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政治 5》求取 ⇩

〔五〕民族事务1

(一)行政法规1

1.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法(1928年3月21日)1

2.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1932年7月25日)2

3.蒙藏新疆回部来京展觐人员招待规则(1934年1月8日)4

4.边疆宗教领袖来京展觐办法(1934年1月8日)9

5.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觐见礼节单(1934年1月8日)11

6.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展觐赏赉办法(1935年1月14日)12

7.管理喇嘛寺庙条例(1935年12月9日)13

8.喇嘛奖惩办法(1936年1月10日)13

9.修正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1936年2月8日)18

10.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36年2月8日)20

11.喇嘛任用办法(1936年2月10日)23

12.修正喇嘛登记办法(1936年3月2日)26

13.蒙藏边区人员任用条例(1937年4月1日)33

(二)蒙事36

一、蒙古地方行政36

1.白云梯为请调查内蒙自治自决活动致国民政府函(1928年8月25日)36

2.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魏笑涛要求陈明蒙边情形致行政院公函(1928年11月14日)36

3.张继为恩和阿木尔等声请设立蒙旗自治委员会等致蒋介石等函(1928年11月16日)39

4.张学良为声请哲里木盟没有赴京请愿自治自决致国民政府电(1928年12月14日)40

5.昭乌达盟敖汉前旗札萨克为要求尊重民意革新地方政务致国民党中央党部呈(1929年2月7日)40

6.张继为请采择吴鹤龄关于蒙古党务建议致蒋介石电(1929年2月21日)41

7.蒋介石为改进蒙古行政致德王函(1929年5月22日)41

8.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内蒙各寺庙反对蒙委会关于全蒙喇嘛交蒙旗管辖提案致蒙藏委员会函(1930年5月27日)42

9.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谋处为转送孔祥熙函及李垣扶植外蒙说帖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1年6月24日)43

10.国民政府公布蒙古盟部旗组织法(1931年10月12日)45

11.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施行法(年 月 日)48

12.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吴恩和陈述倭寇侵袭蒙疆危迫致行政院公函(1931年11月6日)50

13.行政院为吴恩和条陈蒙疆危迫一案办理情形致文官处公函(1931年12月16日)52

1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酌办白云梯关于蒙藏问题之提案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3月19日)52

15.行政院秘书处关于国难会议会员阿育勒乌贵等为提议宣抚内蒙安置蒙民编练骑兵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2年4月19日)54

16.蒙藏委员会为筹议编练蒙古骑兵致行政院呈(1932年9月28日)61

17.国民政府公布蒙旗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1933年7月14日)62

18.内政部等关于蒙古自治案会稿(1933年9月 日)63

19.蒙藏委员会关于蒙古自治治标治本议决案(1933年9月16日)64

20.行政院为派黄绍竑巡视察绥两省各盟旗致国民政府呈及财政部内政部训令(1933年10月4日)64

21.行政院秘书处为黄绍竑巡视蒙古由甘乃光代拟布告致内政部笺函(1933年10月6日)65

22.行政院为派黄绍竑巡视内蒙各盟旗并派赵丕廉襄助办理致文官处公函(1933年10月17日)67

23.行政院为奉令派黄绍竑赵丕廉巡视内蒙各盟旗致察哈尔等省府及机关的训令(1933年10月24日)67

24.行政院为关于蒙古自治问题布告(1933年11月13日)68

25.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拟定内蒙自治办法致行政院公函(1934年1月22日)69

26.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1934年3月7日)73

27.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暂行条例(1934年3月7日)74

28.行政院为解决蒙古自治问题办法原则八项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4年3月14日)75

29.行政院为修正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第四条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4年4月28日)76

30.行政院关于修正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第八条第三项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4年8月4日)77

31.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为伊乌两盟在爱金合洛设自治机关致国民政府函(1936年1月7日)78

32.国民政府为乌伊两盟在爱金合洛设自治机关致行政院训令(1936年1月8日)78

33.国民政府关于办理刘家驹等人提议建设蒙古初步办法案致行政院训令(1936年1月9日)79

二、德王自治及其与日本妥协活动84

1.德王为筹边似宜审慎致蒋介石函(1931年4月30日)84

2.蒋介石关于以审慎周详筹维边事复锡盟副盟长德王的笺函(1931年5月21日)84

3.锡盟盟长苏那木拉布丹为赠送礼物及拥护中央致蒋介石函(1931年月 日)85

4.蒋介石复锡盟盟长苏那木拉布丹笺函(1931年5月21日)86

5.蒙古留平学生曾阳为推荐德王为蒙古宣抚使以安蒙心致国民政府电(1932年5月8日)86

6.内蒙各盟旗驻平代表会为设置蒙古宣抚使并任命德王充任致国民政府电(1932年5月9日)87

7.班禅驻平办公处为请任命德王为蒙古宣抚使致国民政府电(1932年5月10日)87

8.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为准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函请核办白云梯提议请任命德王为内蒙宣抚使或蒙旗保安司令等名义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7月4日)88

9.德王等为推行蒙古高度自治真相致中央党部执行委员会等电(1933年7月14日)89

10.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报告德王在百灵庙开会情形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3年9月1日)91

11.傅作义关于德王假冒名义通电自治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9月20日)94

12.蒙藏委员会关于德王要求旅京蒙人参加成立内蒙自治政府大会致行政院呈(1933年9月22日)94

13.尼玛鄂特索尔报告德王在百灵庙开会参加人员实情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9月24日)95

14.傅作义为制止各旗王公出席德王百灵庙自治会议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9月24日)96

15.卓特巴扎普等为不愿追随德王自治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9月26日)96

16.宋哲元为报告德王自治情形及处理办法致行政院电(1933年9月26日)97

17.傅作义为报告德王自治用意及经过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3日)98

18.傅作义为报告德王自治及四子旗王对自治态度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4日)99

19.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处为抄送傅作义关于德王自治情形及处理办法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3年10月7日)100

20.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报告百灵庙会议情形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3年10月8日)102

21.傅作义报告四子旗王反对自治会议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8日)102

22.傅作义关于德王自治会议情形及自治大纲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11日)103

23.行政院秘书处为抄送有关日人间谍在多伦等活动情形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3年10月12日)104

24.傅作义为报告沙盟长对德王自治态度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14日)105

25.傅作义关于锡盟发起自治起因及宣化情形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16日)105

26.傅作义为报告德王自治筹划兵力及各盟代表态度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21日)107

27.傅作义为报告德王愚弄蒙古各旗实行自治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0月22日)107

28.德王为组织内蒙自治政府实行自治致中央执行委员会通电(1933年10月28日)108

29.杀虎口台站管理局报告百灵庙自治会议大致经过致蒙藏委员会呈(1933年11月29日)110

30.黄部长赵副委员长在百灵庙与内蒙自治会议商定蒙古自治办法(1933年12月 日)116

31.行政院秘书处为抄送参谋本部关于对德王处置意见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4年2月5日)118

32.蒙藏委员会为抄送德王等要求立即施行蒙古自治案译文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4年2月16日)119

33.行政院秘书处为抄送内蒙自治会议主席团关于自治八项原则俯顺舆情代电致蒙藏委员会函(1934年3月30日)121

34.行政院政务处为德王似有意寻衅事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5年3月20日)122

35.参谋本部关于蒙古旅行团报告蒙旗潘王与日人来往及德王派曼头率兵围攻石王府情形致行政院公函(1935年4月29日)123

36.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经过情形致国民党中央党部等电(1935年5月21日)124

