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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调整1

第一节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1

一、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特征1

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4

三、规范性文件形式与内容的关系6

四、规范性调整形式与规范性文件形式8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与规范性文件12

一、规范性调整的含义和特征12

二、规范性调整的外延或范围17

三、正确理解规范性调整概念22

四、立法与法的创制、制定、制订和拟订25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系统31

一、法:规范性法文件的总称32

二、宪法: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核心38

三、法律: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主导43

四、行政法规: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桥梁46

五、地方性法规: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基础50

和功能57

一、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含义、本质5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概述57

第二章规范性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57

二、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发展和种类62

三、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客观性及其65

与市场经济潮流65

第二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总的指导思想70

一、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中国规范性70

调整70

二、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指导中国规范性调整74

一、中国规范性调整基本指导思想的构成和特点79

第三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基本指导思想79

二、以毛泽东思想立法观指导中国规范性调整82

第四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阶段指导思想91

一、以邓小平理论指导现阶段中国规范性调整91

二、以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指导现阶段中国规范性93

调整93

第五节 规范性调整的法治化94

一、规范性调整法治化的含义和意义94

二、规范性调整法治化的基本要求97

三、规范性调整法治化实现的途径99

一、规范性调整民主化的含义和意义101

第六节 规范性调整的民主化101

二、规范性调整民主化的基本要求104

三、规范性调整民主化实现的途径107

第七节 规范性调整的科学化109

一、规范性调整科学化的含义和意义109

二、规范性调整科学化的基本要求112

三、规范性调整科学化实现的途径115

第三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程序11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程序概述117

一、规范性调整程序的含义和特征117

关系120

二、规范性调整程序的时限及其与调整活动过程的120

三、规范性调整程序的分类、内容和范围121

第二节 提出规范性文件议案123

一、提案权的归属127

二、规范性文件议案的提出130

第三节 审议规范性文件议案130

一、审议权的归属和行使程序130

二、规范性文件议案列入议程132

三、委员会的审议和报告134

四、大会的审议138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议案的表决143

第四节 表决和通过规范性文件议案143

二、公民公决146

三、通过规范性文件议案149

第五节 公布规范性文件151

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权力151

二、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时间和方式153

第四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技术15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技术概述157

一、规范性调整技术界说157

二、正确理解规范性调整技术的概念159

三、关于规范性调整技术的研究状况162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技术的价值167

一、现代社会与规范性调整技术167

二、法制系统与规范性调整技术169

三、立法运作与规范性调整技术171

四、应当重视研究规范性调整技术172

第三节 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174

一、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的含义和种类174

二、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的职能176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179

一、国外关于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的研究状况179

二、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的内容184

第五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方法187

第一节 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187

一、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的含义和187

必要性187

二、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189

的方法189

第二节 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相结合191

一、起草规范性文件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191

二、起草规范性文件所需具备的客观条件195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所需具备的主观条件196

第三节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98

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198

二、如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199

第四节 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200

一、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的含义和200

必要性200

二、如何坚持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202

的方法202

第五节 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204

一、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204

二、如何坚持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的方法205

第六节 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208

一、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208

二、如何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的方法209

第六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要求211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的超前、滞后与同步问题211

一、超前调整211

二、滞后调整214

三、同步调整215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的协调、可行和完备217

一、规范性调整的协调性217

二、规范性调整的可行性222

三、规范性调整的完备性225

第三节 规范性调整的其他要求231

一、规范性调整要有科学、严肃、慎重的态度231

二、规范性调整要避免和消除混乱的弊病234

三、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其他有关问题237

第七章规范性调整的预测和决策241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的预测241

一、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含义、任务和作用241

二、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分类245

三、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原则249

四、规范性调整预测的条件和步骤250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的决策252

一、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含义、特征和价值252

二、规范性调整决策体制、体系和理论基础255

三、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分类257

四、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原则259

五、规范性调整决策的步骤261

第八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和起草人264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概述264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含义和意义264

二、议案、法案、立法议案、规范性文件草案268

三、中国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存在的问题274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任务和难题276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主体与起草人276

二、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任务277

三、作为难题解决者的起草人278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条件281

一、起草人的分类与起草人的条件281

二、各类起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82

第四节 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284

一、中国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关系284

关系285

二、西方国家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285

关系288

三、改革中国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288

第九章规范性文件起草规划291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规划概述291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含义和性质291

二、规范性文件规划的特征293

三、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功能298

建议、政策和技术304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项目304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项目、304

二、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建议306

三、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政策308

四、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技术310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分类311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分类及其关联311

