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一编 财政经济(七)》求取 ⇩

〔七〕农业1

(一)农村经济危机与挽救对策1

一、农村经济危机状况的调查1

1.土地委员会关于全国土地分配状况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1

2.土地委员会关于全国农村地价状况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16

3.土地委员会关于全国租佃制度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20

4.土地委员会关于农家经济贫困状况与土地金融情况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30

5.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民离村调查统计(1935年)43

二、重要决议案48

1.国民党中执委关于孔祥熙提议设立农民借贷所以拯救农村危机案公函(1931年11月4日)48

2.内政部为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有关农村救济提案致实业部咨文(1932年1月18日)50

3.中国合作学社关于以合作方式繁荣农村方案致国民党中执委呈(1932年12月3日)59

4.行政院关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四届三中全会褚民谊等提开发西北(农垦部分)各案训令(1933年2月21日)68

5.行政院关于设立中央农业银行拯救农村破产案函(1933年5月20日)76

6.行政院抄发修正农村复兴委员会章程的训令(1933年5月20日)77

7.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制定国立集团农场设置办法草案(1934年12月1日)79

8.内政部关于第一次全国地政会议通过之移民垦荒诸要案致行政院呈(1935年10月7日)84

9.财政部赋税司钱币司关于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萧铮等提积极推行土地政策等五案规划研究的往来函件(1936年3月—4月)98

(二)地政改良114

一、土地问题的调研114

1.黄通:目前中国土地问题的重心(1934年1月)114

2.黄通:中国现阶段的土地问题(1936年4月)117

3.经济委员会为实行土地改革组织全国土地委员会进行土地调查概况(1937年1月)120

二、重要土地法规122

1.土地征收法(1928年7月28日)122

2.国民政府颁发土地法的训令(1930年6月30日)129

3.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1932年6月)178

4.剿“匪”区内屯田条例(1932年10月)189

5.清理荒地暂行办法(1933年5月27日)191

6.剿“匪”区内屯田条例实施规则(1933年8月)192

7.公有土地处理规则(1934年6月2日)193

8.办理土地陈报纲要(1934年6月13日)194

9.土地法施行法(1935年4月5日)198

三、租佃制度改良208

1.修正浙江省佃农二五减租暂行办法(1932年7月)208

2.浙江诸暨县公民代表黄鼎勋等为仍照省订修正二五减租办法办理业佃缴租事致国民政府呈(1932年9月)212

3.实业内政两部关于修正租佃暂行条例草案致行政院呈稿(1933年1月11日)214

4.黄通:佃制改革概论(1935年11月)216

5.黄通:中国租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1936年4月)225

四、土地政策的实施230

1.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废止福建省龙岩县实行的生产党土地政策恢复业权问题与行政院往来函(1935年7月—9月)230

