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国家股东的视角,在全面梳理国家持股商业银行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世界主要国家政府持股商业银行的模式经验,即财政部持股管理模式(法国、德国、日本等)、控股公司持股管理模式(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混合持股管理模式(芬兰、新西兰等),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我国国家股东(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的法律定位、主要经验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行了分析。首先,论述了国有商业银行国家股东政策的基本原则-”四个坚持”,即坚持做好”积极股东”(实现服务国家战略、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金融机构科学发展的平衡,积极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有效发挥机构救助职责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市场化方式(坚持”有进有退、有增有减”原则,建立动态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坚持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其次,提出了国家股东政策的行权方式,主要包括:优化国家股东的持股战略(优化股权结构、有序开展国有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完善专职派出董事制度;完善市场化方式履职行权(坚持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机制、开展综合评估与发送两函、强化事前沟通机制、加强调研等)、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化股东知情权等。最后,重点论述了国家股东在国有商业银行战略、资本、风险、分红等方面管理的主要举措,以期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管理水平。一是加大对国家战略支持力度,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轻资本化、综合化、国际化、信息化战略转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二是树立资本管理理念,制定资本规划,完善经济资本管理,探索资本补充渠道;三是树立金融安全的理念,健全风险偏好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重点风险;四是建立一套符合市场要求、公平一致、动态调整的利润分配机制,逐步降低现金分红比率,提升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内源补充资本的效力,缓解资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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