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2编 政治 1》求取 ⇩

〔一〕国民政府的战时体制1

(一)国民政府西迁1

1.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办公宣言令(1937年11月20日)1

2.江西省南昌市党部等竭诚拥护国府移渝进行持久抗战电(1937年11—12月)2

3.四川铜梁县民众大会欢迎国府迁渝宣言呈(1937年12月1日)6

4.博罗民众御侮救亡会等拥护国府迁都抗战到底电(1937年12月)8

5.重庆各界庆祝重庆陪都建立筹委会关于庆祝重庆陪都建立宣传大纲函(1940年9月27日)9

(二)中央机关组织概况12

1.国防最高委员会关于军委会与行政院调整所属机关组织与隶属关系致国民政府函(1938年2月7日)12

2.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内政部组织法训令(1938年2月—1941年9月)13

3.国民党中执会秘书处为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詹朝阳等所提关于紧缩政治机构提案致行政院函(1938年4月)18

4.国防最高会议秘书处关于处理国民参政会要求改革行政机构提案意见及国民政府训令(1938年9月—1939年5月)32

5.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检送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39年2月25日)46

6.国民政府抄发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组织大纲令(1939年11月4日)48

7.蒋介石自兼国民政府行政院长时对于各部会工作之指示(1939年12月)50

8.国民政府公布稽勋委员会组织规程令(1941年12月4日)56

9.国民政府关于国防最高委员会与立法院关系之调整办法训令(1942年2月)57

10.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内政部组织法(1942年6月8日)58

11.蒋介石对于“行政院会议及院部间关系之研究”与行政院往来文电(1942年7—9月)62

12.国民政府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条文令(1943年5月29日)70

13.国民政府行政院组织法历次修正经过概况(1943军6月29日)71

14.司法行政部呈送公布修正司法行政部组织法函稿(1943年8月17日)74

15.国民政府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条文令(1943年9月15日)78

16.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943年9月15日)79

17.国民政府抄发修正中央设计局组织大纲等训令(1944年8月2日)84

18.国民政府修正公布行政法院组织法(1945年4月16日)88

(三)省市组织概况90

1.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市组织法训令(1943年5月19日)90

2.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省政府组织法训令(1944年4月28日)95

3.国民政府公布战时各省政府设置行署条例训令(1944年7月19日)99

(四)新县制实施与保甲制度的加强101

1.行政院颁布非常时期各地举办联保连坐注意要点(1938年2月)101

2.白崇禧关于安徽省保甲组织剥削和危害民众情形致蒋介石电(1939年5月10日)102

3.内政部等拟具“运用保甲组织防止‘异党’活动办法”致国民精神总动员总会函(1940年1月)104

4.杨廷佐为请改筹贵州松桃县保甲经费摊派弊端意见书及行政院训令等文件(1940年6—12月)105

5.陈一拟具“在新县制实施中所感到的九大问题及其解决之道”致行政院报告(1941年1月28日)110

6.国民政府司法院通饬施行“户口普查条例”训令(1941年2月13日)117

7.国民政府公布“乡政组织暂行条例”训令(1941年8月)121

8.四川南川巴县等县民关于乡镇保甲征收派款扰害闾阎呈(1941年8月21日)131

9.国民党九中全会议案研究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县制之推行以完成地方“自治”议案(1941年10月)133

10.张群报告办理户籍及人事登记困难情形致行政院呈(1943年9月)135

11.国民政府行政院草拟统一整理户政法令综合拟订户籍保甲法提案(1943年)139

〔二〕战时重要方针政策法令145

(一)抗建纲领与总动员法的制定145

1.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1937年9月4日)145

2.国民政府关于集党政军权于军委会委员长统一指挥训令(1937年9月17日)146

3.国民政府关于由陆海空军大本营实施全国总动员计划大纲训令(1937年10月29日)147

4.国民政府关于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职权训令(1937年12月6日)148

5.国民政府宣言(1937年12月20日)149

6.国民政府通饬遵照抗战建国纲领训令(1938年7月2日)149

7.国民政府公布修正惩治汉奸条例(1938年8月15日)153

8.国民政府通饬全国党政军将称钧座为领袖者一律改称总裁令(1939年4月7日)155

9.国民政府宣言重申概不承认汉奸集团僭发文告及与任何国家订立文件训令(1939年10月12日)156

10.国民政府公布非常时期维持治安紧急办法及该法第二第三条有关条文令函(1940年7~8月)157

11.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勋章条例训令(1941年2月12日)162

12.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勋章条例第九第十条条文训令(1942年3月25日)165

