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论 下》
作者 | 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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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 国立四川大学出版社 |
参考页数 | 502 |
出版时间 | 1944(求助前请核对) 目录预览 |
ISBN号 | 无 — 求助条款 |
PDF编号 | 816236158(仅供预览,未存储实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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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论1
第一编总则3
第一章法例及施行3
甲法例3
一土地之意义3
1水3
Ⅰ 依水所属法律关系之分类3
Ⅱ 依水地形态上之分类4
2陸4
Ⅰ 依陸所属法律关系之分类4
Ⅱ 依陸地形态上之分类5
3 天然富源5
二 土地之掌管权6
三 土地法之执行权7
乙施行7
一 土地法7
二 土地法施行法8
三 各省市地政施行程序大纲8
四 各省市单行法规之?整8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10
甲关于土地所有权之原理10
一土地所有权承认说10
1 占有说10
2 劳动说10
3 人格说11
4 自然经济说12
5 法定说12
二土地所有权否认说13
1 自然物说14
2 经济的地租说14
3 其他15
三 合理的土地所有?16
乙 现代关于土地所有权之各国立法趋势17
丙中国土地法关于土地所有权之立法例18
一土地公有19
1 土地公有原则之树立(否认土地所有权)19
2 土地公有之本质20
3如何使土地公有21
A 法定21
B 没收24
C 买收25
4公有土地使用权26
A 公地使用权之意义27
B 公地使用权人27
C 公地使用之方法30
D 农民使用土地之面积30
E 公地使用权之取得31
F 公地使用权之转让32
G 公地使用权之消灭32
二土地所有权之限制33
1 土地私有制度之续存33
2土地市有论34
Ⅰ 土地市有的实例35
Ⅱ 土地市有的理由36
Ⅲ 乌尔姆市之经验37
Ⅳ 土地买收之利益39
3农地农有论40
Ⅰ 自耕农制不劣於农地公有40
Ⅱ 中国大地主比较少41
4对于私有土地之所有面积之限制42
Ⅰ私有地面积之最高额限制立法42
A 中国立法例42
B 外国立法例44
Ⅱ私有地面积之最低额限制立法44
A 中国立法例44
B 外国立法例45
C 私有地面积最低额限制之非46
5对于私有土地所有权之移转等之限制46
Ⅰ 中国立法例47
Ⅱ外国立法例48
A 农地先买权或农地买卖许可制度48
B 土地世袭财产制度49
C 一子继承制度50
D家产制度51
子 北美合众国家产法52
丑 各州之家产法56
寅 加拿大之家产法60
卯 瑞士民法上关于家产之规定62
辰 法国家产法64
巳 德国家产法74
午 捷克之家产法76
未 家产制度批评76
丁 中国新士地制度78
第三章土地重划80
甲 土地重划之意义80
乙土地重划之要件80
一土地重划之实质的要件81
1 耕地重划之实质的要件81
2市地重划之实质的要件84
Ⅰ 市街地区划整理制度(市未建筑区重划制度)84
Ⅱ 地役的土地征收制度(市已建筑区重划制度)87
二土地重划之形式的要件89
1 主管地政机关89
2 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之协同89
丙 耕地、市地重划混合立法评议90
第四章土地测量95
甲 土地测量之必要95
乙 土地测量之意义95
丙 土地测量之执行96
第五章地政机关及土地裁判所97
甲 设立地政机关及土地裁判所之理由97
乙地政机关97
一中央地政机关98
1 设立地及隶属98
2 职责98
二地方地政机关98
1 省地政机关98
2 市、县地政机关99
3 职责99
丙土地裁判所99
一 中央土地裁判所99
二 地方土地裁判所100
