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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抗日战争时期1

陆军新编第四军第四支队政治部布告(1939年1月)1

抗日民主政府一年来施政工作总报告——邓子恢在津浦路东临时参议会上的报告(节录)(1941年1月14日)2

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新四军负责同志在盐城第二届参议会上演说(节录)(1941年6月3日)12

对曾××与杨××拐逃公款案的检讨(1941年10月16日) 石磊13

淮北苏皖边区的财经工作(1941年11月16日) 廖原16

淮北苏皖边区财经工作总结——雷明在边区第一次财经会议上的报告大纲(节录)(1941年11月16日)25

淮北苏皖边区第一次财经会议决议案(节录)(1941年11月16日)36

淮南路东区党委关于根据地建立以来的总报告(节录)(1941年12月25日)38

华中财委财政经济政策草案(节录)(1942年2月)41

宿东办事处整顿财政经济制度决议案(1942年3月)48

加强财政观念(1942年5月1日) 童汉章50

检查武××等贪污问题的经过(1942年5月1日) 周光春53

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官草契纸章程摘要(1942年7月)56

淮北苏皖边区三年来的政府工作——刘瑞龙在淮北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的报告(节录)(1942年10月)57

津浦路西各县联防办事处通令——棉花报税准予出口(1942年12月18日)61

津浦路西第二税检局训令——关于招待客饭的规定(1942年12月30日)62

党的政策讲授提纲(1942年)63

津浦路西各县联防办事处税率表(1943年1月10日)67

附:进出口税税率表68

营业税税则表81

牙帖税税则表84

契税税则表85

屠宰税税则表86

牲畜税税则表86

淮南津浦路西各县政府各税检局处理没收罚款及提奖暂行办法(1943年1月10日)88

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关于加强今后财经工作的指示(1943年3月30日)90

淮北苏皖边区第二届财政会议决议(节录)(1943年11月4日)93

皖中营业税征收条例(1944年1月1日)97

皖中行署财经处叶处长谈开征营业税的意义(1944年1月29日)100

淮北苏皖边区财政科长联席会议决议(1944年2月19日)102

淮北苏皖边区行署买契章程摘要(1944年7月9日)104

淮南津浦路西专员公署税率表(1944年12月25日)105

进一步巩固团结建设淮北根据地——刘瑞龙在淮北党政军民各界人士联席会议上的发言(节录)(1944年12月29日)117

皖江行署起征杜活买卖契税(1945年5月10日)122

华中解放区的工商业(1945年5月1日) 陈穆123

皖江地区验契暂行条例129

(1945年5月25日)129

华中财经会议关于各地区物资过境补税问题的决定(1945年5月25日)130

华中解放区贸易管理概述(1945年7月1日) 陈穆132

皖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训令——修改进出口税税率表(1945年7月20日)136

