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一编 财政经济(三)》求取 ⇩

〔四〕内外债1

(一)国民政府筹借整理内外债方针政策与组织机构1

一、国民政府筹借整理内外债方针政策1

1.财政部为已制定债券褒奖条例等致劝募续发二五库券委员会函(1928年3月1日)1

2.发行公债及订借款项限制案(1928年)3

3.国民政府关于用国税抵借款项未经批准概不生效令(1928年2月10日)4

4.外交部关于内外各债统由整理内外债委员会负责整理等照会(1929年1月18日)4

5.财政部债券褒奖条例施行细则四条(1929年1月30日)5

6.宋子文关于以盐款担保三项借款声明(1929年9月18日)6

7.行政院关于遴派专门人员会同研究旧交通部等经管之无确实担保内外债务密令(1930年8月7日)7

8.行政院关于确定整理外债方针训令(1934年5月25日)8

9.国防设计委员会抄送巩固对外信用利用外资等决议案密函(1934年9月18日)10

二、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的设立及其活动12

1.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国务会议同意外交委员会提用专款设立整理外债委员会公函稿(1929年1月7日)12

2.国民政府关于公布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章程致铁道部训令(1929年2月6日)12

3.财政部关于聘任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各项委员名单电稿(1929年10月10日)14

4.邹琳为整理内外债委员会改组问题致孔祥熙密电(1934年11月2日)14

5.国民政府文官处奉令改予特派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及委员长公函(1934年11月7日)15

6.财政部关于推举整理内外债委员会专门委员人选公函稿(1934年11月20日)15

7.行政院关于特派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长及委员训令(1936年3月6日)16

8.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历次会议录(1929年7月—1937年2月)17

(二)内债24

一、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24

1.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1927年5月13日)24

2.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条例(1927年5月13日)25

二、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26

1.财政部提议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案(1927年)26

2.财政部关于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通告(1927年)27

3.财政部关于修改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提案(1927年10月27日)28

4.财政部关于续发二五库券基金确实利息优厚望踊跃认购的布告(1927年10月29日)29

5.财政部为请劝募续发二五库券委员会委员亲往劝募函(1927年11月24日)30

6.国民政府修正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1928年1月11日)30

7.财政部关于劝募续发二五库券的布告(1928年1月12日)31

8.上海钱业公会请免予加募续发二五库券函(1928年2月13日)3

9.上海银行公会为不能应募续发二五库券致续发二五库券劝募委员会函(1928年2月16日)33

三、卷烟税国库券35

1.国民政府卷烟税国库券条例(1928年4月21日)35

2.国民政府卷烟税国库券基金保管条例(1928年4月30日)36

四、军需公债37

1.国民政府财政部军需公债条例(1928年4月28日)37

2.财政部关于办理军需公债及接济北伐军费情形致国民政府呈(1928年5月26日)39

五、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39

1.国民政府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条例(1928年6月9日)39

2.国民政府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基金保管条例(1928年)41

3.善后短期公债基金保管办法(1928年)42

六、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42

1.国民政府财政部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1928年6月27日)42

2.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保管基金条例(1928年7月2日)44

3.劝募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委员会简章(1928年7月13日)45

4.劝募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委员会关于1928年11月收款办法等致中国银行等公函稿(1928年11月19日)46

5.劝募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委员会请认募库券函稿(1928年)47

七、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48

1.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条例(1928年10月6日)48

八、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49

1.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条例(1928年10月31日)49

九、民国十八年赈灾公债50

1.国民政府民国十八年赈灾公债条例(1929年1月8日)50

十、民国十八年裁兵公债51

1.国民政府关于公布民国十八年裁兵公债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29年2月7日)51

2.财政部公布十八年裁兵公债发行简章令稿(1929年2月8日)53

十一、续发卷烟税库券55

1.财政部检送修正国民政府续发卷烟税库券条例请接洽办理公函(1929年5月14日)55

十二、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57

1.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条例(1929年5月15日)57

2.财政部公布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基金保管条例令(1929年6月1日)58

十三、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59

1.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条例(1929年5月30日)59

2.财政部关于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基金可与总税务司各银行接洽办理公函(1929年6月6日)61

3.上海市茶业分会关于无力应募十八年关税库券函(1929年7月11日)62

十四、民国十八年编遣库券62

1.宋子文为发行编遣库券七千万元致胡汉民函稿(1929年8月16日)62

2.张寿镛关于立法院审查编遣库券事致宋子文密电稿(1929年8月17日)63

3.国民政府关于公布民国十八年编遣库券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29年8月24日)63