三 组织及受理事件程序100
第二编土地登记101
绪说101
一土地登记调度与土地实体法101
二 各国土地登记制度之进展101
三现代各国土地登记立法例105
1 形式的效力主义105
2 公信主义105
3 对抗主义107
4 「托论斯」式土地登记制度108
四 中国土地登记立法115
第一章通则116
甲 土地登记之意义116
乙土记登记事项116
一 必要登记之「物」116
二 必要登记之「权利」117
三 必要登记之「变动」118
丙 土地登记之目的120
丁 土地登记之效力121
戊 实质审查及国家赔偿121
已 登记储金制度123
庚 土地权利登记之次序124
辛 主登记及附登记125
第二章登记簿册及登记地图126
甲 登记簿册之种别126
乙 登记地图之种别126
丙 登记簿之组织126
丁 簿册之制及保存131
戊 登记簿之公开132
第三章登记程序133
第一节通则133
甲声请登记133
一 聲请登记人133
二 聲请登记人应提出之文件137
三 地政机关对于聲请书应为之行为140
四 地政机关接收聲请书后之调查142
五 地政要关之实行登记142
六 登记完毕时之行为145
七 更正之登记146
乙嘱托登记147
一 因宫署或法定自治机关之拍卖或公卖处分之权利移转之登记嘱讬148
二 关于公有土地之权利之登记嘱讬148
三 宫署或法定自治机关自为权利人之土地权利之登记嘱讬149
第二节第一次土地登记程序149
一 声请人应提出之文件149
二 契据专员之审查及审查报告书之拟具150
三 地政据关之审查报告书之接受、公告及通知152
四 实行登记153
第三节所有权登记程序153
一 声请书内应记事项154
二 登记方法155
第四节所有权以外权利记程序156
一 地上权登记程序156
二 永佃权登记程序157
三 地役权登记程序158
三 地役权登记程序158
四 典权登记程序159
五 抵押权登记程序159
第五节涂销登记——涂销登记之特则161
一 涂销登记之声请人161
二 涂销登记声请应附具之文件161
三 所有权以外权利之登记之涂销161
附土地法施行法关于土地登记之其他规定163
一 所有权之一部移转163
二 视为已依土地法登记之情形164
三 预告登记164
四 异议登记165
五 租赁之登记165
六 外国人依条约租用之土地之登记166
第四章登记费167
甲 登记费之性质167
乙 登记费额167
第五章土地权利书状169
甲 土地权利书状之后发给169
乙 土地权利书状是之换给169
丙 土地权利书状之换给或补给169
第三编土地使用171
第一章通则171
甲 土地使用之意义171
乙 使用地之编定172
第二章市地173
第一节使用限制173
甲 市地使用限制之意义、方法及理由173
乙限制使用区174
一 意义174
二 沿革175
三各国市地限制使用区编定制度176
1 法兰克福尔特市177
2 狄塞尔杜尔福市178
3 阿拉墨达市181
4 阿特兰他市183
5 日本183
四中国立法例187
1 限制内容187
2 房屋建筑线188
丙 自由使用区190
丁 建筑物建造之禁止190
戊 空地建筑之促进192
己 「市设计」之意义193
庚 对于限制使用区制度之所感195
第二节房屋救济197
甲 绪说197
乙消极的方策206
一中国立法206
1 规定房屋标准租金206
2 对于房屋租赁担保金之限制207
3 对于收回房屋之限制207
4 对于定期租赁契约张终止之保护208
二德国立法208
1 房屋承租人保护令209
2 房屋缺乏救济令213
丙积极的方策216
一中国立法217
1 减免新筑房屋之税款217
2 建筑市民住宅217
二 英国立法——劳动者住屋供给法——217
三 德国之公设房屋制度222
丁 房租决定之标准及其方法228
戊 关于房屋租赁之特别审判机关之必要229
第三章农地233
第一节耕地租用233
甲耕地租用制度233
一 意义233
二 耕地租用制度之由来233
三 国家对于耕地租用应取之态度234
乙耕地租用规定纲要235
一 耕地租用契约之性质236
二 耕地租用契约之内容239
三 耕地租用之期限241
四 地租之标准246
五 承租人之耕作权之对抗力252
六 承租人转租之禁止254
七 耕地租用权之转让255
八 承租人之优先承买权256
九 承租人得请求征收耕地256
十 出租人行使留置权之禁止257
十一 定有期限租用耕地之契约之继续258