13.国民政府颁布国家总动员法及施行日期训令(1942年3~4月)166

14.国民政府关于饬遵国家总动员会议组织大纲训令(1942年4月25日)171

15.国民政府公布国家总动员法实施纲要训令(1942年6月22日)174

16.国民政府公布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及施行日期训令(1942年6~7月)183

17.蒋介石为国家总动员会议组织条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会议核定致沈鸿烈电(1942年12月7日)186

18.国民政府检发五届十中全会对于政治报告决议案训令(1942年12月19日)190

19.蒋介石为概述抗战经过及方针与国策发表告全国国民书(1942年)196

20.国民政府公布修正敌国人民处理条例及敌产处理条例训令(1943年12月7日)200

21.宪政实施协进会关于发动全国人民研讨宪草致行政院秘书处函(1943年12月1944年1月)204

22.国民政府为宪政实施重申七项办法精神训令(1944年7月31日)207

23.国民政府饬所属机关对于政治报告决议案遵办令(1944年9月6日)209

(二)对日和战态度与措施212

1.钱大钧为蒋介石对阎锡山等所示抗日暧昧态度致熊斌电(1937年7月12日)212

2.蒋介石指示华北作战将领消极抗战意旨电(1937年9月12日)212

3.张建报告厦门要塞司令林国赓与日领勾结经过密呈(1937年9月)213

4.邹琳关于国防会议密议对日停战问题密电(1937年10月28日)214

5.孔令侃关于蒋介石暗示停止沪战对日妥协及德愿出调解等情电(1937年11月12日)215

6.胡鄂公向孔祥熙条陈抗战武力不足恃宜求政治途径密电(1937年11月15日)215

7.孔令侃为对日所采敌逼即退未败思和等决策致孔祥熙电(1937年11月16日)216

8.孔祥熙关于妥协停战勾结反共致日本山本密电稿(1937年11月19日)217

9.王芃生关于日方运动津领事团出面诱降及日皇派员赴平津活动等情电(1937年12月10日)218

10.日本杉山关于密促蒋介石与日外相直接缔约继续反共谈话要领(译文)(1937年)219

11.孔令侃向孔祥熙密报日寇正向其诱降情形电(1938年1月3日)223

12.胡南湖关于日畑俊六及英相张伯伦向国民政府提出中日“和谈”基本条件电(1938年3月8日)224

13.胡南湖关于与日松本接洽“议和”电(1938年4月7日)224

14.外交部司长高宗武由汪精卫授意辞职赴沪与日使谷正之接洽投降等情报(1938年7月2日)227

15.日帝重价收买华方高级军官供给如“黄河决口”等军事机密情报(1938年8月)228

16.香港海外《呼声报》载“通敌祸闽陈仪的汉奸罪证”(1938年8月30日)229

17.胡南湖关于日本伊藤等游说近卫坂垣宇垣各派承认以蒋介石为谈判对象电(1938年8~11月)234

18.胡南湖报告半年来中日各方接洽“和谈”活动情形电(1938年9月12日)245

19.胡南湖关于汪精卫等与王克敏勾结及孔祥熙派员密赴平津进行勾结活动等密电(1938年10月29日)251

20.敌报谣传蒋介石派宋子文赴河内与汪精卫进行勾结活动有关情报(1939年1月)252

21.曾虚白呈报汪精卫投敌艳电与日汪密约内容要点及宣传要点致陈诚函(1939年1月1日)253

22.鲍观澄等报告以孔祥熙为中心与土肥原进行谈判经过电(1939年2月)259

23.汪精卫响应近卫宣言系得蒋介石默契情报(1939年2月)262

24.高宗武携带汪精卫“和平”重要提案赴日活动情报(1939年2月)264

25.上海大陆报载称英国出任“调停”中日战争动机消息(1939年3月18日)269

26.许性初关于汪精卫发表“举一个例”一文声称妥协投降乃国民党最高当局共同主张电(1939年4月1日)269

27.许性初关于报载英大使寇尔赴渝与蒋介石举行协议电(1939年4月21日)270

28.陈志汉关于陈立夫勾结汪精卫投敌主和内幕报告(1939年4月24日)271

29.孔令侃摘呈周佛海发表《回忆与前瞻》一文和对战局看法并非反蒋行为等情电(1939年7月1日)274

30.许性初关于汉奸报载孔祥熙在重庆“国共会议”席上公开主张对日求和电(1939年9月1日)288

31.香港南华日报登载褚民谊向重庆国民政府劝降微电(1939年9月5日)289

32.鲍观澄关于邀日本喜多来沪进行“和谈”情形与孔祥熙代表往来电(1939年9月21~22日)292

33.胡南湖关于与日本政府所遣谈判专员在沪进行“和谈”情形电(1939年11~12月)293

34.中国国民党五中常会关于恢复汉奸陶希圣高宗武周斐成国民党籍纪录(摘录)(1940年4月18日)302

35.军委会办公厅对朱德彭德怀电告石友三暗通敌伪事实辩护电(1940年7月30日)302

36.黄民星关于日本朝日新闻发表太平洋战争后国民党对日投降空气日浓消息签呈(1942年2月4日)305

37.朱家骅等关于山西阎锡山通敌情形报告(1942年2月19日)306

38.军政部兵役署关于冀察各县敌伪地方部队给予名义经费进行反共电(1943年1月19日)307

39.康翔等关于蒋介石利用孙殿英投敌勾结反共有关文电(1943年4—5月)310

40.延安各界庆祝联合国日大会呼吁团结实现民主政治打退敌寇保卫西北电(1944年6月14日)321

41.蒋鼎文等关于利用投敌之庞炳勋部情形电(1943年10月)323

42.何柱国等关于蒋介石指令汤恩伯负责勾结张岚峰等策动反共军事密电(1944年2—3月)325

43.陈公博自白书——《八年来的回忆》(1946年)332

〔三〕国民党历次重要会议概况371

(一)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371

1.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及经过(1938年3月29日~4月1日)371

2.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之开会词(1938年3月29日)373

3.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重要决议案(1938年3月31日—4月1日)380

4.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对日抗战与本党前途》讲演(1938年4月1日)389

5.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38年4月1日)403

6.蒋介石在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致闭幕词(1938年4月1日)416

(二)中国国民党第五届第四次至十二次中央全会420

1.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38年4月6—8日)420

2.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宣言(1939年1月11日)430

3.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39年1月26—29日)437

4.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39年11月17—20日)459

5.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宣言(1939年11月21日)485

6.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经过(1940年7月1—8日)490

7.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0年7月3—8日)493

8.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宣言(1940年7月8日)509

