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财政经济 6》求取 ⇩

(四)私营工矿业1

一、棉纺织业1

1.上海市政府为丝光棉织同业公会请救济棉织业案致国民政府呈(1930年8月4日)1

2.实业部为工商会议请先从棉织业实施关税保护政策提案与财政部往来咨(1931年2月6-19日)2

3.行政院关于救济中国纱厂业案与实业财政二部往来令呈(1931年4-5月)6

4.国民党中执会秘书处为湖北省执委会呈报武昌各纱厂日货倾销造成生产过剩暨救济办法致实业部函(1933年1月25日)10

5.荣宗敬报告上海华商纱厂危机并拟具救济方案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1日)14

6.国民党中执会关于解决全国纱厂减工情形及救济办法与行政院来往函(1933年4-5月)18

7.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政府拟以纱厂统税担保发行公债救济纱业与实业部来往函电(1933年5-9月)29

8.化商纱厂联合会请政府购买存纱三万包以解除纱厂危机的代电(1933年6月16日)32

9.全国经济委员会等部会办理上海市棉花贩运业同业公会关于救济棉业治标治本方案的有关文件(1933年11月7-25日)33

10.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上海永安纺织第一第二第三厂调查报告书(1933年)35

11.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工作报告及事业进行步骤(1933年10月-1934年3月)50

12.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为华商纱厂联合会湖北分会维持华商纱厂意见致行政院函(1934年3月17日)54

13.财政部关于华商纱厂联合会湖北分会请维持华商纱厂意见致行政院秘书处密函(1934年4月11日)57

14.全国经济委员会等办理关于调查救济申新纺织公司一案有关文件(1934年7-10月)59

15.华商纱厂联合会编:中国棉纺织业统计表(1934年)73

16.行政院关于华商纱厂联合会为挽救纺业危机建议标本兼治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5年3月26日)77

17.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办理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呈敬恒等提请政府切实设法救济全国纺厂案的具体办法(抄件)(1935年)79

18.大华棉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设缘起及营业计划书草案(1935年)87

19.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订定棉纺织厂经营标准致实业部公函(1935年3月28日)93

20.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外棉加税问题致汾笺函(1935年3月30日)94

21.实业部工业司关于救济全国纱厂案会议程序暨各机关所拟意见节略与各地厂商对于救济纺织业意见稿(1935年6月3日)97

22.实业部等救济全国棉纺织业会议纪录(1935年6月14日)102

23.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救济棉业提案(1935年6月15日)105

24.华商纱厂联合会:全国华商纱厂停工之纺锭及布机数统计表(1935年6月)112

25.行政院交办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吴敬恒等请迅免棉花进口税提案给实业部训令(1935年11月26日)118

26.实业财政两部关于办理吴敬恒等提案经过复行政院会呈(1936年2月19日)120

27.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救济申新纱厂方针及救济已停各纱厂计划草案(1936年)124

28.南通棉业视察团童润夫关于南通土布业概况及其改革方案的报告(1936年6月)143

29.行政院及实业部等办理戴传贤等在国民党“五大”提请由政府切实维护棉纺织业案的有关文件(1936年1-12月)153

30.实业部关于天津华商纱厂的调查实况(约1936年)161

31.财政部为救济华北纱业致实业部咨(1936年8月12日)163

32.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关于查考本省各纱厂实际情形致实业部咨(1936年12月9日)165

33.天津市市长张自忠关于天津各纱厂情形致实业部咨(1936年12月17日)175

34.河北省政府主席冯治安关于纺织工业救济情形致实业部咨(1937年1月26日)176

35.实业部等救济华北棉纺织业的有关文件(1936年10月-1937年2月)177

二、丝纺织业185

1.财政部等为解决上海市丝厂协会请求拨款救济丝厂业的有关文件(1928年1月16-31日)185

2.工商部视察员蒋琪调查苏州无锡丝织棉织厂报告(1928年7月12日)189

3.上海丝厂协会委员会关于改良蚕丝治标办法致工商部呈(1929年3月16日)192

4.上海电机丝织厂同业公会为电机丝织营业凋敝请求救济致工商部呈(1929年10月7日)193

5.工商部等办理江浙绸机织联合会请筹设国立人造丝厂的有关文件(1930年7-8月)195

6.王柳樵等为救济绸业请减免各项捐税致行政院呈(1930年10月30日)199

7.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上海市丝厂同业公会为受日货打击请发行苏浙沪厂丝业公债一千万元以资救济致行政院公函(1930年11月6日)201

