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财政经济 9》求取 ⇩

〔九〕交通邮电1

(一)组织机构与法规1

一、组织机构1

1.铁道部组织法(1929年11月18日)1

2.国民政府颁发修正交通部组织法训令(1930年2月3日)4

3.国民政府公布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训令(1930年12月15日)7

4.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暂行组织条例(1933年10月7日)9

5.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33年11月27日)11

6.交通部邮政总局组织法(1935年3月1日)12

二、法规13

1.铁道法(1932年7月21日)13

2.邮政法(1935年7月5日)15

3.国民政府颁发民营铁道条例、公营铁道条例及专用铁道条例训令(1935年11月26日)24

(二)铁路41

一、铁路建设计划41

1.孙科关于用英俄两国庚款发行公债迅速完成粤汉、陇海两铁路呈稿(1929年2月1日)41

2.张嘉璈关于抄送海南岛铁路计划书致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公函(1937年6月10日)61

二、铁路管理与建设报告等62

1.国民政府设立铁道部令稿(1928年10月23日)62

2.交通部关于将铁道行政移交铁道部办理呈(1928年11月3日)62

3.国民政府关于铁道行政移交铁道部办理准予备案指令(1928年11月9日)63

4.哈尔滨市民抗路联合会请拒绝日本乘危劫夺吉会、长大等路权要求电(1928年11月8日)64

5.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检送铁道部铁道行政施政方针提案致国民政府咨(1928年11月22日)64

6.国民党武汉政治分会关于利用英国退还庚款完成粤汉铁路与铁道部来往电(1928年12月-1929年1月)68

7.天津转运商业公会请取消平奉路加收临时整理费电(1929年1月7日)68

8.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天津转运商业公会等请取消平奉路加收临时整理费与铁道部来往公函(1929年1月)69

9.黑龙江路权自主会条陈保持长大路权办法及应付外交方策等致国民政府呈(1929年1月8日)70

10.王征为整理平奉、平绥两路情形致国民政府摺呈(1929年3月 日)74

11.蒋介石关于平汉路局请求指借庚款整理债务等与铁道部来往电(1931年8月)75

12.蒋介石关于各铁路局处理事务应遵铁道部规章电(1931年9月9日)76

13.国民政府关于各路局不得防碍土货运输训令(1931年11月15日)77

4.行政院秘书处关于陕西省府请拨中英庚款筑渭韩轻便铁道与铁道部来往函(1933年10-11月)77

15.张嘉璈为询问铁道部1928年1932年国有铁路每年余利数等与顾孟余来往笺函(1934年10-11月)79

16.蒋介石关于道清铁路管理局改为平汉铁路道清支线致林森呈(1935年12月28日)81

17.铁路与公路联络办法(1936年6月)82

18.外交部关于英国驻华大使递交有关铁路部分节略与铁道部来往咨(1936年9-11月)82

19.陈延炯陈述粤汉铁路1934-1936年财政困难情形函(1936年12月19日)88

20.铁道部五届三中全会工作报告(1937年1月)91

21.张嘉璈关于最近国有铁路财政状况暨调度款项经过情形报告(1937年6月后)110

22.交通部历年铁路概况(1927-1937年)132

(三)公路134

一、公路建设计划134

1.铁道部国道分期兴筑计划(1929年10月22日)134

2.全国经济委员会发展全国公路建设计划书(1933年10月)137

3.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建设纲要(1934年3月3日)143

4.资源委员会拟具国防公路初步改进计划(1937年1月 日)145

5.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长秦汾分送公路建设五年计划函呈稿(1937年4月27日)153

6.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处抄送海南岛公路建设初步计划纲要等致实业部公函稿(1937年5月27日)164

二、公路建设概况及工作报告等165

1.江苏省政府呈报测筑宁杭马路情形与国民政府来往呈令(1928年12月)165

2.蒋介石拟定各主要公路线请令饬各省迅速修筑致谭延闿笺函(1928年12月18日)166

3.谭延闿关于江苏省建设厅筹建南京至杭州等路情形致国民政府呈(1929年1月30日)167

4.铁道部建筑国道筹款计划大纲(1929年8月)168

5.铁道部国道暂行条例(1929年10月22日)170

6.铁道部国道运输计划大纲(1929年10月22日)171

7.铁道部国道工程标准及规则(1929年10月22日)173

8.蒋介石请拨助福建省公路建设经费致全国经济委员会电(1933年10月8日)176

9.蒋介石请拨付淅江公路经费致秦汾电(1933年12月24日)176

10.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公路工程暂行督察办法(1934年3月3日)177

11.福建省政府送该省兵工筑路计划图表及请拨款兴建建阳黎川线公函(1934年3月22日)178

12.蒋介石为鄂中公路建设关系剿共军事请予垫款速建电(1934年4月9日)181

13.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处送办理各项公路建筑及交通运输事业报告函(1934年6月26日)182

