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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3

第一编 定罪量刑概述3

第一章 定罪概述3

第一节 定罪的概念及特征3

第二节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及犯罪构成5

第二章 犯罪主体12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12

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15

第三节 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18

第四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23

第五节 单位犯罪25

第三章 犯罪主观方面27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27

第二节 犯罪故意29

第三节 犯罪过失34

第四节 意外事件38

第五节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38

第六节 认识错误41

第四章 犯罪客观方面43

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43

第二节 危害行为45

第三节 危害结果48

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50

第五节 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53

第五章 犯罪客体54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54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种类55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56

第一节 罪名概述58

第六章 新刑法罪名概论58

第二节 新刑法罪名确定原则61

第三节 新刑法罪名的设立63

第四节 新刑法罪名通览67

第七章 量刑74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基本原则74

第二节 量刑情节77

第三节 数罪并罚84

第四节 缓刑89

第二编 刑法总则95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95

第一节 刑法的任务95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96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97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97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110

第二章 犯罪111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111

一、犯罪的概念111

二、犯罪的故意119

三、犯罪的过失120

四、意外事件121

五、犯罪的主体责任121

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135

七、紧急避险和避险过当141

第二节 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144

第三节 共同犯罪147

第四节 单位犯罪152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155

第三章 刑罚155

第二节 管制158

第三节 拘役161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62

第五节 死刑174

第六节 罚金179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180

第八节 没收财产185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适用186

第一节 量刑186

一、量刑的原则186

二、对违法所得财物、违禁品等的处理189

第二节 累犯200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205

第四节 数罪并罚218

第五节 缓刑228

第六节 减刑234

第七节 假释240

第八节 时效244

第五章 其他规定248

第三编 刑法分则261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261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261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61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262

第二节 背叛国家罪262

第三节 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264

第四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267

第五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69

第六节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272

第七节 投敌叛变罪273

第八节 叛逃罪274

第九节 间谍罪275

第十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78

第十一节 资敌罪280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282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述282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82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284

第二节 放火罪、失火罪、决水罪、过失决水罪、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投毒罪、过失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85

第三节 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291

第四节 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295

第五节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298

第六节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304

第七节 劫持航空器罪305

第八节 劫持船只、汽车罪308

第九节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309

第十节 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310

第十一节 非法制造、买读、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315

第十二节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333

第十三节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335

第十四节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338

第十五节 丢失枪支不报罪340

第十六节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341

第十七节 重大飞行事故罪343

第十八节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344

第十九节 交通肇事罪345

第二十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357

第二十一节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63

第二十二节 危险物品肇事罪365

第二十三节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84

第二十四节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86

第二十五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387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9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390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概述390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392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399

四、生产、销售劣药罪406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408

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16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419

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421

九、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423

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425

一、走私罪概述429

第二节 走私罪429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和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431

三、走私淫秽物品罪445

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449

五、走私固体废物罪453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454

一、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概述454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455

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458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461

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462

六、妨害清算罪464

七、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466

八、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468

九、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469

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470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71

十二、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472

十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473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474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概述474

二、伪造货币罪475

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479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481

五、变造货币罪483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485

七、高利转贷罪487

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88

九、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489

十、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491

十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494

十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497

十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499

十四、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501

十五、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502

十六、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505

十七、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507

十八、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508

十九、逃汇罪509

二十、洗钱罪512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514

一、金融诈骗罪概述514

二、集资诈骗罪515

三、贷款诈骗罪516

四、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518

五、信用证诈骗罪521

六、信用卡诈骗罪523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526

八、保险诈骗罪527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530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概述530

二、偷税罪531

三、抗税罪545

四、逃避追缴欠税罪547

五、骗取出口退税罪549

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552

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559

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562

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564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566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570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概述570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571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77

四、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580

五、假冒专利罪583

六、侵犯著作权罪587

七、销售侵权复制品罪593

八、侵犯商业秘密罪595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598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概述598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599

三、虚假广告罪601

四、串通投标罪602

五、合同诈骗罪603

六、非法经营罪606

七、强迫交易罪607

八、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和倒卖车票、船票罪608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610

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611

十一、逃避商检罪614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617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617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617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617

第二节 故意杀人罪618

第三节 过失致人死亡罪622

第四节 故意伤害罪623

第五节 过失致人重伤罪637

第六节 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638

第七节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647

第八节 非法拘禁罪648

第九节 绑架罪652

第十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655

第十一节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658

第十二节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661

第十三节 诬告陷害罪663

第十四节 强迫职工劳动罪665

第十五节 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667

第十六节 侮辱罪和诽谤罪669

第十七节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671

第十八节 虐待被监管人罪675

第十九节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679

第二十节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681

第二十一节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682

第二十二节 侵犯通信自由罪684

第二十三节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688

第二十四节 报复陷害罪691

第二十五节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694

第二十六节 破坏选举罪696

第二十七节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698

第二十八节 重婚罪700

第二十九节 破坏军婚罪707

第三十节 虐待罪713

第三十一节 遗弃罪715

第三十二节 拐骗儿童罪718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720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720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720

