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压缩空气泡沫隔热防护有效保护时间》
在火场中,用压缩空气泡沫的隔热防护性能保护未燃物时,应有一个失效温度。由于在100℃时,压缩空气泡沫基本消失殆尽,其对物体表面的保护作用随即消失,故将物体表面温度达100℃所对应的时间定义为压缩空气泡沫隔热防护的有效保护时间。表2为7种工况下压缩空气泡沫隔热防护可能的有效保护时间,其中最大保护时间为824 s。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每间隔824 s向垂直表面喷射一次泡沫。
图表编号 | XD00964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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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高阳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