14.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工程准则(1934年7月20日)192

15.全国经济委员会管理公路基金章程(1934年9月4日)200

16.全国经济委员会督造各省联络公路章程(1934年9月4日)205

17.参谋本部为加坚加宽南京附近道路桥梁等事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4年10月12日)207

18.江苏省政府为借工款修理南京附近道路桥梁致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公函(1934年10月27日)208

19.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布协测各省公路路线办法令稿(1935年3月26日)209

20.军事委员会请加固京杭、京沪等线并请赶修其他联络公路公函(1935年3月31日)210

21.军事委员会关于添筑屯溪至开化公路等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密函(1935年4月10日)210

22.军事委员会关于迅速修理京杭路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5年4月23日)211

23.军事委员会为增加五省公路强力请在1936年度指定的款修成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5年5月12日)211

24.江苏省建设厅抄送各主要公路桥梁路面概况表致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密函(1935年5月16日)212

25.全国经济委员会送江西公路运送军队及军需专车暂行规则致江苏等省公函(1935年9月9日)214

26.宋子文关于押运士兵所需经费由西汉公路供给致孙蔚如电(1935年10月2日)215

27.宋子文为西汉公路急需汽车与蒋介石来往电(1935年10月)216

28.行政院关于处理四川贵州两省公路统一营业经过情形等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来往公函(1936年2-3月)216

29.行政院关于铁道部筹治西北道路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6年2月17日)221

30.公路交通谈话会关于公路工程、公路交通等会议记录(1936年2月22日)222

31.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关于四川省公路建设意见(1936年2月24日)232

32.蒋介石关于召集有关公路机关讨论训练民众养路办法与曾养甫往来电呈(1936年3-4月)234

33.军事委员会为讨论川、滇、黔、湘、陕五省公路联运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密函(1936年10月17日)237

34.军委会与交通等部代表筹划陕、川、黔、滇、湘、五省公路联运会议第一次纪录(1936年10月21日)237

35.全国经济委员会等关于办理川滇黔湘陕五省公路联运经费与军事委员会来往公函(1936年11月-1937年2月)239

36.全国经济委员会编:十年来公路建设(1936 年 日)245

37.全国经济委员会关于公路建设最近一年工作报告(1937年6月)282

38.交通部历年修筑公路里程及公路经费(1927-1937年)289

39.交通部历年汽车分类表(1928-1937年)290

40.交通部历年各省可通车公路里程表(1933-1937年)290

(四)航运与航空293

一、航政概况293

1.交通部关于召集全国交通会议电(1928年7月5日)293

2.虞和德请拨款救济以免停航呈(1928年11月 日)295

3.军事委员会颁布租船条例(1929年3月8日)299

4.交通部为航政局设立处所及管辖范围与行政院来往呈令(1931年1月)301

5.中国商船驾驶员总会请及早开办航政局以整理航运等致交通部呈(1931年2月15日)302

6.张学良为大连政记轮船公司垦请维持以挽航权致蒋介石等电(1931年4月?日)304

7.交通部成立航政局请协助办理等致东北政务委员会咨稿(1931年6月16日)306

8.交通部奉发商港条例致上海航政局训令(1933年7月14日)307

9.交通部小轮船搭载客货限制办法(1933年8月9日)310

10.上海市航业同业公会送整顿航行长江华商各轮秩序办法致国营招商局函(1934年3月19日)311

11.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关于发行航业公债一千万元以救航业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快邮代电(1935年6月1日)313

12.军事委员会颁布非常时期船舶管理条例(1936年12月8日)314

13.交通部促进航业合作办法(1936年12月9日)315

14.行政院整理中华海员办法(1937年1月26日)316

15.全国各港轮船艘数吨数表(1937年3月)318

16.国民政府关于遵照中央政治委员会下属交通专门委员会所拟改进内河航运办法训令(1937年4月13日)321

17.交通部战前民营航业公司概况( 年 月 日)323

18.交通部历年注册船员人数(1927-1937年)333

二、国营招商局概况334

1.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请核准委员会组织大纲及办事细则等致国民政府呈(1927年5月18日)334

2.国民政府公布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条例指令稿(1927年6月1日)337

3.交通部请将轮船招商局清查整理各项事宜概归该部办理致国民政府呈(1927年7月30日)338

4.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为招商局清查整理事宜应由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从速办理函(1927年8月12日)339

