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探讨手术室护士对剖宫产产妇实施心理护理的临床价值》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探讨手术室护士对剖宫产产妇实施心理护理的临床价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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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手术室护士对剖宫产产妇实施心理护理的临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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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6年12月—2017年12月于本院进行剖宫产手术的初产妇共300例作为研究对象,依据随机数表法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每组各150例。观察组年龄21~33岁,对照组年龄22~35岁。纳入标准:单胎,初产;孕周37~42周;符合剖宫产术指征[4];意识清醒自愿参与本研究。排除标准:合并严重脏器病变患者;存在腹部手术史;中枢系统障碍或精神病史患者。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具有可比性。所有产妇均签属知情同意书,且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