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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1

上编传统中国法制19

第一讲中国历史演进综述19

第一节 中国国家的起源与周代封建制(—公元前八世纪)20

第二节 第一次社会大转型(公元前八世纪—前一世纪)24

第三节 帝制中国(公元前三世纪—十九世纪中晚期)27

第四节 第二次社会大转型(十九世纪中叶至今)49

第二讲周代分封制下的贵族法制57

第一节 周代的设官分职58

第二节 周代法制(一):礼59

第三节 周代法制(二):刑62

第三讲帝制法制之演变69

第一节 帝制法制的奠基:秦代法制69

第二节 中国帝制法制的初步形成:两汉法制80

第三节 帝制法制的成熟:唐代法制85

第四节 君权强化引起的帝制法制再变化:宋明法制96

第五节 变革前夕的帝制法制:清代法制105

第四讲皇帝制度与传统法制111

第一节 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变迁111

第二节 皇帝与立法120

第三节 皇帝与司法123

第五讲帝制法制的目标:以“治吏”实现“吏治”138

第一节 选官制度138

第二节 官制设置与监察制度147

第三节 官箴书与《戒石铭》158

第四节 帝制法制的“简”与“繁”160

第六讲帝制法制的功能:教化与威慑164

第一节 儒家思想法制化164

第二节 教化:追求“无讼”理想167

第三节 现实威慑:刑网的编织174

第四节 教化和威慑之关系179

第七讲帝制中国的立法制度186

第一节 立法机构186

第二节 法律形式190

第三节 法律解释197

第八讲帝制中国的司法制度203

第一节 中央专门司法机构203

第二节 地方司法机构207

第三节 司法人员209

第四节 重要诉讼制度215

第九讲帝制中国的儒学、律学教育222

第一节 法律人员的儒学教育222

第二节 法律人员的律学教育226

第十讲传统婚姻、承继法制233

第一节 婚姻制度233

第二节 承继法制240

第十一讲家法族规、乡约与民间自治247

第一节 家族治理与家法族规247

第二节 乡约254

第三节 帝制中国晚期的民间自我治理实践259

下编向民主法治迈进的近代中国法制267

第十二讲近代中国法制转型的动因267

第一节 三千余年一大变局267

第二节 领事裁判权274

第十三讲近代中国的宪政280

第一节 近代中国宪政之肇端——晚清预备立宪280

第二节 民初宪政(1912—1928)286

第三节 党治下的“训政”与“宪政”297

第四节 “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反思303

第十四讲刑事法制的近代变迁309

第一节 近代中国刑事法典的编幕309

第二节 刑事法基本原则的变革314

第十五讲近代中国的私法323

第一节 近代中国的民事立法323

第二节 近代中国的商事立法326

第三节 近代私法的基本特点330

第十六讲诉讼与司法制度的近代变革338

第一节 近代中国诉讼立法338

第二节 近代中国的司法机构342

第三节 近代中国的法官与司法党化349

第四节 近代中国的律师与陪审制度353

结语近代中国的法治转型358

索引363

后记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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