5.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结束情形致国民政府呈(1927年10月 日)339

6.上海航业公会为轮船招商局商办官督危害滋多请取消监督以保商权致国民政府呈(1927年10月31日)342

7.商办轮船招商局暂行规则( 年 月 日)343

8.商办轮船招商局为公布各局办法饬(1928年7月27日)350

9.轮船招商局总管理处营业科关于招商局营业概况报告(1928年10月)350

10.交通部核办招商局总办赵铁桥办理招商局经过情形等致国民政府秘书处公函(1928年10月23日)356

11.上海工商联谊会等为招商仍旧营私舞弊请派人切实整理等致中央党部等代电(1928年11月29日)365

12.蒋尊簋报告赵铁桥接管招商局以来情形致国民政府代电(1928年12月2日)367

13.商办轮船招商局总管理处关于各分局整顿职员饬(1929年5月20日)369

14.赵铁桥为声辩工商交通两部彻查招商局案及请准辞职等致国民政府呈(1929年9月2日)369

15.国民政府发国民政府整理招商局暂行条例训令(1930年9月16日)373

16.交通部关于添开青沪青津航线与招商局总管理处来往训令呈稿(1931年12月)375

17.招商局拟具整理计划书致交通部呈(1933年3月2日)376

18.刘鸿生关于应差轮船租费不能减少致军政部交通司密电(1933年3月9日)378

19.刘鸿生关于内河招商轮船局是否收回自办提案(1933年3月23日)379

20.刘鸿生关于军人乘船不照章验证等致国营招商局理事会函(1933年6月14日)379

21.刘鸿生关于整顿新铭轮茶房提案(1933年7月20日)381

22.刘鸿生拟具招商局整理债务具体办法提案(1933年9月28日)381

23.交通部为国营招商局拟请商拨美棉借款购运造船材料等与全国经济委员会来往公函(1934年4月)383

24.国营招商局组织章程(1935年6月11日)385

25.李云良拟视察国营招商局长江航业报告书(1935年6月30日)393

26.交通部关于新建四海轮营业管理情形与国营招商局来往训令呈(1935年9-12月)420

27.国营招商局发《修正国营招商局组织章程》令(1936年2月18日)426

28.国营招商局奉发各分局处等级表训令(1936年4月29日)430

29.交通部关于各轮业务长应随船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训令(1936年6月25日)431

30.招商局长江轮船视察团视察各轮报告(1936年10月 日)431

31.蔡增基报送国营招商局简略报告及1936年份损益计算表致翁文灏函(1937年2月9日)435

32.国营招商局1927-1937年资本数额表(1948年)439

33.国营招商局1927-1937年江海轮数量表(1948年)440

三、海港建设440

1.孙科为请按月划拨黄浦开港经费致行政院呈(1929年1月9日)440

2.行政院关于铁道部增设北宁路局港务处先行筹备开辟葫芦岛海港工程情形与国民政府来往呈指令(1929年12月)441

3.北宁铁路管理局与荷兰治港公司建筑葫芦岛海港合同(1930年1月24日)443

4.东方大港筹备委员会为催外交财政两部迅速将荷兰退还庚款充作测验计划时期经费致铁道部呈(1931年12月18日)448

5.沈鸿烈关于筹建青岛第五码头经过情形并予备案与行政院来往呈令(1932年4月)450

6.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反对青岛市政府与日商福昌公司订约建造大港第五码头电(1932年7月4日)451