37.行政院政务处为蒙兵在百灵庙活动情事致外交部笺函(1935年6月1日)125

38.行政院关于内蒙兵将占领沽源等地致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公函及蒙藏委员会指令(1935年8月15日)125

39.外交部为驻平特派员程锡庚与德石二王谈话录两分呈请鉴核致行政院呈(1935年9月26日)127

40.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为呈报三届全体委员会议开会经过致国民政府电(1935年10月29日)130

41.张自忠关于卓世海就任伪职及德王召集蒙古王公会议情形致行政院电(1936年1月27日)130

42.军委会办公厅为抄送赵尺子报告德王与日本勾结要挟中央等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36年2月11日)131

43.傅作义关于德王接受日本款械积极军备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2月12日)135

44.傅作义关于德王与日本人来往及军备调动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3月5日)135

45.傅作义关于德王利用日本间谍为其划策及各地军事调动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3月12日)136

46.傅作义关于德王扩张军备企图进扰及拟具处置办法致行政院电(1936年3月17日)136

47.傅作义关于德王调动各地军队及征集兵员致行政院电(1936年4月1日)137

48.傅作义关于德王李守信部就任蒙古陆军部长职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4月9日)138

49.傅作义关于德王成立军政府自任总司令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4月13日)138

50.傅作义关于德王征招兵员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4月17日)139

51.傅作义关于日方诱挟德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4月21日)139

52.傅作义关于德王与日军勾结企图成立蒙古国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4月25日)140

53.行政院为核办蒙藏委员会对蒙古自治三项意见的指令(1936年4月28日)140

54.傅作义关于德王李部进驻察北等地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7月8日)143

55.军政部为抄送傅作义关于李守信收编蒙匪致蒙藏委员会密函(1936年8月14日)144

56.蒙藏委员会关于日军在向绥省集结兵力应作防御准备致行政院等呈(1936年10月2日)145

57.傅作义关于德王部队调动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10月28日)145

58.阎锡山关于德王部西进及日军掳挟潘王致行政院电(1936年11月7日)146

59.杨芬为报告王英部被改编及对德王采取拉拢策略致蒙藏委员会电(1936年12月30日)146

60.外交部关于德王与日军商组内蒙军政长官公署等致蒙藏委员会电(1937年2月6日)147

三、国民政府对蒙古的宣抚及蒙古人民的抗日爱国斗争147

1.国民政府秘书处为请从速规定内蒙民军队号印信等致军事委员会公函(1928年2月17日)147

2.国民政府文官处为章嘉呼图克图关于整理内蒙佛教办法致行政院函(1929年2月6日)148

3.行政院为转陈明令发表章嘉呼图克图为蒙旗宣化使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2年4月9日)150

4.汪精卫特派章嘉呼图克图为蒙旗宣化使手谕(1932年4月9日)150

5.褚民谊关于政府特派章嘉为蒙旗宣化使及望其宣导各蒙旗勿为外力所诱迫电文(1932年5月25日)151

6.章嘉呼图克图为就蒙旗宣化使职并启用关防官章成立使署致国民政府电(1932年12月5日)151

7.国民政府文官处为迪鲁瓦呼图克图安抚外蒙民心等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1月11日)151

8.蒙旗宣化使署敬告蒙旗同胞书(1933年月 日)153

9.蒙旗宣化使署二次告蒙旗同胞书(1933年 月 日)154

10.傅作义为乌盟盟长云栋旺楚克咨称服从中央始终如一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4日)155

11.蒙旗宣化使章嘉呼图克为二次拟就告蒙古民众书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5日)155

12.蒙藏委员会为转述乌盟盟长竭诚拥护国家服从中央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8日)157

13.蒙藏委员会为转述伊盟沙盟长等电称一致团结拥护中央致行政院呈(1933年6月6日)157

14.蒙藏委员会关于察哈尔省府为改编蒙古军队抗日召集蒙旗会议情形致行政院呈(1933年7月28日)158

15.行政院政务处为抄送伊盟服从中央佳电致蒙藏委员会笺函(1934年4月19日)160

16.蒙政会为百灵庙兵变致国民政府电呈(1936年2月27日)161

17.蒙政会关于云继先在百灵庙兵变致国民政府电呈(1936年3月6日)162

18.行政院为百灵庙兵变纯系内政问题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6年3月9日)164

(三)藏事166

一、组织法规166

1.西藏班禅驻京办事处组织大纲(1932年10月31日)166

2.达赖班禅代表来京展觐办法(1934年1月8日)167

3.修正西藏驻京办事处组织大纲(1935年11月27日)169

4.修正西藏驻平办事处组织大纲(1935年11月27日)171

5.修正西藏驻康办事处组织大纲(1935年11月27日)173

6.修正章嘉呼图克图驻京办事处组织大纲(1936年2月8日)174

二、第十三世达赖圆寂与黄慕松入藏致祭176

1.西藏驻京代表为转报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3年12月20日)176

2.蒙藏委员会为达赖圆寂事致行政院呈(1933年12月21日)177

3.行政院为拟具追赐达赖封号并饬属妥议优礼办法致国民政府呈(1933年12月21日)177

4.石青阳致西藏司伦噶厦唁电(1933年12月21日)178

5.国民政府为追赐达赖封号等事给行政院指令(1933年12月22日)178

6.蒙藏委员会为饬各寺庙唪经追悼达赖事给班禅驻京办事处等训令(1933年12月22日)179

7.石青阳为请转饬所属寺庙唪经追悼达赖事致宋哲元等电(1933年12月22日)179

8.石青阳为务希对藏族僧民切实爱护事致龙云等电(1933年12月22日)180

9.九世班禅为达赖圆寂请中央从优追封并通令各省隆典祭悼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3年12月27日)180

10.行政院为会同内政部议定褒崇达赖喇嘛典礼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3年12月27日)181

11.行政院为转知国民政府令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3年12月30日)182

12.石青阳为中央已明令追赠达赖封号并电各寺庙唪经祭奠等事复班禅电(1934年1月4日)182

13.西藏代表为催请大员入藏事致蒙藏委员会呈(1934年1月8日)183

14.蒙藏委员会为转呈西藏代表催请大员入藏事致行政院呈(1934年1月10日)184

15.国民政府特派黄慕松为致祭专使令(1934年1月12日)184

16.行政院为奉府令特派黄慕松为致祭专使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4年1月13日)184

17.蒙藏委员会为中央特派黄慕松为致祭专使事致西藏司伦等电(1934年1月17日)185

18.蒙藏委员会为中央特派黄慕松为致祭专使事给西藏驻京办事处训令(1934年1月17日)185

19.国民政府主席祭达赖喇嘛文(1934年1月27日)186

20.行政院为请鉴核褒崇典礼事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2月1日)186

21.黄慕松为请颁发署名祭文及照片事致林森呈(1934年2月1日)189

22.达赖追悼会筹备处为报告第一次会议决议案事致文官处代电(1934年2月7日)189

23.国民党中执委政治会议秘书处为核准南京追悼会经费等事致文官处函(1934年2月8日)190

24.行政院为议定达赖追悼会地点日期筹备处简章等事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2月8日)193

25.国民政府为照准褒崇典礼事给行政院指令(1934年2月10日)196

26.国民政府为核准追悼日期等事给行政院令(1934年2月10日)196

27.追悼会筹备处为追荐班次秩序并分别派员参加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34年2月12日)196

28.国民政府为派参军长前往致祭事致行政院指令(1934年2月13日)203

29.胡德章关于册封致祭仪式的签呈(1934年2月20日)203

30.国民政府为照准礼品费用事给行政院指令(1934年2月24日)204

31.国民政府追赠十三世达赖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册文(1934年3月1日)205