8.全浙公会为华丝受日丝倾轧而衰落特请求减免税捐以资救济致国民政府快邮代电(1930年11月21日)205

9.国民政府行政院等办理救济四川丝业的有关文件(1930年12月9-26日)206

10.浙江杭嘉湖丝业代表陈翰臣等为丝业衰落请减低税率以维营业致国民政府呈(1931年1月18日)210

11.实业财政二部关于发行救济丝业公债及治标办法致行政院呈(1931年1月21日)212

12.四川丝业代表李奎安等请求政府援例发行公债以救济丝业致国民政府呈(1931年2月7日)214

13.国民政府文官处奉转江浙皖丝茧总公所委员会请制止外商在华设厂代电致行政院函(1931年4月17日)215

14.行政院关于办理国民会议第六次会议项定荣等提议救济丝茶业等案给实业部训令(1931年6月23日)217

15.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为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请免征灰丝茧绸营业税致行政院公函(1931年10月1日)218

16.行政院抄发实业部救济江浙蚕丝业办法提案给江苏浙江省政府训令(1932年4月4日)220

17.上海市丝厂业同业公会委员会为国际丝价跌落沪市华丝山积新蚕无法消纳请求救济电(1932年4月27日)225

18.行政院秘书处为崇裕丝厂因丝价暴落请彻底维持致财实两部笺函(1932年5月20日)226

19.财政实业部等关于发行江浙丝业短期公债以救济丝业的有关文件(1932年8-9月)229

20.实业财政部等会商救济上海丝厂业办法的有关文件(1933年12月-1934年5月)238

21.蚕丝改良委员会为重庆丝业公会呈请拨川协款以救济丝业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4年3月20日)243

22.行政院关于财政实业两部会拟挽救江浙蚕线业根本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1934年4月10日)244

23.高沛郇卢作孚等关于四川蚕丝业改良初步经过报告(1934年)250

24.铁道部关于减低蚕丝运价致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函(1935年3月23日)262

25.曾养甫关于蚕丝改良委员会过去进行事业及将来发展计划致秦汾函(1935年5月2日)263

26.全国经济委员会蚕丝改良委员会施政成绩报告(1935年11月1日)274

27.蚕丝改良会主任委员曾养甫关于我国蚕丝出口及衰落情况致实业部呈(1936年5月11日)279

三、面粉工业280

1.天津总商会为面粉业受外货压迫及特税影响衰落不堪请求救济的代电(1929年8月13日)280

2.上海市面粉业同业公会等为请减征面粉特税以维面粉业致实业部呈(1931年25日)283

3.中华工业总联合会为面粉市价惨跌请求救济致实业部呈(1934年5月2日)284

4.苏浙皖内地机制面粉厂公会关于救济内地麦粉厂业危机意见致实业部呈(1934年7月4日)286

5.李崇典关于调查各地麦粉业情形给实业部呈(1934年12月11日)288

6.财政实业二部会商救济麦粉业的会议记录(1935年5月23日)297

7.苏浙皖内地机制面粉厂公会为请救济内地面粉厂致实业部呈(1936年2月5日)300

8.苏浙皖内地机制面粉厂公会为请免征洋麦进口税致实业部呈(1936年11月11日)307

9.中华工业总联合会为请解除粉厂痛苦取缔市场投机致实业部呈(1936年12月10日)309

四、卷烟工业310

1.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等关于救济华商烟草工厂案的有关文件(1930年5-6月)310

2.上海市商会为华商卷烟厂连受外来压迫请在统税中酌提奖金以资救济的代电(1931年1月23日)313

3.实业部关于核办工商会议救济卷烟业案致财政部咨(1931年2月16日)314

4.上海市华商卷烟厂业同业公会为请减轻捐税负担致实业部呈(1932年11月21日)317

5.财政部等办理宁波中国韩岭烟厂等请国府收回新定卷烟税率并限期迁地设设厂之成命案有关文件(1934年4-5月)318

五、火柴工业326

1.实业部等关于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成立备案的有关文件(1929年12月-1931年1月)326

2.杭州市光华火柴工会等关于阻止瑞商在沪设厂事致国民政府呈(1930年6月12日)337

3.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为国产火柴供过于求拟请限制设厂以资救济致实业部呈(1931年3月4日)338

4.财政部检送1932-1934年度上半年度国内华商及外商各火柴厂产销数量及外国火柴输入数量表致实业部咨(1935年4月26日)340

5.参谋本部为检获日人报告日华火柴同业统制协议原文致实业部密函(1935年7月9日)349

6.实业部等关于火柴业同业组织产销联营社试办五年案的有关文件(1936年2-6月)360

7.广东省政府为不加入联营社致财政部咨(1937年2月6日)381

六、制糖工业385

1.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为请财政部缓施糖类新税则致实业部呈(1932年4月20日)385