二、议会规划与政府规划313

三、综合性规划与专门规划317

四、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320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权的归属和行使325

一、中国规范性文件规划权归属制度上存在的问题325

二、完善中国规范性文件规划权归属制度327

三、编制规范性文件规划权的行使程序330

第五节 编制规范性文件规划的操作规程333

一、落实起草规划的机构和人员333

二、进行调查研究334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规划335

四、审查、审议、通过(批准)和公布规范性文件338

规划338

第六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实施保障339

第十章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和步骤342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和步骤概述342

一、作出起草决策344

第二节 起草决策、起草机关、起草班子344

二、确定起草机关345

三、组织起草班子347

第三节 明确意图、调查研究349

一、明确起草意图349

二、进行调查研究351

第四节 搭架子、拟提纲、正式起草354

一、搭架子和拟提纲354

二、正式起草356

一、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358

第五节 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审改、形成358

正式稿358

二、反复审查和修改草稿360

三、形成正式稿362

第十一章委托起草和合作起草364

第一节 委托起草364

一、委托起草的含义和意义364

二、委托起草的方法和制度366

第二节 合作起草367

一、应当重视合作起草367

二、合作起草的形式369

第十二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上)370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结构的要件和类型370

一、规范性文件结构的要件370

二、规范性文件结构的类型372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376

一、规范性文件名称的意义376

二、中国规范性文件名称中的问题377

三、中国规范性文件名称的改革379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行为规范388

一、规范性文件最主要的内容:行为规范388

二、行为规范的构造390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非规范性内容394

一、关于效力等级的内容394

二、关于时间效力的内容397

三、关于其他非规范性内容398

第十三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中)401

第一节 总则的构造401

一、总则的含义和地位401

二、总则的内容403

三、总则的形式405

四、总则的写法406

第二节 分则的构造415

一、分则的含义和地位415

二、分则的内容417

三、分则的形式419

四、分则的写法420

第三节 附则的构造424

一、附则的含义和地位424

二、附则的内容425

三、附则的形式427

四、附则的写法428

第十四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下)435

一、卷、编436

第一节 卷、编、章、节436

二、章、节438

第二节 条、款、项、目441

一、条、款441

二、项、目446

第三节 目录、标题、序言448

一、目录448

二、标题451

三、序言453

一、括号456

第四节 括号、附录456

二、附录458

第十五章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460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概述460

一、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的含义、发展和特征460

二、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作用462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风格464

一、准确、肯定465

二、通俗、简洁467

三、规范、严谨469

四、庄重、严肃470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使用规则472

一、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词语使用规则472

二、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句子及使用规则475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但书481

一、作为特殊行为规范的但书481

二、规范性文件但书的功能487

三、规范性文件但书的形式490

四、规范性文件但书的使用规则492

五、规范性文件但书使用的技术性规则497

一、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含义和意义501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补充501

第十六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501

二、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制度503

三、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方式504

四、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要求508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的废止509

一、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含义和意义509

二、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制度510

三、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方式511

四、规范性文件废止的要求513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含义和意义515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515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主体和权限518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程序519

四、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方法522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发展524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汇编527

一、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含义和意义527

二、规范性文件汇编的主体、分工和过程528

三、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方法532

四、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发展535

一、规范性文件编纂的含义和意义536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的编纂536

二、规范性文件编纂的主体、权限和过程538

三、规范性文件编纂的方法541

四、规范性文件编纂的发展542

附:544

关于中央立法544

Ⅰ. 中央立法概述544

一、中央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44

二、中央立法的地位和作用546

一、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47

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547

二、全国人大的立法权550

三、全国人大的立法范围554

四、全国人大立法的完善556

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561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61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563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范围565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完善566

一、国务院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69

Ⅳ. 国务院立法569

二、国务院的立法权570

三、国务院的立法范围575

四、国务院立法的完善576

Ⅴ. 国务院部门立法580

一、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80

二、国务院部门的立法权和立法范围581

三、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完善584

关于地方立法586

Ⅰ. 地方立法概述586

一、地方立法的含义和特征586

二、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589

三、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593

四、中国地方立法的发展597

Ⅱ. 一般地方立法600

一、一般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600

二、一般地方的立法权603

三、一般地方立法的范围606

Ⅲ.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610

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610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和立法范围613

一、经济特区立法617

Ⅳ. 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617

二、特别行政区立法621

相关参考规范性文件6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6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637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642

法规规章备案规定64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648

办公厅关于地方性法规备案工作的通知648

法规规章编辑出版管理规定649

后记653

1998《规范性文件起草》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周旺生著 1998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