32.国民政府参军处典礼局为抄送致祭秩序册及礼堂图式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4年3月20日)205

33.西藏代表为申谢各机关团体追悼达赖事致国民政府函(1934年3月23日)207

34.黄慕松关于启程日期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4月19日)208

35.魏怀为黄慕松安抵拉萨奉谕复慰电(1934年9月1日)208

36.黄慕松为朝拜三大寺及商洽册封致祭日期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5日)209

37.黄慕松密报与首席噶伦晤谈情形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10日)209

38.黄慕松密报司伦等皆望解决中央与西藏问题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12日)210

39.黄慕松关于热振等解决中央与西藏问题态度致行政院等密电(1934年9月14日)211

40.黄慕松密报四噶伦提出先磋商中央与西藏问题而后举行典礼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16日)211

41.黄慕松为请准追加入藏经费预算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20日)213

42.黄慕松为册封典礼日期已定事致国民政府等电(1934年9月21日)213

43.黄慕松为请饬京中各机关于册封典礼日悬旗志庆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9月21日)214

44.蒙藏委员会为藏方主张先议中藏问题待有结果再行册封致祭典礼事致行政院呈(1934年9月22日)214

45.蒙藏委员会为照黄慕松意见解决中央与西藏问题事致行政院呈(1934年9月22日)215

46.行政院为请于册封达赖喇嘛典礼日饬令各机关暨京市悬旗志庆事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9月22日)216

47.汪兆铭为已通饬各机关暨京市悬旗志庆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9月22日)217

48.黄慕松为册封典礼已经举行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9月23日)217

49.黄慕松为册封典礼情况等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9月23日)217

50.黄慕松为总堪布诣署申谢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9月24日)218

51.黄慕松为噶厦反对在祭堂内外悬党旗国旗请示变通办法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9月26日)218

52.汪兆铭为致祭日悬旗事复黄慕松电(1934年9月28日)219

53.黄慕松为继续函促噶厦将中央与西藏根本关系意见开示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9月28日)219

54.汪兆铭关于处理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问题复黄慕松电(1934年9月29日)220

55.黄慕松为报致祭典礼已于布达拉宫举行事致林森电(1934年10月1日)220

56.黄慕松为陈报访晤热振等谈话情况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0月2日)220

57.黄慕松为藏方允即提出中央与西藏关系问题具体答案等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3日)221

58.行政院为致祭典礼业已举行事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10月4日)222

59.黄慕松为噶厦变卦不提出中央与西藏关系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4日)222

60.汪兆铭为藏局目前要义在于消除隔阂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10月14日)223

61.黄慕松为噶伦提出中央与西藏为檀越关系并要求解决康藏川藏界务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5日)223

62.西藏代表奉转噶厦感谢中央派专使入藏册封致祭事致林森代电(1934年10月5日)224

63.黄慕松为访泽墨及谈话情形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6日)225

64.黄慕松为报交涉困难情形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8日)225

65.汪兆铭为解决中央与西藏关系对策事复黄慕松电(1934年10月8日)226

66.汪兆铭为解决康藏界务须与恢复中央与西藏关系并行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10月9日)226

67.黄慕松为谨守中枢原则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0月10日)227

68.国民政府为册封达赖典礼准予备案事给行政院指令(1934年10月11日)227

69.黄慕松为报布施款项运用办法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3日)228

70.黄慕松密报探闻民众大会情况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0月14日)228

71.黄慕松续报探闻民众大会情况事给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4日)229

72.黄慕松将噶厦复函要点报行政院电(1934年10月17日)229

73.黄慕松为陈报复噶厦函主要内容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8日)230

74.黄慕松陈报八日给噶厦函全文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9日)231

75.黄慕松陈报十七日噶厦复函全文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9日)232

76.黄慕松为解释藏方并不误会八日去函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19日)233

77.汪兆铭以西藏当局业经表态嘱定期回京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10月19日)234

78.黄慕松为向西藏提议派员来京答礼及在藏设通讯处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24日)234

79.黄慕松为报往晤噶伦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0月25月)235

80.汪兆铭为同意向西藏所提出之两项建议事复黄慕松电(1934年10月26日)235

81.黄慕松为交涉已停止进行但仍表示商洽余地事致行政院等密电(1934年10月29日)236

82.汪兆铭嘱临行前送噶厦说帖申明西藏为中国之一部分事致黄慕松密电(1934年10月29日)237

83.汪兆铭嘱向噶厦说明八日去函系个人行为致黄慕松密电(1934年10月31日)237

84.黄慕松关于藏方当局连日在布达拉宫集商西藏与中央关系问题情形致行政院密电(1934年11月1日)238

85.黄慕松为婉拒噶厦十三项口头建议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1月6日)238

86.汪兆铭为同意婉拒噶厦建议事复黄慕松电(1934年11月8日)239

87.黄慕松为四噶伦来署挽留并要求将谈话情况备一说帖事致行政院密电(1934年11月10日)239

88.汪兆铭关于噶厦欲谈康藏纠纷及班禅回藏问题对策事复黄慕松电(1934年11月10日)240

89.汪兆铭关于与噶厦交涉切不可作正式函件并促速归事复黄慕松密电(1934年11月13日)241

90.黄慕松为拟以回京报告为由辞行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1月14日)241

91.黄慕松为陈报噶厦来函所提十项条件并拟即回京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1月16日)242

92.黄慕松为拟留总参议刘朴忱驻拉萨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1月18日)244

93.黄慕松为司伦宴饯然仍望待解决问题后回京事致行政院电(1934年11月18日)244

94.黄慕松为行前向噶伦重申西藏为中国一部分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等原则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1月19日)245

95.汪兆铭为告国防会议五项议决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11月21日)246

96.黄慕松为报回京日期及行前办理事宜致行政院电(1934年11月22日)246

97.西藏驻京办事处奉转藏中来电请饬专使留藏商谈事致行政院代电(1934年11月22日)247

98.汪兆铭为西藏请专使留藏问题商谈并指示机宜事致黄慕松电(1934年11月22日)248

99.黄慕松为往布达拉宫辞行及与热振谈话情形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1月26日)248

100.黄慕松为二十八日首途由海道回京事致国民政府电(1934年11月27日)249

101.刘朴忱为同蒋致余开始办公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2月9日)250

102.行政院为拟请西藏派员来京洽商藏事给蒙藏委员会指令(1934年12月11日)250

103.蒙藏委员会为转呈黄慕松抄送册封礼节及致祭秩序单事致行政院呈(1935年1月17日)251

104.行政院为册封礼节及致祭秩序业经国民政府准予备案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5年2月2日)256

105.致祭专使驻京办事处为黄慕松返抵南京日期事致国民政府呈(1935年2月15日)256

106.黄慕松为转送噶伦等希望继续解决中央与西藏关系来函事致行政院呈(1935年2月27日)257

107.黄慕松为检交噶厦赠送礼品事致国民政府呈(1935年3月1日)258

108.国民政府为留藏办事人员经费业经审查通过事给行政院训令(1935年3月14日)259

109.黄慕松为转报热振来电致行政院呈(1935年3月15日)260

110.国民政府主席为致贺达赖遗体安塔庆典事致热振电(1935年6月12日)260

111.热振为感谢致贺达赖安塔事致国民政府暨行政院电(1935年6月17日)261

112.黄慕松奉使入藏册封并致祭十三世达赖大师报告书(1935年6月)261

三、第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及其返藏受阻357

1.班禅为贺国民革命成功并请扶持藏民等事致谭延闿函(1928年9月2日)357

2.班禅驻京办公处成立宣言(1929年1月)358

3.班禅呼吁蒋介石冯玉祥停止内战挽众生倒悬之苦通电(1929年11月22日)359

4.蒙藏委员会复班禅大师养日通电(1929年11月28日)360

5.班禅代表罗桑坚赞等为请发饷械组织卫队护送班禅回藏弭止尼藏战争暨解决康藏纠纷致蒙藏委员会密呈(1930年4月17日)360

6.班禅大师参加国民会议之祝词(1931年5月5日)362

7.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抄送关于班禅请通盘解决藏事意见书事致行政院公函(1931年5月16日)363