2.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推行土地政策纲领的决议(1935年11月)234

3.国民政府制定铁道、水利建设须尽先施行土地政策方案(1935年)236

4.行政院关于在山西先行试办土地村公有制的函令(1935年11月22日—12月10日)239

5.经济建设区内土地政策实施办法(1936年)252

6.国民政府颁布各省市地政施行程序大纲(1936年2月12日)254

五、垦殖政策257

1.农矿部垦务会议全国垦务计划大纲决议案(1929年7月19日)257

2.农矿部垦务会议关于西北农垦计划大纲决议案(1929年7月19日)260

3.农矿部关于督垦条例草案致行政院呈(1929年12月25日)262

4.奖励补助移垦原则(1933年2月)265

5.督垦原则(1933年5月27日)266

6.内政部等关于边疆移垦办法大纲草案致行政院呈(1936年3月21日)271

7.地政署编印中国移垦政策及抗战前垦务概况稿(1938年)273

(三)复兴农村经济283

一、农村合作社283

1.实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社暂行规程(1931年4月18日)283

2.实业部印发合作运动方案咨(1931年6月)292

3.保证责任农村利用合作社模范章程(1933年10月)299

4.合作社法(1934年3月1日)305

5.邹枋关于陕西合作事业实施状况致经委会呈(1934年6月13日)316

6.江西省农村合作委员会关于各县区合作社联合会经营动产押款业务暂行办法致四省农民银行江西分行公函(1935年2月22日)321

7.合作社法施行细则(1935年8月19日)325

8.四川省政府等关于各县区驻军协助农村合作工作要点致军委会委员长行营呈(1935年11月19日)329

9.全国合作社发展概况统计(1935年12月)331

10.全国经济委员会为改善农村经济推行合作事业概况及对陕西等省合作事业的调查(1936年1月)333

11.江西省农村合作委员会与中国农民银行联合制订农村合作社放款办法(1936年4月)335

12.经济委员会合作事业工作概况(1936年4月)339

13.四川省农村合作委员会与中国农民银行关于四川省农村合作社贷款办法及标准的呈(1936年4月14日)346

14.合作金库规程(1936年12月18日)349

15.各省市合作行政主管机关概况(1937年6月)352

16.吴秀生关于抗战前农业金融及信用合作概况的报告(1939年1月14日)356

二、农产改良与统制365

1.实业部关于中央模范农业推广区组织章程草案致行政院呈(1931年8月10日)365

2.江苏棉产状况及改进方案(1932年7月)366

3.实业内政教育等部关于修正农业推广规程草案致行政院呈(1933年1月14日)371

4.实业部拟订改进全国茶叶生产办法(1934年)376

5.祁门茶业改良委员会就祁门茶业改良情况致经委会呈(1935年10月30日)378

6.实业部关于全国农事试验场调查的各项统计(1936年)393

7.棉业统制委员会各省棉产改进所暂行组织通则(1936年8月4日)393

8.全国稻麦改进所就成立一年来推进农业改良实况致实业部呈(1936年9月8日)405

9.全国经济委员会关于1936年份全国棉业蚕丝业改良与统制状况的函呈(1937年2月3日)426

10.实业部颁布奖励农产通则(1937年3月5日)433

11.棉业统制委员会所属各种棉产改进机关概况(1937年7月1日)437

12.中央棉产改进所棉产改良状况及今后计划(1937年)433

三、水利建设444

1.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工作纲要致国民政府呈(1933年6月24日)444

2.全国经济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33年11月28日)449

3.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1934年7月)450

4.统一水利行政及事业办法纲要(1934年7月)451

5.全国经济委员会水利处暂行组织条例(1934年12月18日)452

6.兴办水利奖励条例(1935年4月4日)454

7.全国经济委员会抗战前水利建设概况(1937年2月)456

(四)灾荒与救济469

一、灾荒概况469

1.薛笃弼视察陕甘豫三省灾情的呈文(1929年3月18日)469

2.王瑚报告晋绥两省灾情给行政院呈(1929年4月)473

3.湖南省政府报告去岁兵旱灾情严重请列为甲等赈灾地区的呈文(1929年4月3日)475

4.杨树庄陈报闽省各县灾情电(1931年8月—10月)477

5.赈务委员会、内政部转陈苏浙鄂赣四省水灾情况给行政院呈(1931年12月26日)480

6.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关于黄河水灾概况的调查报告(1933年10月)484

7.刘湘报告川省水旱灾情请拨款赈济电(1934年8月21日)489

8.江西省政府报告水旱灾情严重请赈济的代电(1935年5月15日)490

二、灾荒救济491

1.国民政府文官处为豫陕甘赈灾委员会请拨给赈济公债六百万元救济三省旱灾致行政院函(1929年1月11日)491

2.文官处为晋察冀绥赈灾委员会请拨款举办急赈致行政院函(1929年1月14日)493

3.赈灾委员会关于一九二九年赈灾公债一千万元分配情形呈(1929年5月25日)494

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河南赈务会报告豫省灾情并拟具救急办法案致行政院函(1930年11月18日)496