4.财政部劝募债券委员会为已议决编遣库券劝募方法致财政部函稿(1929年9月3日)65

5.财政部劝募债券委员会请召集同业代为劝募编遣库券函稿(1929年9月11日)65

十五、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66

1.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条例(1929年11月18日)66

十六、民国十九年电气事业长、短期公债68

1.行政院为奉令公布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长、短期公债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29年12月26日)68

2.行政院为奉令公布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长短期公债条例部分修正条文致财政部训令(1935年3月28日)71

十七、民国十九年关税公债72

1.胡汉民关于议准关税公债条例并抄送整理财政意见书函(1930年1月20日)72

2.民国十九年关税公债条例(1930年1月20日)74

十八、民国十九年交通部电政公债75

1.国民政府关于颁布民国十九年交通部电政公债条例训令(1930年3月17日)75

十九、民国十九年卷烟税库券77

1.民国十九年卷烟税库券条例(1930年3月31日)77

二○、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78

1.行政院为奉令公布修正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30年10月11日)78

2.宋子文为请速解承募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款电(1930年9月12日)80

3.宋子文关于展期缴解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电稿(1930年10月16日)80

4.财政部检送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调换新券办法章程公函(1930年11月11日)81

二一、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83

1.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条例(1930年10月31日)83

2.上海市熟货同业公会为无力应募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函(1931年2月6日)84

二二、民国二十年卷烟税库券85

1.民国二十年卷烟税库券条例(1930年12月31日)85

二三、民国二十年江浙丝业公债86

1.民国二十年江浙丝业公债条例(1931年3月11日)86

2.财政实业两部关于江浙丝业公债支配问题训令(1931年8月12日)88

二四、民国二十年关税短期库券89

1.民国二十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1931年3月28日)89

二五、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90

1.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条例(1931年6月6日)90

二六、民国二十年四川善后公债91

1.国民政府公布民国二十年四川善后公债条例令(1931年7月25日)91

二七、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93

1.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条例(1931年7月29日)93

二八、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债94

1.国民政府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债条例(1931年9月12日)94

二九、民国二十年金融短期公债95

1.民国二十年金融短期公债条例(1931年10月16日)95

三○、1932年内债整理案96

1.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请打消挪用公债基金提议电(1932年1月13日)96

2.北平银行同业公会为力争保持内债基金不被挪用电(1932年1月14日)97

3.天津银行公会请维持基金到底该会愿为后盾电(1932年1月15日)97

4.中华民国内国公债库券持票人会为使公债基金不被挪用愿为后盾函(1932年1月15日)98

5.行政院决定维持公债信用并无停付本息电(1932年1月17日)98

6.行政院关于巩固债信已令财政部等切实办理并请筹借军政费用快邮代电(1932年1月21日)99

7.海关总税务司公署奉令按期拨付各种以关税担保的内债基金公函(1932年1月26日)100

8.财政部盐务稽核总所奉令按期如数拨付各种盐税债券基金公函(1932年1月26日)101

9.统税署奉令按期拨付各种卷烟及统税债券基金公函(1932年2月1日)101

10.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关于议决维持公债办法函(1932年2月25日)102

11.国民政府关于变更债券还本付息令(1932年2月24日)103

12.财政部为按新标准还付各项债券本息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2年2月27日)104

13.财政部关于各债券还本付息办法布告(1932年)105

14.财政部关于按期拨发内债基金致总税务司令(1932年)106

15.宋子文关于维持债信的宣言(1932年)107

16.持票人会关于内债的宣言(1932年)107

17.财政部关于各项公债库券1932年2月后还本办法等布告(1932年)110

18.财政部关于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条例已通过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快邮代电(1932年3月31日)110

19.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为移交余存基金公债凭证等函(1932年4月6日)118

20.财政部检送债券调换处章程及各项债券换票办法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函(1932年10月25日)118

三一、民国二十一年江浙丝业短期公债123

1.行政院抄发民国二十一年江浙丝业短期公债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32年10月8日)123

2.行政院抄发修正民国廿一年江浙丝业短期公债条例第十条致财政部训令(1933年6月24日)125

三二、民国二十二年爱国库券126

1.财政部为抄送民国二十二年爱国库券条例暨请办理基金公函(1933年3月7日)126

2.财政部税务署同意按月拨交民国二十二年爱国库券基金公函(1933年3月15日)127

三三、民国二十二年续发电气事业公债128

1.民国二十二年续发电气事业公债条例(1933年9月26日)128

三四、民国二十二年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130

1.民国二十二年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条例(1933年11月1日)130

2.财政部关于民国二十二年华北战区公债不用调换统一公债公函(1936年3月9日)131

三五、民国二十二年关税库券132

1.财政部为请保管民国二十二年关税库券基金等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3年10月23日)132