8.蒙藏委员会请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并于青康省内适当地点组织行署事致行政院呈(1931年6月21日)365

9.国民政府赠授班禅额尔德尼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1931年6月24日)367

10.班禅谢国民政府赐号呈(1931年6月24日)367

11.国民政府典礼局为抄送册授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典礼仪式致行政院函(1931年6月30日)368

12.国民政府册封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册文(1931年7月1日)370

13.蒙藏委员会为请颁发班禅西陲宣化使名义并允驻青海香尔德办公事呈行政院文(1932年3月21日)371

14.国民政府文官处知照特派班禅额尔德尼为西陲宣化使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4月14日)372

15.行政院为告已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2年4月19日)373

16.班禅为报赴乌盟日期致蒙藏委员会电(1932年6月26日)373

17.西藏班禅驻京办事处为呈送西陲宣化使署组织大纲请鉴核转呈公布事致蒙藏委员会呈(1932年10月19日)373

18.青海各寺院呼图克图等请促班禅大师早日赴青宣化以固国防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2年12月21日)374

19.班禅函报宣讲团结抗日情形及行政院长宋子文嘉勉电(1933年3月17日)375

20.班禅报告赴锡盟诵经兼事宣抚电(1933年5月24日)375

21.行政院为告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已经国民政府明令公布通饬施行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3年5月27日)376

22.蒙藏委员会电慰班禅冒暑宣化电稿(1933年8月21日)377

23.行政院为请明令褒嘉班禅额尔德尼致国民政府呈(1933年10月14日)378

24.国民政府嘉奖班禅令(1933年10月18日)378

25.甘孜孔萨土司等为欢迎班禅早日回藏致蒙藏委员会呈(1934年2月日)379

26.青海各呼图克图为达赖圆寂请中央促班禅入藏主持一切致蒙藏委员会电(1934年2月24日)379

27.行政院秘书处为扎什伦布寺推岭札仑等呈报丁吉呼图克图等为欢迎班禅回藏代表致蒙藏委员会函(1934年5月15日)380

28.行政院秘书处为噶厦及三大寺派代表欢迎班禅回藏等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4年7月4日)382

29.班禅行辕具报入藏沿途所需物品并请转呈行政院补助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34年7月21日)383

30.西藏代表贡觉仲尼等转呈噶厦请中央令班禅由海道入藏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4年7月26日)385

31.石青阳关于班禅大师回藏中央政府应有之决定致军事委员会第一厅公函(1934年8月3日)386

32.行政院秘书处抄转黄慕松抵拉萨后情形及班禅回藏路线等电致蒙藏委员会函(1934年9月6日)387

33.班禅为告安抵杭锦旗及沿途宣化情形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4年9月6日)388

34.蒋介石关于班禅回藏路线事致汪精卫戴传贤电(1934年9月7日)388

35.蒙藏委员会为慰问宣化西蒙事致班禅电(1934年11月15日)389

36.班禅为请速拟西陲宣化使公署办事细则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4年11月23日)389

37.蒙藏委员会为送西陲宣化使公署办事细则修正全文致行政院呈(1935年1月15日)389

38.行政院为已核示西陲宣化使公署办事细则修正全文事给蒙藏委员会指令(1935年1月25日)396

39.班禅大师为告拟于二月六日在阿拉善旗成立西陲宣化使公署事致石青阳电(1935年2月2日)396

40.石青阳转呈班禅大师电告成立宣化使署致蒋介石、汪精卫代电(1935年2月7日)396

41.班禅为告在阿拉善旗成立宣化使公署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2月8日)397

42.蒙藏委员会为贺西陲宣化使公署在阿拉善旗成立事致班禅大师电(1935年2月18日)397

43.班禅受任宣慰西陲致函陈述回藏意见(1935年3月19日)398

44.安钦请中央采官吏护送班禅入藏军队之策致黄慕松函(1935年4月7日)399

45.蒙藏委员会为筹划班禅回藏办法路线暨经费概算事致行政院院长折呈(1935年4月18日)400

46.周昆田为所拟班禅回藏主旨业经委座改定事致孔庆宗函(1935年4月26日)408

47.安钦呼图克图等为藏中官民极望班禅大师回藏事致蒙藏委员会密电(1935年4月27日)409

48.诚允为与班禅商定卫队名额并由中央指拨事致蒙藏委员会密电(1935年4月28日)410

49.行政院为班禅陈述宣化步骤回藏意见等事给蒙藏委员会密令(1935年5月1日)410

50.蒙藏委员会为策定班禅回藏办法及经费事致蒋介石密电(1935年5月1日)411

51.黄慕松关于班禅回藏中央当以和平为主旨致热振等密电稿(1935年5月2日)412

52.西藏代表贡觉仲尼等转呈噶厦请班禅勿随带汉蒙人回藏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5年5月10日)412

53.噶厦关于藏中僧俗民众希班禅仍从海道回藏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5月15日)413

54.黄慕松为班禅回藏路线早已言定事复噶厦电(1935年5月18日)413

55.行政院秘书处为抄交班禅报告及请早发旅费经康入藏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5年5月21日)413

56.蒋致余关于奉命探询噶厦对班禅回藏路线之事致黄慕松密电(1935年5月23日)414

57.军事委员会为转马步芳电告班禅入藏办法五项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5年5月29日)415

58.蒋介石为准由谷正伦选派宪兵一营充任护送班禅入藏卫队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7月18日)416

59.行政院为通过特派护送班禅回藏大员行署办法及概算事给蒙藏委员会指令(1935年7月24日)416

60.诚允为班禅已同意中央所定组织护送卫队办法事致蒙藏委员会密电(1935年8月13日)422

61.行政院为宪兵司令部已选定人员护送班禅回藏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5年8月15日)422

62.班禅为谢特派诚允护送并请摧早日由京返青即早起程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8月17日)428

63.西藏驻京办事处为告已将中央派专员并仪仗队护送班禅入藏转告藏政府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35年9月4日)429

64.行政院为奉令特派诚允为护送班禅专使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5年9月10日)429

65.褚民谊为议复蒋致余报告藏方决以武力抗拒护送班禅入藏等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5年9月13日)430

66.噶厦续拒中央派员暨仪仗队护送班禅入藏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9月22日)431

67.蒙藏委员会说明护送专使为人并仪仗队均经严格挑选致热振等密电(1935年9月23日)432

68.行政院通过护送班禅回藏专使入藏训条致蒙藏委员会密令(1935年10月2日)432

69.蒙藏委员会为告中央派队护送班禅回藏案经确定毋庸自惊自扰致噶厦电(1935年10月3日)433

70.蒙藏委员会再释派遣专使及仪仗队护送班禅回藏缘由致西藏驻京办事处电(1935年10月7日)434

71.班禅为谢中央向噶厦解释派遣专使暨仪仗兵护送入藏致蒙藏委员会电(1935年10月14日)435

72.行政院为密告驻华英使来外部阻止中央派卫队护送班禅回藏并令妥筹应付办法事致蒙藏委员会密令(1935年11月20日)436

73.池中宽等奉命与诚允商定应付英国企图干涉班禅回藏办法致黄慕松签呈(1935年11月26日)437

74.行政院为准诚允呈报护送班禅返藏日期等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5年11月26日)438

