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 m场所的计算排烟量(×104m3/h)》
注:1、建筑空间净高大于9.0 m,按9.0 m取值;2、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厚度应大于房间净高度的20%;自然排烟窗(口)面积=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当采用定开窗时,其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可按侧窗口部风速的1.4倍计算。
对于候车室,为高大空间,建筑结构标高为18m,吊顶高度为9 m,吊顶开孔率为吊顶净面积的30%,根据《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的规定,公共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边长应符合表3的规定;空间净高大于6 m场所的自然排烟量及自然排烟侧窗(口)部风速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9119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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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7 |
作者 | 朱明明 |
绘制单位 |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