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部分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和忽略风险水平》
枯水期R总为4.043×10-5,丰水期的R总为4.187×10-5,丰水期与枯水期的RC、Rn、R总相近。水质总R总为4.113×10-5,(范围3.906×10-5~9.457×10-5)见表6。表7[9]列出部分机构推荐的对社会公众最大可接受风险,可见深圳市龙岗区水质健康风险值大于瑞典、英国、荷兰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接近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小于US EPA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
图表编号 | XD009996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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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王荀、李斌、刘俩燕、杨敏、邹宇量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大学健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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