75.班禅为告后藏代表文屈佛等安抵塔寺致黄慕松密电(1935年12月1日)439

76.外交部为修正会拟应付英方干涉护送班禅回藏办法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35年12月9日)439

77.孔庆宗等报告外交部对会拟四条意见并检附该部政务次长与英谈话记录签呈(1935年12月10日)440

78.护国宣化广慧大师西陲宣化使公署布告(1935年12月13日)442

79.行政院秘书处抄交蒋致余报告三大寺倾诚内向势力反对噶厦派兵抗拒中央派队护送班禅回藏致蒙藏委员会函(1935年12月18日)443

80.蒙藏委员会为拒绝英政府引用西姆拉条约干涉派队护送班禅回藏并拟定应付原则事致行政院密呈(1935年12月19日)444

81.行政院为已饬令外交部商讨应付英国干涉我西藏事务办法致蒙藏委员会密指令(1935年12月23日)445

82.行政院秘书处抄交蒋致余报告噶厦假民意拒中央派员进藏致蒙藏委员会函(1935年12月30日)446

83.蒙藏委员会为报告民众会议决议系少数人伪造并英人续唆噶厦抗拒中央护送班禅入藏事致戴传贤呈(1936年1月22日)447

84.戴传贤抄转班禅感电致黄慕松电(1936年1月30日)448

85.蒙藏委员会为英使所言诸多不实并中央派队护送班禅回藏原定办法不宜改变事致外交部密函(1936年2月13日)450

86.蒙藏委员会为告英使至外交部面转对我派队护送班禅回藏意见致班禅电(1936年2月14日)451

87.班禅为谢对英使答复词严意善并俟诚专使到后即可西上事致蒙藏委员会密电(1936年2月18日)452

88.外交部图免生外交纠纷请令护送班禅仪仗队进至藏边为止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36年2月27日)452

89.蒙藏委员会为陈述不可屈服于英亦不允噶厦拒蒙汉官员入藏事致外交部公函(1936年3月19日)453

90.黄慕松为拟答复英使对班禅回藏所提无理要求致张群密函(1936年3月21日)454

91.行政院秘书处为交议蒋致余报告噶厦拟定对班禅对中央及英三态度案并建议两点事致蒙藏委员会密函(1936年7月24日)455

92.行政院为准诚允辞护送专使改由赵守钰接任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1936年8月20日)457

93.班禅报告与西藏代表多仁台吉等密谈各点等事致蒋介石电(1936年9月8日)458

94.行政院为修正通过护送班禅回藏专使入藏训条给蒙藏委员会训令(1936年9月21日)458

95.马步芳为藏军数众分犯青边请重筹妥善办法事致吴忠信密电(1936年10月31日)460

96.行政院为噶伦等托英使转递公文纯属非法事给蒙藏委员会密令(1936年12月17日)460

97.外交部关于英国干涉中央派仪仗队护送班禅入藏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6年12月25日)461

98.蒙藏委员会为转请外交部按仪仗队护送班禅入藏系中国地方内政毋庸英国建议原则答复英使事致行政院呈(1936年12月30日)463

99.蒙藏委员会为护送班禅回藏三项办法以第二项较妥事致行政院呈(1936年12月31日)464

100.戴传贤为仪仗队护送班禅入藏办法致吴忠信函(1936年12月31日)466

101.行政院为答复英国大使中国政府正设法促进班禅与拉萨间的商洽等事给蒙藏委员会指令(1937年1月4日)466

102.行政院为准仪仗护班到藏后即行撤回事给蒙藏委员会指令(1937年1月13日)467

103.蒙藏委员会为行政院决议护送仪仗队到达后即行撤回复班禅密电(1937年1月14日)467

104.外交部关于遵照行政院密令拟就驳复英大使照会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37年1月30日)468

105.行政院秘书处抄交蒋致余报告噶厦仍不允护送仪仗队到藏等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7年2月12日)469

106.行政院秘书处为转蒋致余密报藏民众会议决定武力抗拒中央并建议解决藏事办法四点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7年5月12日)471

107.行政院秘书处为抄交蒋致余密报藏方动员武力抗拒班禅回藏并正向康运送枪支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7年5月16日)472

108.行政院秘书处为转蒋致余电报热振力主派噶布伦入京商决藏事并建议乘机武力护送班禅入藏办法三项事致蒙藏委员会函(1937年7月28日)473

109.蒙藏委员会为告仪仗队入藏尤须注重纪律事致高长柱等电(1937年7月30日)475

(四)新疆省政情476

一、新疆事变经过476

1.新疆省主席金树仁为请扣留马仲英所购德国枪械致国民政府电(1932年11月20日)476

2.蒙藏委员会为新疆回族聚众抗拒官府情形致行政院呈(1933年1月30日)476

3.交通部为新疆邮务长克气格密报迪化各地情形致行政院呈(1933年3月3日)478

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新疆变乱扩大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4月14日)480

5.国防委员会秘书处为抄送驻苏大使颜惠庆筹边定计按步施行电致行政院笺函(1933年4月17日)482

6.外交部为抄送驻塔什干总领事牟维潼电陈新疆民变原因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4日)483

7.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马仲英电陈新省民变情形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4月26日)487

8.马绍武为陈述新疆变乱情形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6日)489

9.交通部为转报新疆邮务长克气格关于回民事变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7日)489

10.邓宝珊为新疆省事变情形及南路代表到京面陈详情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8日)491

11.行政院秘书处为新疆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呈新省民变原因致国防会议秘书处笺函(1933年4月29日)492

12.外交部为转报新疆省政情形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9日)493

13.参谋本部为转报马步芳关于马仲英侵犯肃州等地致行政院密函(1933年5月日)494

14.外交部为转报新疆事变经过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5日)494

15.外交部为颜惠庆转报陈中到莫斯科报告新省事变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6日)495

16.外交部为转报莫斯科颜惠庆关于新省民变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10日)496

17.刘文龙盛世才为马仲英马仲杰进攻迪化请中央责其仍回原防驻守致行政院电(1933年5月19日)498

18.外交部为抄送苏联真理报关于回民事变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20日)499

19.刘文龙盛世才为马仲英捣乱新省请中央明令制止以安边局致国民政府电(1933年5月31日)503

20.刘文龙盛世才为马仲杰部已入新疆到达古城请中央派军追剿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日)503

21.刘文龙盛世才为古城已被马仲英占领及请中央指示方略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3日)504

22.黄慕松为马仲英向迪化进犯省府情势危急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0日)505

23.黄慕松关于盛世才在阜康与马仲英部激战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3日)505

24.黄慕松关于马仲英冀得南疆缠回反对等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5日)506

25.外交部为接驻莫斯科大使馆来电关于马仲英欲谋夺迪化等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6日)506

26.新疆宣慰使署驻京办事处关于黄慕松陈述马仲英意欲分兵掠地迪化危机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9日)507

27.交通部为转报新疆当地情形致行政院呈(1933年7月3日)507

28.盛世才为击败焉耆溃匪马石明致国民政府电(1933年7月10日)510

29.行政院政务处关于盛世才陈报马仲英逃匿俄边已被拘禁致国防会议秘书处笺函(1934年8月21日)510

二、关于解决新疆事变的建议和措施512

1.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马绍武请求补助饷械防止马仲英部骚动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3月22日)512

