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南通市职工医保终末期肾病签约患者费用报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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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15—2018年终末期肾病单病种付费实施现状研究》
(元,%)
职工参保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需与一家医院签订定点门诊服务合约,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透析治疗专项费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并自付600元后,发生的专项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进行支付,见表1。同时,一个年度内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负担的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补偿,0-5万元(含)报50%,5万-10万(含)报60%。
图表编号 | XD009041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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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李晓娜、顾锦旭、吴萍、徐萍 |
绘制单位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办、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办、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办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