5.赈务委员会一九三一年八月起至一九三二年四月止拨发赈款一览表(1932年5月26日)501

6.勘报灾歉条例(1934年2月24日)503

7.行政院关于黄河堵口工程情形及冀鲁豫三省善后工程款统筹办法的呈文(1934年3月10日)507

(五)农业发展状况509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509

1.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1年—1933年各省主要作物之种植面积(1933年)509

2.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1年—1933年各省主要作物每亩产量统计(1933年)513

3.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各种役畜所占百分率及每一中等农家所有之肉畜头数统计(1933年)517

4.土地委员会关于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518

二、重要经济作物生产调查542

1.1919—1931年全国棉花产量与消费量比较表(1932年7月)542

2.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1月4日)542

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1月25日)544

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2月18日)545

5.山东省实业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2月27日)546

6.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2月28日)550

7.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3月3日)553

8.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4月26日)555

9.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5月3日)558

10.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5月4日)559

11.云南省实业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5月30日)561

12.河北省实业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7月11日)567

1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调查全省棉产情形呈(1933年8月15日)567

14.各省每年棉田面积与棉产量统计(1933年12月)566

15.湖南省茶产统计(1935年7月)579

16.徐方干关于浙江茶叶生产状况致实业部呈(1936年9月10日)581

17.张宗成视察河南山东安徽烟草生产状况的报告(1930年)599

18.财政部关于全国烟草产额概况致实业部公函(1933年2月14日)603

19.曾养甫关于全国经济委员会蚕丝改良与改良蚕丝业发展状况致秦汾函(1935年5月2日)605

三、林业管理与渔牧业状况613

1.实业部关于管理国有林公有林暂行规则的训令(1931年5月)613

2.森林法(1932年9月15日)614

3.森林法施行细则(1935年2月4日)625

4.国民政府颁发渔业法训令(1929年11月11日)637

5.国民政府颁发渔会法训令(1929年11月11日)642

6.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张柱遵勾结日本渔轮侵占中国渔场事致行政院函(1930年11月29日)647

7.国民政府文官处为渔商护洋事与行政院往来函(1931年4月9日—12日)649

8.国民党中执委关于江浙沪渔业状况函(1932年12月24日)652

9.杜镛等恳请选聘专家设置机构以复兴或统制全国渔业电(1933年9月22日)661

10.南通县渔会等为救济江苏渔村致国民政府代电(1933年9月30日)662

11.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张荣昌代电陈请救济渔业的公函(1933年10月30日)662

12.赵连芳关于考察西北农业及畜牧业报告致秦汾函(1934年8月21日)663

〔八〕商业677

(一)商业法规677

1.行政院奉发商民协会组织条例训令(1929年7月)677

2.商会法(1929年8月15日)683

3.工商业同业公会法(1929年8月17日)689

4.商会法施行细则(1930年7月25日)691

5.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1930年7月25日)695

(二)国货运动697

一、抵制外货697

1.实业部调查日货在华倾销概况报告书(1932年)697

2.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检查日货善后办法(1929年8月29日)707

3.中华国产绸缎上海救济会请取缔洋商仿冒国货呈(1929年12月29日)709

4.杨铎关于国货陈列馆通告处分私售洋货之不法商人致实业部呈(1931年5月20日)710

5.实业部为集中力量增加生产抵制外货给各省实业、建设等厅的训令(1931年8月26日)711

6.全国商联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制止日米倾销加重洋米进口税率致行政院函电(1933年10月18日——23日)712