2.民国二十二年关税库券条例(1933年11月4日)133

三六、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库券134

1.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库券条例(1934年1月31日)134

2.财政部为请保管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库券基金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4年1月18日)135

三七、民国二十三年财政部与意庚款借款银团借款合同136

1.孔祥熙拟意庚款退款为担保向上海各银行借款并签订草合同提案稿(1934年1月)136

2.财政部关于用意国退还庚款向上海银行团借款与中央银行往来公函(1934年1—2月)138

3.意庚款借款银团检送银团章程及各项委员名单致财政部呈(1934年2月5日)140

三八、民国二十三年第一期铁路建设公债143

1.孔祥熙与顾孟余关于审核铁路建设公债条例来往函(1934年2月)143

2.行政院奉准核定铁路建设公债原则六项交立法院审议等训令(1934年3月13日)144

3.民国二十三年第一期铁路建设公债条例(1934年4月30日)145

三九、民国二十三年玉萍铁路公债147

1.财政部为请保管民国二十三年玉萍铁路公债基金公函(1934年6月2日)147

四○、民国二十三年六厘英金庚款公债149

1.孔祥熙关于商讨发行六厘英金公债与顾孟余往来笺函(1934年4月)149

2.民国二十三年六厘英金庚款公债条例(1934年5月28日)150

四一、民国二十四年俄退庚款凭证152

1.财政部发行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抵还借垫款致中央银行密函稿(1934年12月14日)152

2.财政部为按月拨付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基金致海关总税务司密令稿(1934年12月14日)153

3.财政部关于发行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致行政院密呈(1934年12月17日)154

4.行政院关于国民政府已核准发行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致财政部训令(1935年1月5日)156

四二、民国二十四年统税凭证157

1.财政部为发行统税国库证收回俄国退还庚款余额凭证致中央银行函(1935年2月16日)157

2.财政部为按月拨交统税国库证基金与税务署往来训令及呈(1935年2月)158

3.财政部拟定统税国库证预约券文字(1935年2月)159

4.财政部关于发行统税国库证以弥补1934年度收支不敷等情致行政院呈稿(1935年8月13日)159

5.行政院关于发行统税国库证已由国民政府核准备案致财政部密训令(1935年9月14日)163

6.中央银行关于用统一公债换偿统税凭证损失巨大请免掉换与财政部往来公函(1936年5月)163

四三、民国二十四年金融公债165

1.财政部检送二十四年金融公债条例并请接洽办理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5年4月11日)165

四四、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公债167

1.行政院奉准财政部发行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公债训令(1935年7月1日)167

2.公债司抄送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公债、条例等致钱币司函(1935年7月12日)168

四五、民国二十四年四川善后公债170

1.孔祥熙关于发行四川善后公债办法致蒋介石密电稿(1935年5月23日)170

2、孔祥熙关于发行四川善后公债提案(1935年5月28日)170

3.孔祥熙关于四川善后公债增加发行额提案稿(1935年6月4日)172

4.蒋介石、孔祥熙等为发行四川善后公债来往文电(1935年6—7月)173

5.公债司抄送民国二十四年四川善后公债条例等致钱币司函(1935年7月12日)184

四六、民国二十四年整理四川金融库券186

1.孔祥熙关于拟以中央所收川省统税及印花烟酒税为基金发行整理四川金融库券提案稿(1935年7月9日)186

2.孔祥熙拟以川省统税等为基金发行整理金融库券致刘湘电稿(1935年7月21日)187

3.财政部关于奉令颁发民国二十四年整理四川金融库券条例的训令(1935年7月29日)188

四七、民国二十四年电政公债190

1.财政、交通两部为送民国二十四年电政公债条例等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5年10月11日)190

