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我国保险集团公司财险子公司治理评价分指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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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治理指数模型构建、测算与评价——以财险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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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家保险集团下的财险子公司样本中,国有集团公司包括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集团、中华联合集团、阳光集团,其旗下的财险子公司治理指数评级分别为PICGIⅠ级、Ⅳ级、Ⅲ级、Ⅳ级、Ⅴ级;民营保险集团包括平安集团、太平洋集团、华泰、安邦,旗下的财险子公司治理指数评级分别为PICGIⅢ级、Ⅳ级、Ⅳ级、Ⅵ级。除人保财险公司治理水平较高,指数在PICGIⅠ级之外,其他保险集团下财险子公司的治理水平普遍不高,指数最低的安邦财险治理等级仅为PICGIⅥ级。同时保险集团下的财险子公司在董事会成员的设立、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设立等普遍存在不合规的现象,说明保险集团下的财险子公司治理水平与其他非保险集团下的财险公司相比,没有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