2.行政院秘书处为中央切望和平解决新疆民变致金树仁电(1933年4月22日)514

3.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新疆地方当局压迫民众引起冲突请派员抚慰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4月22日)515

4.新疆各县代表方本仁等为新省民变情形及请早日抚慰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2日)515

5.北平回民公会为慎选要人抚绥新疆致中央党部等电(1933年4月23日)517

6.马仲英为新省民变日益扩大请派其入新抚靖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4日)517

7.新疆喀什缠族等商民为请明令马绍武收拾新省残局致国民政府电(1933年4月25日)518

8.北平回民公会为请在孙绳武唐柯三等人中择一主持新疆省政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6日)519

9.新疆旅平同乡为请罢免金树仁各职并派唐柯三前往宣抚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6日)520

10.袁建曜为详陈新省民变并请设法拯救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7日)520

11.外交部为驻俄颜惠庆大使电陈新省民变原因及收拾办法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7日)521

12.山东省主席韩复榘为请明令准其率所部入新疆垦边安民致行政院电(1933年4月28日)523

13.行政院为发布新疆事变令稿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3年5月2日)523

14.哈复生为列陈新省事变原因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2日)524

15.丁正熙为请宣慰回疆速平民变致行政院呈(1933年5月日)526

16.青海省府主席马麟等为请销弭新疆隐患以固西北而奠国本致行政院呈(1933年5月5日)528

17.中国回族文化促进会筹备处为请组织新变调查委员会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9日)531

18.新疆宣慰使黄慕松为苏联对新疆取包围之势政府应默定大计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5月 日)532

19.外交部为颜惠庆请求伊犁张师长和平解决新变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18日)532

20.新疆特派员曾启文为报告新疆事变实况及五项处置建议致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呈(1933年6月6日)533

21.军政部为新省临时主席刘文龙请制止马仲英西进及蒋介石对新省局势指示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3年6月7日)540

22.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青海省府主席马麟陈述马仲英野性难驯请中央阻其入新等事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6月8日)541

23.黄慕松为安抚金树仁前属各部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9日)543

24.黄慕松为新省当局拟以南疆绥靖总司令予马仲英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1日)543

25.黄慕松为马仲英与盛世才双方冲突在所难免等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2日)544

26.新疆宣慰使署驻京办事处关于黄慕松为报告宣慰情形四项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5日)544

27.汪精卫为恢复和归还哈密王爵位和财产致黄慕松电稿(1933年6月15日)545

28.新疆宣慰使署驻京办事处关于黄慕松为新疆应刷新政治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6日)545

29.黄慕松为对新疆政军内容复杂中央宜持稳态度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6日)546

30.新疆宣慰使署驻京办事处为黄慕松关于宣慰新疆各情形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8日)546

31.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黄慕松抵新宣慰后人心渐定边局可转为安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7月1日)547

32.汪精卫为饬令白锡尔等各率所属保靖地方电稿(1933年7月14日)548

33.国民政府为通过麦斯武德提请沟通并密切新疆民众与内地关系提案致行政院训令(1937年4月1日)549

三、各方要求罢免金树仁及其判决550

1.北平回民公会为请停止金树仁本兼各职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4月20日)550

2.国民政府文官处为西北回民旅外回疆后援会要求罢免金树仁各职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4月22日)551

3.外交部部长罗文干为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树仁出走塔城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6日)552

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新省主席金树仁电请免本兼各职等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4月29日)552

5.外交部为金树仁由海参崴赴沪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6月13日)554

6.新疆国民革命军驻哈讨逆总司令白锡尔等关于金树仁虐民暴政激成民变情形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21日)554

7.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金树仁为历陈新疆发生事变经过及请任命张培元为新省主席兼督办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7月11日)556

8.蒋介石为金树仁余孽致电盛世才挑拨离间演成流血事件致汪精卫电(1933年7月18日)558

9.金树仁为在天津暂留治病及将回南京面陈新省情形致行政院电(1933年7月25日)559

10.新疆高等法院关于将金树仁被控各节逐条详细致行政院代电(1934年12月30日)559

11.最高法院关于金树仁的刑事判决(1935年7月3日)561

12.国民政府关于金树仁刑事判决致行政院训令(1935年9月5日)566

四、新疆事变后的政情567

1.外交部为新疆省民变后省政情形致行政院代电(1933年5月4日)567

2.刘文龙盛世才为转报新疆各地民变致行政院电(1933年5月日)567

3.刘文龙为报告被推为新省临时主席及盛世才为临时边防督办并请指示方针致行政院电(1933年5月16日)568

4.新省临时主席刘文龙为历陈新省民变及请指示施政方针致行政院电(1933年5月16日)570

5.刘文龙盛世才为用和平方法解决新疆民变致行政院电(1933年5月19日)571

6.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新疆各族民众联合会公推刘文龙为新省临时主席盛世才为临时边防督办致行政院公函(1933年5月29日)572

7.张培元等为请中央正式任命刘文龙为新省主席盛世才为边防督办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12日)572

8.刘文龙盛世才为省府秘书长陶明樾等拟推翻现任主席督办秘举黄慕松为主席另组军委会致中央党部电(1933年6月27日)573

9.马仲英关于刘文龙盛世才软禁黄慕松枪决陶明樾等颠倒是非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28日)574

10.新疆维持委员会等为请中央明令任命刘文龙盛世才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29日)57

11.东北民众救国军等为刘文龙盛世才治新得当于民有益请中央明令任命以固边局致行政院电(1933年6月30日)576

12.盛世才关于陶明樾等阴谋夺取新省政权被枪决致国民政府电(1933年7月11日)577

13.刘文龙盛世才为平息陶明樾事件及消除与黄慕松误会致行政院电(1933年7月19日)578

〔六〕侨务581

(一)侨务行政581

1.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侨务委员会组织法(1932年8月13日)581

2.行政院公布华侨登记规则(1935年12月14日)583

3.侨务委员会为蒋孝椿报告南洋侨务情形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28年12月1日)584

4.婆罗洲沙捞越闽北华侨总会为沙捞越政府批准立案等致国民政府呈(1929年11月15日)587

5.苏岛棉兰教育会主席张念遗等报告办理华侨商务教育经过致蒋介石呈(1931年4月29日)592

6.行政院为华侨救国捐款用途致国民政府呈(1934年4月13日)595

(二)华侨爱国活动598

1.菲律宾华侨青年义勇团归国从军有关函电(1928年6月)598

2.国民党南洋总支部特派员崔广秀为筹集北伐款项致国民政府函(1928年2月27日)599

3.云南留日同乡会为济南惨案反日归国宣言(1928年5月26日)600

4.泗水华侨兵灾救济会为“济案”捐款致国民政府函(1928年5—8月)602

5.旅美华侨组织拒日外交后援会并捐款支援国府反对日帝出兵山东函(1928年6—10月)605

6.南洋荷属安班澜救国会等为“济案”捐款致国民政府函(1928年7—11月)608

7.菲律滨华侨反日委员会关于该会组织状况致中央党部呈(1928年11月22日)613

8.吉隆坡中华商报创办人刘赞臣为济案后华侨捐款助国抗日请予褒奖呈(1929年8月1日)615

9.加拿大华侨拒日后援总会为运送飞机回国致国民政府函(1929年10月10日)616

10.国民党驻海外支部为“九一八”事变请积极准备抗日的文件(1931年9—10月)617

11.新嘉坡敬时行等十八团体为日本侵占东北请国民党团结御侮函(1931年9月28日)620

12.国民党驻东京直属支部报告中华留日同学会发表《为东北事件告全体留日同学书》妨碍时机勒令解散呈(1931年10月22日)621

13.国民政府文官处奉转旅京华侨救国大会议案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1月22日)625