2.实业部工业司司长刘荫茀关于恢复国民糖厂意见的签呈(1934年7月24日)387

3.上海市商会为希望政府早日实施统制糖货计划致实业部呈(1935年19日)389

4.广州市糖商为维持粤省糖业统制致国民政府快邮代电(1936年8月5日)390

5.广州糖面业同业公会为请撤销粤省糖业统制致国民政府快邮代电(1936年8月10日)392

6.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广东绥靖公署主任余汉谋等电请维护国产糖业行政院公函(1936年11月26日)394

7.实业部等审查广东省粮业统制的有关文件(1937年2-5月)395

8.实业财政等部关于扶植国产糖厂的有关文件(1937年4月21日-5月7日)408

七、水泥工业417

1.实业部关于工商会议提议设立国产水泥公司案致各省政府咨(1931年3月)417

2.湖北省政府主席王树常关于调查水泥工厂致实业部的咨(1931年7月29日)419

3.实业等部办理中华水泥厂请撤销广东省水泥统制案有关文件(1934年9月-1937年4月)421

4.启新洋灰有限公司关于水泥价格涨落产销实况致实业部呈(1937年1月5日)432

八、化学工业436

1.徐善祥关于天津永利制碱公司及其塘沽工厂的调查报告(1929年11月30日)436

2.工商部等核办天津永利制碱公司申请添募外股加入官股及发行公司债等有关文件(1929年10月-1930年9月)446

3.财政实业二部为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兴办硫酸铔厂请保自免税事致行政院会呈(1936年7月16日)461

九、煤铁业464

1.国煤发展委员会关于国煤兴利除弊事致国民政府呈(1928年6月8日)464

2.实业部关于预防煤荒四项办法的提案(1931年10月5日)466

3.实业部为救济长江流域煤荒致行政院呈(1931年10月27日)467

4.国煤救济委员会为报送章程备案致实业部呈(1931年12月21日)471

5.财政部关于进口日煤及抚顺煤之产销实际情况报告(1932年)473

6.河北省实业厅关于召集救济煤业会议并转报各煤矿产销情况呈(1932年3月2日)474

7.实业部等审议中会民国矿业联合会请加重倾销税以救济国煤案的有关文件(1932年7月-1933年3月)479

8.实业部等处理拒绝抚顺煤鞍山铁进口的有关文件(1932年10-12月)497

9.实业部办理救济国煤经过及救济国煤会议记录(1933年11月10日)499

10.河北省实业厅陈报召集救济煤业会议情况呈(1934年8月18日)506

11.杨公兆董纶:中国煤业现况(1934)518

12.实业外交等部办理减轻越煤进口税问题的有关文件(1935年5-8月)625

13.实业部关于救济国煤事项办理经过的报告(1935年10月)629

14.实业部拟煤业聚合销售办法草案(1936年6月)632

15.实业部矿业司司长程义法关于我国铁矿业冶状况的签呈(1936年10月26日)635

16.实业部关于办理限制铁砂出口经过及今后预定计划致行政院密呈(1937年1月21日)655

十、有色金属工业656

1.刘子贞等为请取消赣南钨矿委商包办法改归地方公办致行政院呈(1929年5月)656

2.广东省政府为修正广东官商专营钨矿对外贸易合办规约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0年12月29日)660

3.实业部报送整理江西广东两省钨矿提案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1年2月23日)667

4.工商访问局报送锑矿调查报告致实业部呈(1931年6月18日)669

5.实业部地质调查所抄报河南山东浙江等处铜铅锌矿报告致实业部呈(1931年12月18日)680

6.实业部关于厘订整理全国钨矿暂行办法草案备案事致行政院呈(1933年7月21日)693

7.全国经济委员会办理矿商黄莘三等呈请设锑钨国际贸易局的有关文件(1933年9月-1934年3月)694

8.实业部关于钨矿专卖及产销数量价值各情形复军政部函(1933年10月23日)708

9.实业部矿业司关于我国产铁情况致巴达维亚德发公司?函(1934年8月13日)714

10.实业部关于钨锑铁矿事项办理经过的报告(1935年12月)718

11.实业部抄送安徽浙江两省锑矿表致资源委员会公函(1936年3月14日)723

12.湖南省建设厅报送水口山锌矿调查表致实业部呈(1936年3月28日)726

13.资源委员会抄发郭子勋粤省钨业概略报告给钨业管理处的训令(1936年9月30日)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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