7.高纪毅与陶普施关于葫芦岛港工需用现款问题谈话纪要(1932年8月28日)452

8.天津北宁铁路局与荷兰治港公司对于葫芦岛筑港合同暂定办法(1932年8月31日)455

9.内政部南京办事处关于青岛政府建造大港第五码头与福昌公司订立合同承包工程经过情形公函(1932年9月6日)456

10.行政院秘书处准青岛市建造大港第五码头致内政部笺函稿(1932年9月15日)460

四、航空业460

1.聂开一关于取消中美航空邮运合同以挽空权而维邮务呈(1929年12月13日)460

2.聂开一关于取消中美航空邮务合同之具体办法呈(1930年2月2日)463

3.交通部关于订立欧业航空邮运合同与行政院来往呈指令(1930年3-9月)464

4.国民政府交通部与美国飞运航空公司合组新中国航空公司备忘录(1930年7月8日)474

5.中国航空公司章程(1930年7月27日)475

6.中国航空公司历年航空概况(1929-1937年)483

7.欧亚航空公司历年航空概况(1930-1937年)484

(五)邮政电信485

一、邮政485

1.交通部邮政总局为南京与北京两邮政局共同管理邮政事务致各区邮条长通令(1928年4月20日)485

2.交通部关于整理邮政经过情形与国民政府往来呈、批(1928年4月)488

3.国民政府秘书处关于福建厦门市商民协会信业分会恳请维持民信局等致交通部公函(1928年8月10日)492

4.王伯群为加理统一邮政拟订章程并请简派邮政总办等致国民政府呈(1928年8月15日)500

5.国民政府为办理统一邮政情形并简派邮政总办等准予备案致交通部指令(1928年8月23日)504

6.国民政府饬令遵照全国重要都市邮件检查办法致交通部训令(1929年9月12日)504

7.邮政司抄录张学良等预筹安插东北邮务员工电函(1932年3月31日)506

8.交通部抄发修正处理辽宁吉黑两区邮政六项办法邮政总局等密指令(1932年6月26日)507

9.周云东关于上海民局情形呈(1932年6月27日)512

10.邮政总局视察员关于上海宁波苏州南通温州民局最近状况及取缔方案报告书(1932年7月)514

11.邮政总局报告日人强占东北邮政情形致交通部密呈(1932年8月5日)520

12.邮政总局为是否接运由东三省转运的国际邮件致交通部呈(1932年8月6日)528

13.邮政储金汇业总局、邮政总局关于“九一八事变”以来办理东北邮务情形密呈稿(1933年2月4日)530

14.邮政储金汇业总局、邮政总局检送航空邮政暂行章程致交通部会呈稿(1933年2月27日)538

15.邮政总局、邮政储金汇业总局颁布邮电合设办法饬(1934年3月2日)541

16.邮政总局关于邮电合设详细进行办法致各邮政管理局饬(1934年3月6日)544

17.邮政总局为邮电合设办法应一律办到致各邮政局饬(1934年3月27日)546

18.邮政总局关于邮电合设有关事项致各邮政管理局饬(1934年4月6日)547

19.邮政总局关于邮电合设应行注意各节致各邮政管理局饬(1934年4月11日)548

20.巴立地陈述与关外通邮意见致交通部长函(1934年11月16日)551

21.上海邮政总局代表与日本关东军代表于商定关内与关外通邮办法的纪录(1934年12月14日)556

22.上海邮政总局代表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关于关内外通邮办法谅解事项的记录(1934年12月14日)557

23.交通部颁发全国通商大埠邮局代收电报办法致邮政总局训令(1935年1月10日)558

24.邮政总局编1933年度邮政事务年报(1935年2月16日)560

25.上海邮区邮务长乍配林报告该区邮务状况致俞飞鹏呈(1935年5月3日)574

26.邮政总局关于寄往新疆邮件概须交由国内路线运递补通令稿(1936年4月6日)579

27.邮政总局关于新疆寄滨江邮件总包仍可取道西伯利亚的训令稿(1936年4月7日)580

28.邮政总局编1934年度邮政事务年报(1936年5月4日)580

29.邮政总局编《两年来业务报告》(1936年8月)592

30.联邮处关于近两年来主管事务办理经过情形致邮政总局秘书室函(1936年8-11月)605

31.邮政总局编1935年度邮政事务年报(1937年6月12日)612

32.邮政总局编1936年度邮政事务年报( 年 月 日)622

二、电信634

1.国民政府秘书处为军委会在吴淞建筑短波无线电台与交通部来往公函(1928年3月)634

2.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全国电台及已设电台统由建设委员会筹办管理咨(1928年6月25日)638

3.国民政府关于全国元线电台及已设电台统由建设委员会筹办管理训令稿(1928年6月30日)639

4.交通部关于该部无线电台可以移交致国民政府呈(1928年7月9日)639

5.军事委员会请早日办理接收由日商三井洋行保管之北京双桥大无线电台呈(1928年7月26日)641

6.建设委员会为新订中美中德国际无线电报务合同与国民政府来往呈、指令(1928年11-12月)642

7.交通部长关于南京电话局筹办改装自动话机经过情形等与国民政府来往呈令(1928年12月)651

8.中华全国电政仝人公益会请将无线电事业全部划归交通部管理致蒋介石等电(1928年12月23日)653

9.王伯群请全国各机关各军事长官合力维持电话事业与国民政府往来呈、指令(1928年12月)655

10.交通部拟具解决大东北全案办法请鉴核呈稿(1929年4月30日)657

11.行政院关于国民政府同意备案解决大东北公司全案办法训令(1929年5月25日)676

12.行政院关于广州市政府办理省港长途电话经过情形等致国民政府呈(1930年10月21日)676

13.行政院缕陈水线电信交涉经过致国民政府密呈(1931年3月21日)681

14.交通部关于与大东大北太平洋三水线公司电信交涉经过情形致行政会议提案稿(1933年4月18日)687

15.交通部历年有无线电报概况(1927-1936年)690

16.交通部历年报话机概况(1927-1936年)691

17.交通部历年电话概况(1927-1936年)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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