9.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执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1年4月1~2日)511

10.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宣言(1941年4月2日)560

11.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上致训词(1941年12月15日)565

12.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经过(1941年12月15—23日)568

13.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1年12月20—23日)572

14.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宣言(1941年12月23日)587

15.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2年11月24—27日)592

16.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宣言(1942年11月27日)624

17.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上致训词(1943年9月6日)629

18.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经过(1943年9月6—13日)634

19.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3年9月8—13日)637

20.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宣言(1943年9月13日)654

21.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上致开会词(1944年5月20日)657

22.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经过(1944年5月20—26日)664

23.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4年5月25—26日)667

24.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宣言(1944年5月26日)673

25.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常会第276次会议通过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法(1945年1月26日)677

26.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常会第276次会议通过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法(1945年1月26日)678

27.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执会向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做党务报告(1945年5月1日)688

(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729

1.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开会词(1945年5月5日)729

2.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经过(1945年5月5~21日)737

3.吴鼎昌在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政治总报告(1945年5月7日)746

4.吴铁城在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党务检讨报告(1945年5月7日)774

5.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重要决议案(1945年5月16—19日)801

6.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执监委和候补执监委名单(1945年5月19日)833

7.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45年5月21日)835

(四)中国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841

1.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1945年5月28—31日)841

2.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重要决议案(1945年5月28—31日)843

3.蒋介石在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致闭会词(1945年5月31日)863

〔四〕国民参政会与地方参议会和国民大会869

(一)国民参政会的召开869

一、国民参政会组织概况869

1.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训令(1938年4月12日)869

2.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三条修正全文(1938年6月16日)872

3.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训令(1938年7月1日)872

4.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组织规则(1938年7月1日)876

5.国民参政会关于议事规则的解释(1938年7月7日)878

6.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规则(1938年9月9日)879

7.国民参政会全体审查委员会规则(1938年10月30日)880

8.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九条修正全文(1939年4月28日)881

9.蒋介石在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大会上致开会词(1939年9月9日)881

10.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八条修正全文(1940年4月16日)886

11.国民参政会组织系统图(1943年12月13日)887

12.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十一条修正全文(1944年4月5日)887

13.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修正全文(1945年7月6日)888

二、国民参政会历次会议重要提案888

1.国民参政会秘书处报送国民参政会第一次大会宣言致国防最高会议秘书处公函(1938年7月21日)888

2.吴玉章等关于加强国民外交推动欧美友邦爱好和平的民众敦促各该国政府对日寇侵略者实施经济制裁提案(1938年10月 日)892

3.陈绍禹等关于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持久抗战争取胜利问题提案(1938年10月 日)894

