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政策法规实用手册》求取 ⇩

目录1

一、林业法律、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1982、1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1979、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9、13)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12、13)12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摘录)(1982、3、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9、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6、2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摘录)(1986、9、5)37

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1987、6、23)39

附: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和处理情况的汇报(198 7、6、16)4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1980、3、5)5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3、8)5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1982、10、20)6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1984、3、1)7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摘录) (1985、1、1)80

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1981、3、7)81

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1981、9、25)85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1983、3、3)8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的报告(1982、4、22)9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抢救大熊猫的紧急报告(1983、8、2)99

附:关于抢救大熊猫的紧急报告(摘录)(1981、8、13)100

国务院批准关于防止我国昆虫标本外流问题的请示(1984、5、7)102

国务院批转关于“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总结和二期工程安排意见的报告(1986、2、1)104

国务院批转关于云南省青龙寺、刺桐关重大森林火灾情况调查报告(1986、6、6)111

附:关于云南省青龙寺、刺桐关重大森林火灾情况的调查报告112

国务院批准关于加强麝香资源保护和市场管理的请示(1986、6、28)118

国务院批准关于西双版纳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被猎杀倒卖情况的报告(1986、8、1)12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研究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会议纪要(1986、10、6)125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林业部关于加强保护珍贵稀有动物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1980、1、29)129

林业部关于全国鸟类保护和环志工作座谈会议纪要(1982、12、27)132

林业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1983、7、28)139

林业部关于全国杨树病虫害防治座谈会纪要(1984、2、27)147

林业部、公安部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1986、1、10)151

中央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绿化工作的建议( 1986、2、27)157

赵紫阳同志在中共四川省委三届第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录)(1980、3、16)159

赵紫阳同志视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谈话(摘录)(1980、3、18)161

赵紫阳同志关于制止乱砍森林滥占耕地166

的讲话(1982、10、8)166

胡乔木同志对猎杀仙鹤问题的指示(1983、2、21)173

赵紫阳同志对猎杀卧龙保护区大熊猫的批示(1983、2、17)173

万里同志在中央绿化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84、2、18)174

张劲夫同志在安徽省丘陵地区林业会议上的讲话(1980、2、8)181

张劲夫同志在安徽省林业厅干部和技术人员座谈会上的讲话(1980、7、9)193

二、林业综合性法规、条例国务院《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82、6、30)200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1986、4、28)208

云南省《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的规定》(1980、8、19)214

湖南省《关于加强山林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紧急指示》(1980、10、31)223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摘录)(1981、9、2)227

黑龙江省《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摘录)(1981、10、24)228

四川省《〈关于调整林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的通知》(1983、4、29)230

黑龙江省《关于山区林业建设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试行稿)(1984、4、4)235

四川省《绿化暂行条例》(1984、6、28)239

吉林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1984、9、13)248

湖南省《关于放宽林业政策的几项规定》(1985、2、16)262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1985、3、13)266

湖南省《林业条例》(1985、9、8)274

湖南省《关于发展林业生产几个问题的通知》(1985、10、8)283

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1986、7、24)291

湖南省《水土保持条例》(1986、12、2)296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1986、12、27)306

三、森林发展和保护法规、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1981、2、9)323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982、2、27)324

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营区植树造林与林木管理办法》(1982、12、20)327

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1983、1、3)332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6、7)336

国务院批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6、21)340

国务院批转《关于审定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请示》(1986、7、9)344

附:关于审定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请示345

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1987、6、6)353

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1987、10、9)356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1988、1、16)361

林业部《关于加强林木种子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1983)372

林业部批准《关于外资造林工程分工管理问题》(1983、7、26)374

农牧渔业部、林业部等部门《关于国内邮寄、托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1983、8、1)377

农牧渔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1983、10、15)380

林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摘录)(1984、9、17)392

林业部《违反森林法行政处罚暂行办法》400

(1984、12、13)400

林业部《关于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1985、3、23)402

林业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委员会《关于调查美国白蛾疫情的通知》(1985、4、18)404

林业部《关于进一步查清美国白蛾疫情的紧急通知》(1985、10、24)406

林业部《关于同意验收松毛虫综合防治试点的通知》(1986、1、7)408

公安部、林业部《关于江西庐山等地发生重大山林火灾的通报》(1986、3、10)414

黑龙江省《关于建立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档案和实行报告制度的通知》(1981、10、10)416