十二 不定期限租用耕地之契约之终止259
十三耕地特别改良费偿还要求权261
1 耕地特别改良费偿还要求权在耕地租用立法上之社会经济的根据261
2 耕地特别改良费价还要求权之法律关系263
丙各国耕地租用立法大势265
一 大战前各国耕地租用立法265
二 大战后各国耕地租用立法270
丁 耕地租用立法与农业合理化277
第二节荒地使用280
甲公有荒地之开垦使用280
一人民直接向地方政府请领荒地之开垦使用281
1 地政机关编定垦荒区281
2地方政府之招垦281
Ⅰ承垦人281
A农户282
子 中国土地法上之农户282
丑 苏联土地法上之农户282
B农业合作社289
子 中国土地法上之农业合作社289
丑 苏联土地法上之土地团体289
Ⅱ 承垦优条件297
Ⅲ 承垦公有荒地手续297
Ⅳ 承垦地之面积297
Ⅴ 开垦实施限及垦竣年限298
Ⅵ承垦人对于垦竣地之权利义务298
A 永佃权298
B 义务299
二农人从代垦人受垦竣地之分配使用300
1 地政机关僅准代垦人代垦荒地300
2代垦人招致农人分配垦竣地300
Ⅰ 招致农人(契约)301
Ⅱ 垦竣地分配契约之效力301
乙 私有荒地之开垦或耕作301
第四章土地重划程序303
甲地政机关应为之行为303
一 重划前之行为303
二 土地重划计划之实施304
三 重划后之行为305
乙 土地重划之时期309
丙 土地重划之效果309
第四编土地税311
第一章通则311
甲中国田赋史略311
一 分类311
二 田额与土地调查314
三 税率及收入317
乙土地税征税物件320
一 土地320
二 土地改良物320
丙 土地税之税源321
丁 土地税纳税人323
戊 土地税全部为地方税323
附 现行田赋机关及征实办法324
一现行田赋机关324
二 现行征实办法324
第二章地价之申报及估计329
甲申报地价329
一 申报地价之由来329
二 申报地价之适用范围330
乙估定地价330
一 估定地价之由来330
二 土地估价机关331
三土地估价方法333
1 地价区之划分333
2 地价分区图之制定及公布333
3 标准地价之求得333
4 估定地价之决定333
第三章改良物价值之估计336
甲 土地改良物价值与土地价值分别估计336
乙建筑改良物价值之估计方法——建筑改良物之估定价值之决定337
丙 农作改良物价值之估计方法——农作改良物之估定价值之决定338
第四章地价册340
甲 地价册之意义、编定及册数340
乙 地价册应记事项340
第五章税地区别343
甲 税地区别之理由343
乙 税地六种343
第六章土地税征收345
甲地价税345
一 地价税之意义345
二 地价税之性质345
三 地价税之征税物件347
四 地价税之税源348
五 地价税之税率348
六 地价税之征收方法349
七英国的办法350
1 征税额估价之方法350
2 估价机关352
3 会计士之监查354
八 美国的土地税355
乙土地增值税356
一 土地增值稅之意义(法律的意义)356
二 土地增值税之性质357
三 土地增值科名之论据358
四土地增值税之沿革362
1 德国土地增值税之发达362
2 英国土地增值税之消长364
3 其他诸国365
五土地增值税之徵收方法366
1 土地增益之实数额之算法——土地增值之标准——366
2 征税时期367
3 土地增值税之税率368
六 土地增值税为地方税?抑应为国税?372
七 土地增值税之转嫁问题373
第七章改良物征税378
一 改良物轻税之原则378
二 征税的改良物及不征税的改良物378
三 改良物税征收程序379
四 改良物税全部为地方税379
第八章欠税380
一 欠税之意义380
二 地价税之欠税380
三 土地增值税之欠税381
四 改良物税之欠税382
第九章土地税之减免383
一 基于公益之减免税土地383
二 基于灾难或调剂社会经济状况之减免税土地384
第十章不在地主税385
一 地主不在之意义385
二 地主不在之原因386
三 地主不在之影响386
四 地主不在之消灭策387
五土地法关于不在地主税之规定388
1 不在地主之定义388
2 不在地主税征收法389
3 不在地主税之目的389
第五编土地征收391
第一章通则391
甲 土地征收之意义391
乙 土地征收立法之起源及发达394
丙 适合土地征收之公共事业399
丁土地征收之当事人及标的物403
一地征收之当事人403
