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各国政府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关系到国家稳定。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之中,住房福利化也开始向住房市场化、商品化转变。在住房商品化改革的过程中,我国于1998年正式确立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作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与变化的过程,大体可分为酝酿及初步形成、快速发展、反思与调整三个阶段。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变迁有其内在原因,其发展主要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和部分民众四个方面、三组关系的博弈,具体如下:第一组博弈关系是中央政府的意愿供给与地方政府的实际供给。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最终执行者是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也是管理地方事务的独立主体,其利益诉求与中央政府并不完全一致。这种差别导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过程中,会根据自身利益对政策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违背最初的政策意图。 第二组博弈关系是地方政府的政策目标与开发企业的利润目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与建设涉及到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双方的利益,政府和开发企业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委托一代理关系。在该代理关系中,政府的政策目标与开发企业的利润目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地方政府与开发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博弈,削弱了政策的预期效果,导致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与初期目标产生较大偏差。 第三组博弈关系是地方政府的保障动机与部分民众的投资动机。政府基于保障目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普通民众更关注的是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价,会展开对这一稀缺资源的争夺,往往是掌握较多资源、而不是最需要的人群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存在骗购、超标购买和投机等有损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公正性的行为,从而导致政府的保障目标与社会公平性缺失的矛盾。为此,政府势必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和部分民众之间的矛盾关系共同影响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发展与演进,也解释了这一政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政府的本意是希望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克服市场失灵,但却未能有效克服政府失灵,使这一政策备受争议。 《我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效果评估与发展前景研究》将基于以上分析,尝试着对我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发展前景进行探讨,并对其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从而为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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