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手足口病患儿治疗前基本情况比较》
回顾性分析我院2016年1月~2017年12月收治的600例手足口病患儿的临床资料,以2016年1~12月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300例手足口病患儿为对照组,以2017年1~12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300例手足口病患儿为实验组,实验组给予临床路径治疗模式,对照组给予传统的治疗模式。纳入标准:(1)入院第一诊断均符合我国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手足口病的诊断标准[7]。(2)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用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3)知情同意者。排除标准:(1)重症或危重型手足口病;(2)住院时间小于24 h。退出临床路径标准:(1)治疗过程中病情进一步进展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需要转科或者转院治疗。(2)超出规定的临床路径最长天数。两组患儿在性别、年龄、病程、症状、实验室检查等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图表编号 | XD009801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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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刘鲁闽、李鑫、袁华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医院感染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医院感染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