14.南洋华侨请息内争合力抗日函电(1931年9月—1932年5月)626

15.侨委会为秘鲁花邑联合会请速克复失地并息内讧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1931年10月13日)629

16.财政部抄送棉兰苏东中华总商会国难救济捐名单呈(1931年12月12—30日)630

17.厄瓜多中华总商会报告组织旅厄华侨抗日救国总会情形致国民政府函(1931年11月15日)632

18.国民党驻菲律滨总支部关于组织华侨救国义勇军致中央训练部呈(1931年11月18日)636

19.旅美华侨援助淞沪抗战电(1932年2月)639

20.菲律滨与万隆泗水华侨请积极援助上海抗战并反对妥协停战电(1932年2—5月)640

21.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旅秘华侨组织筹饷会援助祖国抗日致行政院函件(1932年2—6月)641

22.国民政府文官处抄送人民自卫办法方案致行政院公函(1932年4月13日)643

23.章超、符宝琦等组织华侨各团体联合救国会并筹组华侨抗日救国军呈(1933年4月)647

24.侨务委员会抄送大溪地华侨抗日救国会组织章则致中央民众运动会备案函(1933年8月1日)656

25.国民政府嘉奖檀香山国难救济会等捐资救国令(1934年10月13日)660

26.旅美华侨请政府开放政权积极抗日电(1935年12月—1936年1月)660

〔七〕重大历史事件663

(一)国民政府迁都洛阳与国难会议的召集663

1.国民政府移驻洛阳办公宣言(1932年1月)663

2.国民政府召集国难会议令(1932年1—3月)664

3.行政院秘书处抄送洛阳行都筹备委员会会员名单致何应钦函件(1932年3月17日)665

4.国民政府公布国难会议组织大纲令(1932年3月17日)667

5.国难会议会员姓名录(1932年4月)668

6.国难会议预备会记录(1932年4月7日)670

7.汪精卫在国难会议开幕式上的开幕词(1932年4月8日)673

8.国难会议秘书处抄送军制改革等提案致行政院秘书处函件(1932年4月21日)676

(二)福建事变699

一、福建人民政府的成立及其政策措施699

1.黄庭光:福建人民政府的成立及其组织概况(1933年11月)699

2.福建人民政府之最低纲领(1933年11月20日)713

3.福建人民政府之权利宣言(1933年11月20日)714

4.福建人民政府之对外宣言(1933年11月22日)715

5.福建人民政府领导人李济琛等就职宣言(1933年11月22日)717

6.蒋介石转福建人民政府中央委员就职等情报致汪精卫密电(1933年11月24日)719

7.蒋介石转福建人民政府政治措施等情报致汪精卫密电(1933年11月26日)720

8.福建人民政府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建立全国生产人民革命政权案(1933年12月11日)720

9.蒋介石转福建人民政府与中共联合条件的情报致汪精卫密电(1933年12月12日)722

10.蒋介石转福建人民政府与中共合作等情报致汪精卫密电(1933年12月24日)723

11 .蒋介石抄转福建人民政府与中共签订六项条件情报致汪精卫密电(1933年12月26日)723

12.福建人民政府计口授田之方式(1934年1月)724

二、福建人民政府的失败725

1.国民政府饬迅速处置福建人民政府令(1933年11月21日)725

2.蒋介石告十九路军全体将士书(1933年11月22日)726

3.蒋介石攻击福建人民政府的通电(1933年11月23日)728

4.吴铁城关于福建人民政府动态及西南态度致汪精卫密电(1934年1月8—25日)729

5.沈光汉等宣布脱离福建人民政府通电(1934年1月21日)730

6.沈光汉等为请停止军事行动并派员接洽投降致卫立煌书(1934年1月22日)731

7.军委会南昌行营检送《戡定闽变纪略》致国民政官文官处函件(1934年9月7日)731

(三)蒋介石发起的所谓“新生活运动”745

1.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的训词——“教养卫”(1934年2月12日)745

2.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之要义——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演词(1934年2月19日)753

3.新生活运动纲要(1934年5月)762

4.蒋介石:新运周年纪念告全国同胞书(1935年2月19日)773

5.蒋介石:新生活运动第二期的目的和工作的要旨——在南京新生活运动二周年纪念会讲演(1936年2月19日)775

6.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二周年纪念之感想(1936年2月19日)783

7.蒋介石关于新生活运动三周年纪念的广播词(1937年2月19日)786

(四)西南事件791

1.陈济棠请蒋介石实行出兵抗战电(1936年6月5日)791

2.蒋介石关于抗日步骤并请陈济棠派员入京商决一切往来电(1936年6月7—10日)791

3.蒋介石为两广拟单独出兵抗日重申其对日方针的报告(1936年6月8日)792

4.蒋介石令陈济棠撤回越郴永北进部队密电(1936年6月10日)795

5.宋哲元韩复榘吁请停止各方军事行动电(1936年6月21日)797

6.蒋介石关于两广越境进兵处理方针的谈话(1936年6月25日)798

7.蒋介石嘉奖李汉魂“秉义执言”电(1936年7月10日)799

8.蒋介石劝陈济棠引退入京往来函电(1936年7月10—18日)800

9.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报告就职日期并请派员入桂监誓电(1936年7月24日)804

10.李宗仁关于就职日期及派李品仙晋京请示与蒋介石等往来电(1936年7月24日)804

11.李宗仁关于就职日期已定广西并未派兵进入湘粤境内电(1936年7月25日)805

12.李宗仁白崇禧为闻更调新职李品仙暂缓赴浔致蒋介石电(1936年7月28日)806

13.黄绍竑关于奉调回桂主持绥靖事致李宗仁白崇禧电(1936年7月28日)806

14.蒋介石关于调李宗仁白崇禧离桂另任新职电(1936年7月28日)807

15.蒋介石令何应钦坦直告诉李宗仁白崇禧关于调任新职原因电(1936年7月30日)808

16.李宗仁白崇禧为更调新职请具体指示抗战救亡大计与蒋介石往来电(1936年7月31日—8月2日)809

17.居正劝李宗仁白崇禧接受新职电(1936年8月2日)813

18.蒋介石关于出洋护照已嘱外交部妥办致陈济棠函(1936年8月8日)814

19.蒋介石关于派居正等入桂恳谈“团结御侮”事与李宗仁白崇禧往来函电(1936年8—9月)814

(五)西安事变817

一、张杨对蒋兵谏817

1.何应钦为西安事变致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2日)817

2.孔祥熙为张学良对蒋实行兵谏请其委婉相商的密电稿(1936年12月12日)817

3.张学良关于发动西安事变目的并请维持上海金融致宋子文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3日)818

4.张学良杨虎城请冯玉祥赴陕共决大计的往来密电(1936年12月13日)818

5.李维城等关于蒋介石及诸将领留陕共商抗日大计情况致冯玉祥电(1936年12月14日)819

6.阎锡山关于张学良规谏蒋介石采纳抗日主张情形致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7日)820

7.樊嵩甫关于西安事变情况及其态度等致孔祥熙何应钦密电(1936年12月14日)820

8.冯钦哉关于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动机及对蒋态度致于右任密电(1936年12月17日)821