华中财经会议关于统一华中盐务管理的决定(1945年10月10日)183

解放战争时期183

华中财经会议关于目前贸易管理及进出口货物征税工作的决定(1945年10月10日)184

中共华中工委关于统一苏中苏北及淮南淮北路东分区财政收支的决定(节录)(1945年10月)186

苏皖边区政府布告——颁布《苏皖边区营业税暂行章程》(1945年12月)188

苏皖边区政府货管总局关于开征今年秋冬两季营业税问题的指示(1945年12月)189

苏皖边区政府进出口及转口货物征税暂行章程(草案)(1945年12月)192

苏皖边区政府进出口货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1945年12月)195

苏皖边区政府产销税征收暂行条例(草案)(1945年12月)198

苏皖边区货物内销管理暂行办法(草案)(1945年12月)199

苏皖边区货管总局没收物品及罚金处理提奖办法(1945年12月)202

苏皖边区货管总局进口货物分运办法(1945年12月)204

苏皖边区货管总局保证金解缴办法(1945年12月)205

苏皖边区政府通令——关于盐税征收的规定(1946年1月4日)206

苏皖边区政府货管总局暨各专署货管局长名单(1946年1月17日)207

关于征收营业税问题(1946年12月12日) 谢祝珂208

论我们的税收政策(1946年6月) 李人俊211

苏皖边区政府修正苏皖边区营业税暂行征收章程(1946年6月)221

淮北党政军委员会关于克服今后财政经济困难的决定(1947年3月10日)227

豫皖苏边区第三专署第三次财政扩大会议决议案(节录)(1947年9月3日)229

豫皖苏边区党委、行委会关于边区财经会议决议的通知(1947年9月20日)230

豫皖苏边区六 地委 专署 关于目前财粮工作的决定(节录)(1948年3月18日)236

建议开征商人营业税(1948年3月26日) 王久敬238

苏皖边区第七专员公署训令——附发地委扩大会议关于财政问题的决议案(节录)(1948年3月28日)240

皖西第三专署关于保护工商业政策的布告(1948年3月)242

豫皖苏边区新区征税暂行条例(1948年3月)243

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通令——关于建立财粮、工商、银行机构问题(1948年4月15日)247

豫皖苏边区的税收工作——一九四八年五月七日行署工商局长何幼琦在财经会议上的发言(节录)248

豫皖苏边区党委关于工商银行部门组织与领导问题的决定(1948年5月10日)251

豫皖苏边区贸易暂行条例(1948年5月)253

豫皖苏边区间接税征收暂行条例(1948年5月)255

豫皖苏边区烟税征收暂行办法(1948年5月)256

豫皖苏边区酒税征收暂行办法(1948年5月)257

豫皖苏边区外汇管理办法(1948年5月)258

豫皖苏工商三分局 中州农民银行三分行 关于目前工商银行工作的决定(节录)(1948年6月1日)260

豫皖苏边区工商管理第三分局通令——切实开放麦子出口(1948年6月29日)273

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准予粮食管理报税出口(1948年7月6日)274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对走私漏税没收处罚的规定(1948年7月26日)279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颁布没收处罚提奖暂行条例(1948年7月26日)280

对今后财经任务的说明——刘瑞龙在豫皖苏边区土地会议上的发言(节录)(1948年7月)282

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关于整顿牙行的规定293

(1948年8月4日)293

灵璧县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1948年8月15日)297

豫皖苏边区工商三分局第三次局长经理联席会议总结(节录)(1948年8月24日)300

无为县1948年4—7月分税收收支情况(1948年8月)303

界首市工商工作总结(税收部份) (1948年8月)304

江淮三地委第一次委员会关于今后财政工作的决定(节录)(1948年9月4日)311

豫皖苏边区工商局1948年上半年度税收统计表(1948年9月6日)314

豫皖苏边区征粮工作、货币斗争与生产工作——刘瑞龙在行署财经会议上的发言(节录)(1948年9月)316

江淮三分区现状与急需解决问题的报告(节录)(1948年9月)319

皖西第二专署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1848年10月1日)321

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禁止外来香烟进口(1948年10月11日)324

豫皖苏三地委决定今后工商工作的方针与任务(节录)(1948年10月21日)325

豫皖苏边区第三专员公署训令——加强工商事务所机构(1948年10月21日)328

豫皖苏边区行署对工商组织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1948年10月26日)330

江淮第二次财经会议总结(节录)(1948年10月28日)332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暂时停征油坊及土制纸烟产销税(1948年10月)337

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布告——开征工商业营业税(1948年10月)338

豫皖苏中央分局城市工作会议记录(节录)(1948年11月5日)342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对外来土造烟征税的规定(1948年11月12日)345

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修改进出口税税额(1948年11月15日)346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修改进出口税额表(11948年11月16日)348

于一川同志在皖西财经干部会议上的总结提纲(节录)(1948年11月23日)350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纠正产销税征管工作中重花轻票的偏向(1948年11月24日)354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调整进出口税和产销税税额(1948年11月25日)355

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批转第三次税务科长会议决议(1948年11月27日)357

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布告——制定税务违章漏税处理办法(1948年11月)366

豫皖苏边区工商管理局通令——关于友邻解放区出入口货物征税问题(1948年12月10日)369

太湖县税收工作总结报告(1948年12月11日)369

江淮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训令——如何增加税收与调整税干(1948年12月27日)371

豫皖苏边区出入口税征收暂行条例(1948年)372

江淮第四专员公署1948年4—12月分收入统计表(1948年)378

泾旌太货管局临时规定纳税股本价目表(1948年)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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