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2017年产妇年龄构成比[例(%)]》
高龄产妇构成比:政策实施后两年(14.33%)较前两年(10.30%)增加39.13%。产妇不同年龄组在各年度间构成比变化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小于20岁年龄组产妇构成比逐年下降;高龄产妇构成比呈总体上升趋势。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806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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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李琳、杨海云、李云霞、李震、李继红、秦茂华、杨奕梅、苏虹、郭芳、赵嫣娟、徐敏 |
绘制单位 |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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