四八、民国二十四年水灾工赈公债192

1.财政部抄发民国二十四年水灾工赈公债条例等训令(1935年11月18日)192

四九、第二期铁路建设公债193

1.第二期铁路建设公债条例(1936年1月30日)193

五○、民国二十五年短期国库凭证195

1.财政部请准发行短期国库凭证致行政院密呈(1936年1月21日)195

2.行政院关于国民政府核准发行短期国库凭证致财政部训令(1936年2月12日)196

3.财政部为短期国库凭证仍照原定期限拨付本息免换统一公债致中央银行函(1936年3月24日)196

4.财政部关于办理统一公债掉换短期国库证、统税凭证经过情形与行政院来往呈指令(1936年6—7月)197

五一、民国二十五年统一公债199

1.财政部颁发统一公债掉换日有债券办法布告(1936年2月16日)199

2.财政部关于颁发布告、民国二十五年统公债条例及持票人会宣言的训令(1936年2月17日)204

3.财政部关于发行统一公债具体实施办法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函(1936年2月17日)210

4.总税务司拟定统一公债发行后所有以前用关税担保公债拨付本息基金办法公函(1936年2月22日)212

5.中央银行抄送委托中交二行经付统一公债还本付息办法公函(1936年2月27日)213

6.财政部为延长统一公债换偿日期至1936年底止公函(1936年6月9日)214

7.财政部为延长统一公债换偿时间至1937年6月底止公函(1936年12月9日)215

五二、民国二十五年复兴公债216

1.财政部抄送复兴公债条例请查照办理致国债基金委员会公函(1936年2月29日)216

五三、第三期铁路建设公债218

1.财政部公债司抄送第三期铁路建设公债条例等致国库司函(1936年3月4日)218

五四、民国二十五年四川善后公债220

1.民国二十五年四川善后公债条例(1936年3月31日)220

五五、民国二十五年整理广东金融公债221

1.财政部抄送整理广东金融公债条例并请接洽办理公函(1936年9月25日)221

2.财政部税务署关于已按月拨交整理广东金融公债基金致国债基金委员会公函(1936年10月12日)223

五六、民国二十六年京赣铁路建设公债224

1.民国二十六年京赣铁路建设公债条例(1936年12月22日)224

五七、民国二十六年辟浚广东省港河工程美金公债225

1.民国二十六年辟浚广东省港河工程美金公债条例(1937年4月1日)225

五八、民国二十六年粤省铁路建设公债227

1.广东省政府为发行广东铁路建设公债与行政院财政部来往电(1937年1月)227

2.行政院秘书处关于广东铁路建设公债条例由财政铁道两部会同核办函(1937年2月13日)229

3.财政部为同意担任偿付广东铁路建设公债利息等致铁道部公函稿(1937年3月27日)229

4.民国二十六年广东省铁路建设公债条例(1937年5月1日)231

(三)外债(美棉麦借款)233

一、各方反对签定美棉麦借款233

1.上海中华棉业联合会陈述反对借用美棉理由代电(1932年3月25日)233

2.上海市商会为反对政府与美国签订美棉借款代电(1932年7月5日)234

3.上海市政府转呈请勿续借美麦免伤农村经济代电(1932年11月4日)235

4.全国商会联合会为拒绝订购第二批美麦代电(1932年11月19日)236

5.国民党西南执行部等反对续借美麦代电(1932年11月24日)237

6.上海棉花号业同业公会关于反对同美国签订棉麦借款代电(1933年26月17日)238

7.上海面粉业厂业同业公会等为请美棉麦借款免购面粉等呈(1933年6月19日)240

8.江苏全省农村协进会为反对政府同美国签订棉麦借款代电(1933年6月30日)241

9.上海市面粉厂业同业公会为贷借美麦请勿附带美粉致财政部呈(1933年11月26日)242

二、各方利用美棉麦借款建议案243

1.铁道部拟具关于棉麦借款用途意见稿(1933年7月21日)243

2.实业部转上海市商会吁请指拨美麦借款救济上海战区呈(1933年8月29日)245

3.天津各业工会救国联合会要求将美棉廉价贷与各厂代电(1933年9月2日)247

4.湖北监利县商会恳请美棉到沪时兼顾国棉销路代电(1933年9月22日)247

5.龙云请在棉麦借款内拨发一千二百万元以资救济电(1933年10月11日)248

6.铁道部关于拨付棉麦借款五百万元完成粤汉铁路致行政院提案稿(1934年3月31日)248

7.交通部转招商局呈请于棉麦借款中酌拨部份购置造船材料咨(1934年4月7日)249

8.财政部关于棉麦借款指定用途不可移拨咨稿(1934年4月19日)250

三、美棉麦借款经理与偿还情形251

1.财政部关于棉麦借款委托中央银行经理等致中央银行公函(1933年6月28日)251

2.税务署关于遵照办理棉麦借款案致财政部呈(1933年7月11日)251

3.财政部秘书处关于中央银行已设立机构经理棉麦借款致该部驻沪办事处函(1933年7月12日)252