吉林省《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1982、3、22)417

吉林省《关于严禁滥开小片荒的通告》(1982、4、13)422

四川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1982、6、4)423

四川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1983、3、16)430

四川省《“五定一奖”护林责任制试行办法》(1983、3、16)433

吉林省《公路绿化暂行规定》(1983、5、4)436

吉林省《关于抓紧组织查防美国白蛾工作439

的通知》(1983、6、25)439

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摘录(1984、2、18)440

吉林省《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办法(试行)》(1984、3)443

吉林省《左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4、5、10)470

江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984、7、31)476

四川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4、8、21)482

江西省《关于加强护林防火汇报制度的通知》(1984、9、24)488

湖南省《封山育林暂行规定》(试行稿)( 1985、2、26)490

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5、6、10)493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1985、9、9)497

湖南省《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1985、12、5)505

吉林省《关于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1986、1、24)516

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6、3、3)517

湖南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1986、3、13)522

湖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对象产地调查方法》523

(1986、9、2)523

吉林省《林木种子管理办法》(1987、6、16)525

四、森林合理开发、利用法规国务院批准《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8、25)531

林业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的通知》(1979、10、6)537

林业部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暂行规定》(1985、6、8)541

林业部等四部门《关于搞活和改善国营林场经营问题的通知》(1986、1、24)546

林业部《关于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6、9、19)548

黑龙江省《关于采伐木耳段问题的函复》(1982、2、24)554

黑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宜林“两荒”划拨和利用工作的通知》(1983、10、31)555

四川省《关于加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通知》(1984、3、2)556

吉林省《关于利用林地栽种人参的若干规定》(1986、11、3)562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暂行办法》(1987、4、24)564

四川省《兴办森林旅游业中有关问题568

的通知》 (1987、5、23)568

五、森林资源保护法规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1983、4、13)570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1985、3、5)572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侯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1986、11、12)572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捕滥猎和倒卖、走私珍稀野生动物的紧急通知》(1987、8、15)576

国务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10、30)578

林业部、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猕猴资源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通知》(1983、5、18)582

林业部、公安部、国家体委《关于严格狩猎用小口径步枪管理的通知》(1983、5、21)585

林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猎枪的通知》(1983、8、8)587

林业部《关于猎枪弹具定点生产和经销管理办法的通知》(1984、6、6)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严格管理亚洲象牙及其制品出口的通知》(1986、8、25)590

林业部《对人工饲养的尖吻蝮蛇产品出口591

问题的复函》(1986、9、17)591

黑龙江省《关于将饶河、虎林、宝清三县划为东北黑蜂保护区的通知》(1980、5、8)592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1981、4、1)594

吉林省《关于加强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的布告》(1982、4、15)596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珍禽珍兽工作的通知》(1983、3、4)5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的通知》( 1983、5、31)600

吉林省《关于开展全省第三个“爱鸟周”活动的通知》(1984、3、27)603

四川省《关于抢救和保护大熊猫的决议》(1984、6、17)604

吉林省《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1984、10、30)605

江西省《关于坚决制止滥捕滥猎珍禽珍兽的通知》(1984、12、6)606

吉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5、3、3)607

湖南省《关于大力宣传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联合通知》(1985、4、8)616

吉林省《关于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619

(1985、4、26)619

吉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运输(携带)管理办法》(1985、7、1)638

吉林省《关于做好狩猎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1985、11、11)640

湖南省《关于保护候鸟越冬、迁徙安全的通知》(1985、12、29)641

湖南省《关于注意保护珍稀动物的通报》(1986、6、11)642

六、林政及木材运输管理法规、条例国务院批转《关于解决南方集体林区木材放开后的价格和木材调拨问题的报告》(1985、4、27)64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解决南方集体林区木材放开后有关问题的意见》(1985、7、15)647

国务院批准《关于南方木材指导价格方案》(1985、10、22)652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自筹木材运输必须有林业部门出境运输证明的通知》(1980、8、13)659

财政部、林业部《关于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补助费使用管理的通知(1983、5、7)660

