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边长最大允许长度》
注: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走道宽度不大于2.5 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度不应大于60 m。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不设置挡烟设施。
对于候车室,为高大空间,建筑结构标高为18m,吊顶高度为9 m,吊顶开孔率为吊顶净面积的30%,根据《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的规定,公共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边长应符合表3的规定;空间净高大于6 m场所的自然排烟量及自然排烟侧窗(口)部风速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9119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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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7 |
作者 | 朱明明 |
绘制单位 |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