4.中央银行经理美贷棉麦事务处关于棉麦借款购销情形报告(1934年3月23日)253

5.美贷棉麦事务处经理预计收入报告(1934年3月24日)257

6.席德懋关于整理内外债款及棉麦借款结存数致孔祥熙密电(1934年11月6日)259

7.中央银行经理美贷棉麦事务处抄送借款用途致公债司函(1935年2月21日)259

8.财政部公债司为抄送美麦借款及美棉麦借款偿付本息情形等致会计司函(1935年8月6日)260

9.中央银行美贷棉麦事务处关于经理美贷棉麦情形报告(1935年12月30日)272

10.海关总税务司公署关于用救灾附加税收入拨付美棉麦借款本息致关务署呈(1936年1月22日)297

11.海关总税务司公署关于美国进出口银行退还1936年6月美麦借款利息情形呈(1936年7月25日)300

(四)内外债整理概况304

一、各方要求偿还内外债304

1.四国银行团代表为盐税抵押外债偿还不能变更致宋子文公函(1928年6—8月)304

2.英日法使领与外交部为中国接收长芦等地盐务有碍偿付债务来往文件(1928年6—7月)308

3.中国、交通银行要求中央及地方从速偿还旧欠的提案(1928年7月2日)309

4.军事委员会转上海总商会呈将历次垫借款照原案拨还咨(1928年9月29日)311

5.交通部抄送旧欠内外债款表及整理旧债意见书公函(1930年7月26日)313

6.杨汝梅关于整理各国退还庚子赔款余额用途意见书(1931年12月7日)321

7.财政部为将归还垫款致中中交三行函稿(1937年6月29日)328

二、主计处、财政部等历年度债务费概算书333

1.主计处奉准中政会关于1934年度总概算决议并抄送债务费概算书致财政部函(1934年7月23日)333

2.财政部编制1935年度国家债务费岁出概算说明书(1935年3月9日)337

3.主计处关于核准财政部追加1936年度债务费岁出等致林森呈(1937年3月17日)350

4.财政部公债司抄送1936年及1937年债务岁费出追加概算说明书致会计处函(1937年6月7日)353

三、日本部分债务整理概况358

1.外交部关于整理日本债务应注意国民党对外政策之规定咨暨公债司签呈(1930年8—9月)358

2.驻日公使蒋作宾抄送日本对华债权者组合要求整理债务理由书呈(1934年2月14日)359

3.徐谟与须磨为日本提出整理债务事谈话记录(1934年3月19日)362

4.日本驻华使馆关于整理及解决日本债务担保照会(1934年4月7日)363

5.熊式辉为日本催偿借款询问如何清偿办法密电(1934年11月27日)366

6.熊式辉报告前向日本借款用途及偿付情形密电(1934年12月2日)366

7.行政院秘书处抄送交通部长朱家骅关于整理日本债务捷案致铁道部笺函(1934年12月13日)367

8.铁道部与日方关于胶济国库券还款案非正式谈判纪录(1936年3—6月)370

9.中政会秘书处关于议准财政部整理日本东业兴业株式会社等借款密函(1936年10月1日)371

10.中政会通过财政部整理汉口造纸厂所欠中日实业公司借款办法密函(1936年10月14日)373

四、内外债整理概况378

1.行政院关于英美义三国庚款缓付一年办理经过情形致财政部训令(1932年8月2日)378

2.孔祥熙关于整理内外债工作情形致国防委员会报告(1934年11月)379

3.铁道部关于国有铁路负债及商订整理办法经过情形报告(1935年)380

4.交通部电政司整理电政内外债款概况(1935年底)389

5.交通部电政司续整理电政内外债款概况(1935年底)395

6.铁道部整理各路债务概略(1935年12月)396

7.铁道部债务科编《整理铁路债务》(1937年6月底)405

8.1927—1936年国民政府内外债整理概况(1936年9月14日)408

9.公债司为报告1936年下半年工作情形致财政部秘书处函(1937年1月20日)422

10.财政部经管无确实担保内外债至1936年底止结欠本息数目表(1937年1月)424

11.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关于整理外债情形报告书(1937年2月10日)427

12.财政部公债司为送内外债及赔款数目表致秘书处函(1937年5月4日)446

(五)附录471

1.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会议记录(1927年12月24日—1932年4月5日)471

2.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保管各种库券公债总表(1927年5月1日—1930年11月1日)520

1994.06《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一编 财政经济(三)》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1994.06 江苏古籍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