财政部《关于查处林业违法案件罚没财物处理问题的复函》(1983、12、31)661

林业部《关于使用好今年森林病虫害防治补助662

经费的通知》(1984、5、12)662

林业部等四部门《关于林区小材小料运输合理流向的通知》(1984、8、17)663

中央爱卫会、化工部等部门《关于灭鼠药的生产、加工、收购、经销问题的通知》(1984、9、15)665

财政部《关于查处林业违法案件罚没财物如何处理的复函》(1984、10、17)668

林业部、财政部《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办法》(1984、12、24)669

林业部《违反森林法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985、1、1)670

林业部《关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意见》(1985、1、19)672

林业部《关于改进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1985、2、4)674

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海洋局、国家物资局木材局《木材合理运输流向办法》(1985、7、6)67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部《关于集体林区木材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8、19)680

林业部《关于加强对国营林场的管理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决定》(1986、9、15)682

林业部、国家物资局、国家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新木材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986、10、15)685

黑龙江省《关于对国营非林业单位和人民公社实行林木采伐证的通知》(1981、10、16)687

四川省《关于提高集体林育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1982、1、1)689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对盗伐滥伐林木变价款、赔偿损失费及罚款管理的联合通知》(1982、11、2)690

四川省《护林奖励试行办法》(1983、3、16)692

四川省《关于严禁挪用育林基金的通知》(1983、3、26)695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对国营非林业单位和社队集体森林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83、8、4)696

吉林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奖惩办法(试行)》(1983、8、24)698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社队林场生产管理的通知》(1984、5、25)701

四川省《木材市场和木材运输管理暂行规定》(1984、6、15)702

四川省《关于改革木材运输计划衔接办法的通知》(1984 7、3)705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的通知》(1984、6、26)707

四川省《关于收缴绿化延误费的通知》(1984、12、11)709

吉林省《物资运输管理办法》(1985)711

吉林省《关于补充修改(吉林省物资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1985)7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试行办法》(1985、2、1)716

湖南省《森林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和使用规定》(1985、5、8)7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木材市场管理的通知》(1985、5、23)719

四川省《关于木材流通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1985、5、30)7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木材放开后的经营和运输管理的通知》(1985、6、8)724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1985、7、8)726

湖南省《关于调整木材检查站的通知》(1985、9、5)729

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1985、9、8)730

四川省《关于木材运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85、10、15)735

四川省《关于清理整顿经营木材单位和个人的通知》(1985、12、25)737

四川省《集体林区育林基金、更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定》(1986、2、1)741

吉林省《关于开展无检疫对象苗圃竞赛活动的通知》(1986、4、23)743

湖南省《关于办理木材铁路车运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1986、5、5)745

四川省《关于坚决制止国有林区木材购运上的违法活动的紧急通知》(1987、3、14)746

七、稳定山权、林权政策、法规国务院批准《关于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1980、5、23)748

国务院《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1981、5、30)75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问题〉的通知》(1981、7、11)757

国务院批转《〈关于调处省际山林权纠纷问题的报告〉》(1985、1、1)762

林业部《关于个人种植的林木所有权问题的答复》(1979、12、6)767

林业部《关于稳定林权及发证问题的解答》(1981)769

江西省《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8、14)772

黑龙江省《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1981、9、26)774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搞好林业“三定”工作的通知》(1982、2、15)780

江西省《关于林业“三定”中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1982、6、4)783

四川省《关于民族地区划留集体林的意见》(1984、10、3)787

湖南省《关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的意见》(1985、2、15)789

湖南省《关于山林定权发证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793

湖南省《关于认真处理各类纠纷问题的通知》(1987、7、23)797

八、林业公、检、法林业部等部门《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1980、12、1)800

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关于查处森林案件的管辖问题的联合通知》(1982)8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区设立法院机构的批复》(1983、11、4)804

林业部转发《关于重申国家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的通知》(1985、4、15)806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1985、5、13)810

林业部、公安部《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5、6、20)811

林业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林业检察任务和机构等问题的通知》(1986、3、6)814

林业部转发《关于解决检察院等系统民警改干815

遗留问题的通知》(1986、1、23)815

林业部《关于从严掌握林业公安干警调离岗位的通知》(1986、5、12)816

林业部转发《关于恢复省法院农垦森林审判庭的通知》(1986、10、18)8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活动的通知》(1987、7、24)8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987、9、5)821

吉林省《关于在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1981、12、25)832

湖南省《关于林业公安体制等问题的通知》(1985、2、14)837

吉林省《关于解决公、检、法部门办案经费问题的通知》(1987、7、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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