其处理431

二、事务律师纪律审裁组法律程序433

三、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法律程序435

第四节 律师不当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436

一、律师违反执业行为操守的惩戒437

二、违反执业行为操守的民事责任438

三、违反执业行为操守的刑事责任439

第五节 律师执业行为操守与惩戒制度的特点443

一、律师行业组织与法院共管444

二、执业行为操守日趋具体化和明细化445

三、更加注重处理律师与其他人的关系446

四、采取明确而严厉的惩罚措施448

第十八章 执业律师的责任赔偿制度449

第一节 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特征和意义449

一、责任赔偿发生在律师执业过程中450

二、责任赔偿包含违反合同和侵权的民事责任451

三、责任赔偿原则上是一种财产责任赔偿452

四、责任赔偿通常采用强制性保险的方式453

五、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作用和意义454

一、赔偿基金的设立及其来源457

第二节 事务律师责任赔偿基金的设立457

二、提供与保险相关的业务收入情况459

三、购买保险的计算方法460

第三节 事务律师赔偿基金的管理463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一般权力463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额外权力464

三、基金的维持与发放465

第四节 获得基金赔偿的条件466

一、基金的受益者及索赔条件466

二、取得基金赔偿的方式469

三、申诉及和解的条件470

四、基金赔偿限额及追索权472

一、大律师的执业责任赔偿474

第五节 大律师及外国律师的责任赔偿474

二、外国律师的执业责任赔偿475

第十九章 法学教育与培训477

第一节 香港法学教育的历史与现状477

一、英国法学教育制度对香港律师界的影响478

二、香港法学教育制度的形成和发展480

第二节 法学教育的成就与不足482

一、香港法律教育咨询委员会的职能483

二、法学教育课程的设置484

三、法学教育的不足之处486

第三节 事务律师职业培训的过去和现状488

一、事务律师职业培训的过去489

二、事务律师职业培训的现状494

第四节 大律师的法律进修498

一、实习大律师法律进修的实务性499

二、实习大律师法律进修的最低要求500

三、实习大律师的任务与责任502

四、大律师导师及法官接纳实习大律师的责任503

第五节 律师组织为提高律师素质的努力507

一、创办通讯、期刊及小册子等507

二、举行讲座或会议等学术活动510

三、举办或派员参加国际会议511

四、组织代表团出访及参与交流活动512

第二十章 香港执业律师“合流为一”的趋势514

第一节 对“合流为一”的两种态度514

一、律师会主张“合流为一”515

二、大律师公会反对“合流为一”517

三、大律师公会的改革方案521

第二节 律政司的态度与大律师公会的立场523

一、律政司对“合流为一”的看法523

二、大律师公会再次表明立场526

第三节 律师业“合流为一”的趋势529

一、“合流为一”是一种必然的趋势529

二、行业内部竞争对法律界的冲击529

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对香港法律界的冲击529

第一节 两地司法协助及律师交流与合作的重要532

保障532

第二十一章 香港与内地律师的交流与合作532

一、两地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发展前景533

二、两地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保障535

第二节 两地律师交流与合作现状和前景536

一、香港赴内地大学攻读学位的学生待遇问题536

二、港人能否参加全国律考并执业内地法律537

事务537

三、香港律师的双语化问题538

四、在港内地律师的现状和前景540

第三节 两地律师制度现状及借鉴541

一、内地律师制度的现状541

二、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543

三、香港律师管理模式值得借鉴之处545

1999《香港律师制度与实务》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张富强主编 1999 北京:法律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香港公务员制度研究(1998 PDF版)
香港公务员制度研究
1998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1997 PDF版)
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
1997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修订本)(1998 PDF版)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修订本)
1998 法律出版社
香港司法制度 香(1997年07月第1版 PDF版)
香港司法制度 香
1997年07月第1版 河南人民出版社
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1997年08月第1版 PDF版)
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
1997年08月第1版 法律出版社
香港法律制度(1990 PDF版)
香港法律制度
1990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香港公务员制度(1991 PDF版)
香港公务员制度
1991 北京:中华书局
香港法律制度(1997 PDF版)
香港法律制度
1997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1985 PDF版)
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
1985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律师制度与实务(1990 PDF版)
律师制度与实务
1990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香港律师制度(1993 PDF版)
香港律师制度
1993 三联书店有限公司
香港法律与律师制度(1994 PDF版)
香港法律与律师制度
1994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1990 PDF版)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
1990 北京:知识出版社
香港现行公务员制度(1992 PDF版)
香港现行公务员制度
1992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1990 PDF版)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
1990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