7.实业部等为实行倾销税案的密呈(1934年5月21日)714

二、倡用国货716

1.工商等部筹办中华国货展览会的有关文件(1928年7月—12月)716

2.行政院关于颁行全国举办物品展览会通则的呈(1928年12月12日)720

3.中华国货维持会等恳请服用国货以解江浙丝织业破产之危的代电(1929年1月7日)722

4.杨铎为推进国货运动设立国货商场致工商部呈(1929年10月29日)724

5.中华国货维持会呈请各地设立分会并征洋货营业税的代电(1930年10月3日)725

6.杨铎关于国货陈列馆国货商场规则致实业部呈(1930年12月19日)726

7.实业部关于提倡国货机器并扶助机器厂给各省市政府的咨文(1931年4月2日)729

8.国民党中执委会政治会议为陈肇英提议重厘服制一律采用国货案的公函(1933年1月19日)733

9.北平市各界提倡国货运动委员会呈请设立国货商场的代电(1934年2月22日)734

10.湖南人民提倡国货救国会为推进国货运动致国民党中央党部等代电(1934年10月22日)735

三、提倡国货措施736

1.军事委员会关于提倡国货办法的公函(1928年4月)736

2.国民政府关于购用洋货者以不经济支出论的有关文件(1928年6月7日—9日)737

3.国民政府审计院等关于购用国货的有关文件(1928年6月7日—1931年3月19日)738

4.工商部为中国国货暂订标准致国民政府呈(1928年9月)742

5.工商部检送国货运动小册子函(1929年6月17日)744

6.内政部关于提倡国货办法致行政院呈(1931年2月7日)759

7.行政院关于公务人员服用国货办法的呈(1932年12月7日)760

(三)国内商业调查统计763

一、公司与商号763

1.实业部关于1933年度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统计(1934年7月)763

2.实业部关于1933年度商业股份两合公司统计(1934年7月)768

3.实业部关于1933年度商业无限公司统计(1934年7月)769

4.实业部关于1933年度商业两合公司统计(1934年7月)771

5.实业部关于1933年度全国三大城市商号统计(1934年7月)773

二、特种商业793

1.上海交易所监理员工作情形及各交易所营业状况报告书(1931年6月—1931年11月)793

2.实业部关于交易所设立及撤销登记之统计(1935年)797

3.实业部关于两淮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798

4.实业部关于两浙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02

5.实业部关于松江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03

6.实业部关于福建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05

7.实业部关于两广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06

8.实业部关于四川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08

9.实业部关于云南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11

10.实业部关于长芦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14

11.实业部关于山东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16

12.实业部关于河东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18

13.实业部关于晋北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20

14.实业部关于甘肃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21

15.实业部关于新疆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22

16.实业部关于西康区盐商现状调查统计(1934年)823

(四)国内主要商品市况与管理824

一、粮食824

1.上海市长张群为解决上海食粮困难问题致中央政治会议呈(1929年10月9日)824

2.行政院关于粮食管理法及其实施程序的训令(1933年2月15日)827

3.绥远省建设厅关于麦产滞销情形并恳请救济的电(1933年8月30日)836

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产麦滞销情形致实业部代电(1933年9月6日)837

5.河北省实业厅关于天津麦产滞销情形致实业部代电(1933年9月7日)839

6.铁道部关于紧急救济麦市办法致实业部公函(1933年9月7日)846

7.察哈尔建设厅关于产麦滞销情形致实业部呈(1933年9月21日)848

8.行政院与实业部关于实行全国粮食统制的往来函(1934年4月14日—12月26日)849

9.刘湘关于四川省农村合作社兼营粮食储供储押业务呈(1937年1月30日)860

二、茶叶867

1.陆瀠就我国茶业衰败情形致实业部呈(1931年8月17日)867

2.实业部拟订改进全国茶叶销售办法(1934年)874

3.江西省政府为救济修水县茶业致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江西分行函(1935年1月7日)875