4.陶孟和等为应付持久战政府亟应以最大努力制止敌人利用沦陷区域经济资源提案(1939年2月 日)899

5.王葆真等关于发动战地经济战以苏我民力而制敌死命提案(1939年2月 日)901

6.沈钧儒等请政府重申前令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提案(1939年9月 日)906

7.邹韬奋等关于改善审查搜查书报办法及实行撤销增加书报寄费以解救出版界困难而加强抗战文化事业提案(1939年9月 日)908

8.董必武等关于拥护抗战到底反对妥协投降声讨汪逆肃清汪派活动以巩固团结争取最后胜利提案(1939年9月 日)910

9.宋渊源等关于增进南洋华侨之战时筹款与投资提案(1939年9月 日)911

10.梁上栋等关于改善兵役法规及办法提案(1940年4月 日)913

11.冷遹等关于调节劳力整理交通改善金融与粮食管理以平抑物价提案(1941年3月 日)915

12.齐世英等关于积极实施土地政策改革租佃制度以期根本解决粮食问题与社会问题提案(1941年11月 日)917

13.刘明扬等请调整政治机构健全人事行政以加强行政效率而完成抗建大业提案(1942年10月 日)918

14.江恒源等关于建议政府请特别重视大学专科训育规定各校设置学生生活指导部并慎重导师人选以期养成学生健全人格训练学生处世知能提案(1943年9月 日)925

15.黄炎培等关于重订国际贸易政策调整贸易委员会组织提案(1944年9月 日)928

16.傅斯年等关于彻查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历年积弊严加整顿惩罚罪人以重国家之要务而肃官常提案(1945年7月 日)932

17.韩兆鹗等关于再请政府实行民主以利抗战建国提案(1945年7月 日)933

18.李芝亭等拟请政府迅速制订并公布金融复员计划早日改革币制稳定币值以期安定民生而固国本提案(1946年3月 日)934

(二)省县参议会937

1.国民政府公布的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1938年9月26日)937

2.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宣言(1940年8月28日)940

3.国民政府公布的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1941年8月9日)943

4.国民政府公布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和县参议员选举条例及行政院注释(1941年8月—1945年12月)945

5.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关于公布县参议会组织县参议员选举及乡镇民代表选举条例训令(1941年8月9日)960

6.行政院关于县市参议员违法失职暂行处分办法致川省指令(1942年6月23日)969

7.行政院拟订的限期成立各省县参议会实施纲要及蒋介石电令(1943年月 日)970

8.行政院拟订的关于成立县以下民意机关办法与步骤(1943年 月 日)973

9.国民党五届中常会关于不准广西按照单行法产生各县临时参议员决议案(1943年7月26日)975

10.宪政实施协进会关于建议政府从速完成并充实地方各级民意机关案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44年2月9日)976

11.内政部关于张维翰视察广西等七省设立县各级民意机关情形报告书致行政院呈(1944年3月11日)978

12.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关于请政府健全基层民意机关案致行政院公函(1944年7月1日)986

13.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关于注意地方民意机关之土劣势力案致行政院公函(1944年10月5日)990

14.国民政府公布市参议会组织条例(1945年1月30日)993

15.国民政府公布市参议员选举条例(1945年1月30日)995

(三)所谓实施“宪法”与国民大会1001

1.国民政府关于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决议定期召集国民大会案训令(1939年12月9日)1001

2.国民党五届第一四三次中常会议关于国民大会代表产生问题议决案(1940年3月31日)1014

3.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制订宪政问题集会结社言论暂行办法(1940年4月18日)1016

4.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拟制对于实施宪政问题指示(1940年4月18日)1017

5.西京市党部反对延安各界主张改选国大代表决定行宪日期代电(1940年6月9日)1019

6.国民政府司法院关于五中全会对实施宪政决议训令(1943年11月24日)1020

7.宪政实施协进会关于发动全国研讨中华民国宪草函及行政院令(1943年12月—1944年1月)1021

8.国民参政会第四届一次大会商讨国民大会问题中其他党派态度及意见(1945年7月 日)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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