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质检测结果:富平石川河的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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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石川河的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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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河以西黄土塬区及塬前地带,水矿化度<1 g·L-1(曹石榴,2018),一级阶地1~2 g·L-1,局部>2.0 g·L-1;石川河以东矿化度为1.5~3.0 g·L-1,在一级阶地东南部,矿化度>3g·L-1(丁开亮,2009)。通过分析水质测定数值,运用物理、生物等技术对河道水质进行治理,区域内河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孙剑虹,2018) 。土体检测时,考虑地形条件差异及土壤空间分布特点,沿富平石川河两岸,选定典型采样区域,野外实地考察时定采样点,在每个采样点分别采集0~20 cm的土壤样品约1 kg。采集后的样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无特殊气味和灰尘污染的室内自然风干,剔除石块、枯枝落叶、动植物残体等杂物。速效钾含量采用NH4OAc浸提,火焰光度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5);有效磷含量采用NaHCO3浸提,钼锑抗比色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4);全氮含量采用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2);有机质含量采用重铬酸钾容量法(外加热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6);土壤粒度分析采用激光衍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每个样品重复测定3次,取平均值,测定结果如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