4.湖南茶事试验场关于湖南主要产茶区茶叶贸易运销调查报告(1935年7月)879

5.朱天修视察皖赣红茶运销报告书(1936年)910

6.上海市洋庄茶业公会恳请撤销皖赣两省红茶统制成命电(1936年3月29日)920

7.上海市商会恳请撤销皖省红茶运销统制之议致实业部电(1936年4月9日)920

8.安徽省政府解释设立红茶运销委员会缘由的代电(1936年4月14日)921

9.中华国货维持会关于沪市洋庄茶业公会停兑歇业致实业部电(1936年4月23日)922

10.安徽省建设厅为统制皖赣红茶成立皖赣红茶运销委员会函(1936年5月1日)923

11.钱承绪受全国商会联合会等委托调停茶栈停兑纠纷的意见书(1936年5月)934

12.上海市商会会长俞佐廷为安徽省政府统制红茶运销引起官商纠纷案呈(1936年5月6日)936

13.实业部商业司关于暂停皖省绿茶运销统制函(1936年5月11日)938

14.徐方干关于调查浙江茶商经营状况及茶叶贸易情形致实业部呈(1936年9月10日)939

三、棉花966

1.棉统会关于1923年至1933年上海棉花市价统计(1933年12月)966

2.棉业统制委员会关于棉商统制工作报告(1934年3月)974

3.取缔棉花搀水搀杂暂行条例(1934年7月10日)975

4.取缔棉花搀水搀杂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34年9月20日)976

5.上海市棉花贩运业同业公会关于增加外棉进口税率稳定国棉市价的代电(1935年3月26日)978

6.棉统会关于全国棉花搀水搀杂取缔机关的统计(1936年)980

7.棉统会关于全国棉商登记统计(1936年)981

8.棉统会关于各省市棉花搀水搀杂取缔所查验抽查棉花数量统计的笺函(1937年4月5日)983

四、蚕丝987

1.吴县云锦纱缎同业公会为蚕茧市场为日商操纵请求救济呈(1928年7月14日)987

2.行政院关于实业部提请救济江浙蚕丝业案给苏浙二省的令文(1932年4月4日)988

3.全浙公会关于提供救济江浙丝茧市场办法致行政院代电(1932年4月20日)992

4.广州商品检验局关于广东省茧市及生丝输出状况致实业部呈(1934年4月3日)995

5.实业部关于1912——1934年中国生丝出口数量与价值统计(1935年12月)998

6.实业部关于1930—1934年上海生丝市价统计(1936年3月)999

7.曾养甫关于蚕丝出口衰落情形致实业部呈(1936年5月11日)999

(五)对外贸易1001

一、进出口管理与总值1001

1.倾销货物审查委员会关于审查外铁倾销案呈(1933年12月5日)1001

2.上海市商会为请统制进口贸易呈(1935年6月25日)1004

3.行政院等关于统制棉花粮食出口的有关文件(1936年2月—3月)1006

4.对外贸易设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筹议国际贸易平衡具体办法的会议记录(1936年3月25日)1008

5.实业部报送限制铁砂出口办法密呈(1936年4月10日)1010

6.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价值概况的报告(1933年10月)1013

7.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下半年出入口贸易价值概况的报告(1934年1月)1021

8.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4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价值概况的报告(1934年10月)1031

二、国别贸易1037

1.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国别概况的报告(1933年10月)1037

2.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下半年出入口贸易国别概况的报告(1934年1月)1055

3.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4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国别概况的报告(1934年10月)1090

三、埠别概况1107

1.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埠别概况的报告(1933年10月)1107

2.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下半年出入口贸易埠别概况的报告(1934年1月)1115

3.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4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埠别概况的报告(1934年10月)1124

四、商品结构1134

1.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上半年出入口商品结构及重要商品市况的报告(1933年10月)1134

2.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3年下半年出入口贸易商品结构及重要商品市况的报告(1934年1月)1158

3.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关于1934年上半年出入口贸易商品结构及重要商品市况的报告(1934年10月)1191

1994.06《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一编 财政经济(七)》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1994.06 江苏古籍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