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721

第二节 抢劫罪722

第三节 盗窃罪728

第四节 诈骗罪746

第五节 抢夺罪751

第六节 聚众哄抢罪755

第七节 侵占罪757

第八节 职务侵占罪762

第九节 挪用资金罪766

第十节 挪用特定款物罪773

第十一节 敲诈勒索罪779

第十二节 故意毁坏财物罪782

第十三节 破坏生产经营罪786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概述789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789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89

二、妨害公务罪790

三、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794

四、招摇撞骗罪796

五、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798

六、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800

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802

八、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03

九、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804

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804

十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805

十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807

十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808

十四、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811

十五、聚众斗殴罪813

十六、寻衅滋事罪822

十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824

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826

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829

二十、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831

二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832

二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834

二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835

二十四、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838

二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839

二十六、赌博罪839

二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842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843

一、妨害司法罪概述843

二、伪证罪844

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845

四、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848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851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853

七、窝藏、包庇罪855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858

九、窝赃、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859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861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863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864

十三、脱逃罪和劫夺被押解人员罪868

十四、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872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874

一、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概述874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74

三、骗取出境证件罪877

四、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和出售出入境证件罪879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881

六、偷越国(边)境罪883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885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887

一、妨害文物管理罪概述887

二、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887

三、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890

四、倒卖文物罪897

五、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899

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盗掘古人类化古、古脊椎动物化石罪900

七、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和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903

一、危害公共卫生罪概述90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904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905

三、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907

四、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908

五、非法组织卖血罪和强迫卖血罪911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和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912

七、医疗事故罪916

八、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917

九、逃避动植物检疫罪920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23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923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924

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926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28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929

六、非法占用耕地罪933

七、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934

八、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936

九、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937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946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概述946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947

三、非法持有毒品罪952

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954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957

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959

七、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61

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962

九、容留他人吸毒罪964

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965

一、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概述967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967

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968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973

四、传播性病罪和嫖宿幼女罪976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978

一、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概述978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979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983

四、组织淫秽表演罪986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987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987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987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988

第二节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和阻碍军事行动罪988

第三节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990

第四节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和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992

第五节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994

第六节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996

第七节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和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997

第八节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999

第九节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1001

第十节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1004

第十一节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1006

第十二节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1008

第十三节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1010

第十四节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1011

第十五节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1013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1015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1015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1015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1016

第二节 贪污罪1016

第三节 挪用公款罪1029

第四节 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1034

第五节 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1043

第六节 对单位行贿罪1045

第七节 介绍贿赂罪1046

第八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1047

第九节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1048

第九章 渎职罪1052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1052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1052

二、渎职罪的种类1053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1053

第三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1070

第四节 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1090

第五节 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096

第七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100

第八节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1102

第九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104

第十节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1105

第十一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1107

第十二节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1108

第十三节 环境监管失职罪1110

第十四节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112

第十五节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1114

第十六节 放纵走私罪1115

第十七节 商检徇私舞弊罪和商检失职罪1116

第十八节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1118

第十九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1121

第二十节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1122

第二十一节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1125

第二十二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1127

第二十三节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1127

第二十四节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1129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130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1130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1130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1133

第二节 战时违抗命令罪1133

第三节 隐瞒、谎报军情罪和拒传、假传军令罪1134

第四节 投降罪1136

第五节 战时临阵脱逃罪1137

第六节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1139

第七节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1140

第八节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1141

第九节 违令作战消极罪1143

第十节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1144

第十一节 军人判逃罪1145

第十二节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1147

第十三节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1149

第十四节 战时造谣惑众罪1151

第十五节 战时自伤罪1153

第十六节 逃离部队罪1154

第十七节 武器装备肇事罪1156

第十八节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1158

第十九节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160

第二十节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161

第二十一节 遗弃武器装备罪1162

第二十二节 遗失武器装备罪1163

第二十三节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1164

第二十四节 虐待部属罪1166

第二十五节 遗弃伤病军人罪1167

第二十六节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1168

第二十七节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1169

第二十八节 私放俘虏罪1170

第二十九节 虐待俘虏罪1171

一、刑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1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75

第四编 新刑法配套司法解释1175

第六节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19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2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2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2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231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中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1232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233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237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1239

高人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245

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的通知1258

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2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26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269

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1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27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129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2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303

1998《适用新刑法定罪量刑手册》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胡驰主编 1998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