1 需用土地人(土地征收请求权人)403
2 土地所有权人及土地他项权利人404
二土地征收之标之物406
1 私有土地406
2 土地定着物407
戊兴办事业之许可409
一 事业许可之意义409
二 事业许可之性质409
三 事业许可这机关410
已 征收土地之声请410
庚附带征收、区段征收及残余都分征收411
一 附带征收411
二 区段征收412
三 残余部分征收414
辛原土地所有权人之土地买回权415
一 买回权行使之要件及方法415
二 买回权之性质及效力417
壬 需用土地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之协订——土地征收程序上之协订417
第二章征收准备424
甲征收土地之声请424
一 声请之条件424
二 声请时应具之书类425
乙声请之核准及令知427
一 核准427
二 令知428
第三章征收程序429
甲核准征收土地案之公告及通知429
一 公告及通知之方法429
二 公告及通知之内容429
三 公告及通知手续应放在征收核准之前乎?430
乙公告后之被征收土地431
一 被征收土地应有之负担之确定431
二 被征收土地上定着物增加之禁止或停止432
三 被征收土地内之察勘或测量433
四 被征收土地之征收完毕434
第四章补偿地价435
甲 总说435
乙土地征收补偿之论据及性质436
一 土地征收补偿之论据436
二 土地征收补偿之法律的性质436
丙土地征收补偿之范域440
一对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之补偿442
1 土地本身之客观的价格之補价442
2 土地定着物之客观的价格之補价445
3 其他補偿费额446
二 对于土地他项权利人之补偿453
第五章迁移费458
甲迁移费之类别458
一 定着物之迁移费458
二 坟墓之迁移费459
三 住居人或工作人之迁侈费459
乙 受领迁移费人之义务460
第六章诉愿与公断460
甲 诉愿460
乙 公断461
第七章 罚则463
附注465
附录479
一公有土地处理规则479
二 城市公有土地清理规则480
三 战时农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481
四 田赋征实通则482
五 地价申报办法大钢484
六 非常时期地价申报条例486
七 战时征收土地税条例488
法条引索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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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相关资料
-
- 工商管理一瞥
- 1943 商务印书馆
-
- 中国土地法论 上
- 1944 国立四川大学出版社
-
- 中华民国土地法
- 1931 法政学社
-
- 土地法暨土地法施行法
- 1946 地政署
-
- 土地法释义 下
- 1937 法学编译社
-
- 土地法 下
- 1936 朝阳学院
-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1947
-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1947 华北新华书店
-
- 中国土地法论
- 1933
-
- 土地登记理论与方法 下
- 1998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1948 渤海新华书店
-
- 当代中国土地管理 下
- 1998 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
- 土地法概论
- 1989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
- 土地法规要论
- 1995 大日出版社
-
- 中国土地问题 下
- 1936 商务印书馆
提示:百度云已更名为百度网盘(百度盘),天翼云盘、微盘下载地址……暂未提供。➥ PDF文字可复制化或转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