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有效情况比较[n(%)]》
观察硝酸甘油使用量、每周心绞痛发作次数、心前区疼痛及胸闷症状,评估其治疗有效情况。评价标准[4]:(1)无效:心绞痛症状加重;(2)有效:每周心绞痛次数减少50%~79%,硝酸甘油使用量减少,症状减轻;(3)显效:每周心绞痛次数减少90%以上,胸闷等症状消失,心电图恢复正常。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781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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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张丽、才晶 |
绘制单位 |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心内一科、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心内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