二、国民党政府对西安事变的处置822

1.国民政府文官处奉发褫夺张学良本兼各职交军委会严办令致行政法院电(1936年12月14日)822

2.行政院奉发国民政府讨伐张杨令(1936年12月17日)822

3.行政院奉发国民政府特派何应钦为“讨逆总司令”令(1936年12月17日)823

4.行政院关于事变期内陕省行政与经费由行政督察专员及财政部办理的密令(1936年12月23日)823

5.国民政府公布的讨逆总司令部组织大纲(1936年12月24日)824

6.樊嵩甫关于率师进驻潼关情形致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3日)825

7.樊嵩甫为将进取华县致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4日)825

8.孔祥熙令樊嵩甫固守潼关原防密电(1936年12月14日)826

9.樊嵩甫关于分化张杨所部及二十八师进占华县等情形致孔祥熙密电(1936年12月15日)826

10.樊嵩甫关于空军轰炸渭南情形并请孔祥熙补助军费的有关密电(1936年12月19—20日)827

11.孔祥熙为托冯钦哉救蒋并企图分化张杨关系致樊嵩甫密电稿(1936年12月15日)828

12.阎锡山转录张杨表示抗日绝无他图的电文致赵丕廉等密电(1936年12月20日)829

13.阎锡山表示愿承委救蒋致冯玉祥密电(1936年12月21日)830

14.阎锡山为派傅宜生赴陕以打开僵局致赵丕廉密电(1936年12月22日)830

15.杨虎城等关于蒋介石容纳救国主张并由张学良陪送洛阳的通电(1936年12月25日)830

16.张学良表示愿受违纪处分致蒋介石函(1936年12月26日)831

17.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张学良的审判笔录(1936年12月日)831

18.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张学良的判决书(1936年12月31日)834

19.孔祥熙呈请国民政府特赦张学良密电稿(1937年1月3日)835

20.许静芝为特赦张学良事致孔祥熙密电及行政院的训令(1937年1月)836

三、“陕甘善后问题”的政治解决837

1.杨虎城为南京方面增兵压迫决计自卫复严庄密电(1937年1月4日)837

2.杨虎城为请求恢复张学良公权并令其返陕致蒋介石电(1937年1月5日)838

3.张学良为解决陕甘问题致蒋介石函件(1937年1月7日)838

4.蒋介石修订的解决陕事之方案(1937年1月日)839

5.蒋介石令张学良劝告杨虎城接受陕甘军事善后办法函(1937年1月7日)840

6.杨虎城请求蒋介石撤退西进大军并释放张学良密函电(1937年1月8—11日)841

7.戴笠关于张学良态度及其致杨虎城等书致蒋介石密电(1937年1月8日)842

8.陈瑞关于于学忠调停陕甘善后问题与孔祥熙往来密电(1937年1月9—10日)842

9.孔祥熙关于于学忠出任调停问题与蒋介石往来密电(1937年1月10—11日)843

10.蒋介石关于张学良行止及派兵西进暨解决陕事条件等问题致杨虎城书(1937年1月10日)844

11.孔祥熙劝杨虎城含忍接受中央处置陕事命令的密电稿(1937年1月11日)846

12.于学忠关于解决陕事宜先解除张学良留京未返等疑虑致孔祥熙密电(1937年1月12日)847

13.张学良为蒋介石限期实行解决陕事方案请杨虎城等速下最大决心收束陕局函(1937年1月13日)847

14.陈瑞建议中央军后撤并徐图分化瓦解东北军办法致孔祥熙密电(1937年1月13日)848

15.杨虎城关于解决西北问题致蒋介石密电(1937年1月14日)849

16.蒋介石告诫杨虎城勿再提张学良回陕函(1937年1月14日)850

17.韩复榘转报于学忠关于恢复张学良自由等主张致孔祥熙何应钦密电(1937年1月14日)851

18.李宗仁等吁请中央军停止入陕以消弭内乱团结对外的通电(1937年1月15日)852

19.杨虎城关于派员呈送解决陕事方案致蒋介石函件(1937年1月16日)853

20.杨虎城于学忠表示为抗日救国目的愿领受革职留任处分的通电(1937年1月16日)855

21.孔祥熙为探察张、杨、于部队实情与樊嵩甫往来密电稿(1937年1月16—20日)856

22.孔祥熙关于如何采纳杨虎城所提联共抗日各条件等致蒋介石密电稿(1937年1月17日)857

23.何应钦关于陕方代表提出东北军与十七路军及红军分驻陕甘等条件致孔祥熙密电(1937年1月18日)858

24.蒋介石指斥杨虎城等提出的解决陕事办法为“割裂军政破坏统一”函(1937年1月19日)858

25.杨虎城于学忠等呈述执行甲案实际困难并提出六项要求等文电(1937年1月20—23日)862

26.杨虎城为阎锡山愿为调人并奉行甲案问题复李志刚电(1937年1月22日)864

27.蒋介石关于将陕事交顾祝同全权处理致杨虎城密电稿(1937年1月22日)864

28.蒋介石关于与杨虎城谈判六项意旨致顾祝同密电稿(1937年1月22—24日)865

29.何应钦关于顾祝同与米春霖等会谈东北军撤移等问题的电话报告(1937年1月25日)866

30.蒋介石关于张学良名义及东北军和十七路军“移防”问题的电话指示要点(1937年1月25日)868

31.何应钦关于顾祝同继续与米春霖等会谈情形的电话报告(1937年1月26日)869

32.蒋介石令刘峙等对东北军如不依限撤退即宣布“和平破裂”并轰炸其阵地电(1937年1月26日)871

33.张学良促前方各将领接受“移防”命令并依限撤退电(1937年1月27日)871

34.何应钦转报东北军将领与杨虎城等集会商定请恢复张学良名义及部队撤退等事项的电话记录(1937年1月27日)872

35.蒋介石关于十七路军与东北军撤退事项及中央军进驻西安日期复何应钦电话记录(1937年1月28日)873

36.张学良关于陕事请按蒋意旨及前方商定办法实施致于学忠等函(1937年1月29日)874

37.何应钦转报顾祝同与何柱国谈判东北军移撤及陕甘主席人选等问题的电话记录(1937年1月30日)874

38.蒋介石关于拨发西安军事善后特别费与何应钦等来往密电(1937年1月30—31日)876

39.顾祝同关于指定红军某部的驻区及拨发每月经费等问题的请示电(1937年1月31日)877

40.杨虎城等宣告与顾祝同商定陕甘善后四事的通电(1937年2月4日)877

41.蒋介石饬何应钦等注意杨虎城支日通电意图及对策的电令(1937年2月6日)879

42.蒋介石关于对陕策略及准备进攻西安军事部署致刘峙顾祝同电(1937年1月7—11日)880

43.何应钦转报十七路军与东北军决定撤退渭北等事项的电话记录(1937年1月28—29日)883

44.蒋介石令刘峙等注意陕军撤退情形并积极准备进攻密电(1937年1月29日)884

45.蒋介石令顾祝同警告东北军若再不如期撤退即向其阵地进攻与轰炸密电(1937年1月30日)885

46.何应钦关于东北军等撤移情形暨蒋军进逼西安一带的电话报告(1937年1月30日—2月5日)886

47.蒋介石关于中央军入驻西安时的部署致刘峙等手令(1937年2月6日)889

48.蒋介石关于中央军进驻西安城后应注意各事致顾祝同密电(1937年2月7日)890

49.行政院奉发国民政府恢复张学良公权的训令(1837年2月18日)891

50.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关于西安事变的决议(1937年2月19日)891

199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政治 5》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1994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