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文本部分医案说理规则检验》
以上分析,检验了提取规则的生效性。这些规则反复体现于文本的医学论辩中,并可为归纳法所发现和证实,详见表1。(囿于篇幅,完整的医案规则检验,可参阅笔者的相关研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某一医案说理中,不一定会出现所有的规则,且规则的出现次序可能发生改变或者跳跃。考虑到文化及其各组成要素的不断变化,论证所需使用的语言,及其判断规则合理性的准则,也是相应地随之变动,不能一概而论。因此,这些医案呈现的思维方式和说理规则,在现代医学看来可能是无效的,但是在北宋初期的传统中医语境下,确实为医家和大众所普遍接受。钱乙据此和多方进行辩论,他医和患者家庭做出相应的医理回应,都是基于这些共同的规则,以使得说理活动顺利进行。
图表编号 | XD009120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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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李文巧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