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安镇2010~2015年能源消费情况》
根据《印发东莞市“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43号),长安镇“十二五”期末单位GDP能耗0.29吨标准煤/万元,“十二五”累计下降20%,年均下降率4.36%。2015年,长安镇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110.54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276吨标准煤/万元,相对2010年(按2010年不变价为0.369吨标准煤)累计下降25.04%,年均下降率4.4%,超额完成东莞市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长安镇2010年~2015年能源消费情况表如表2所示。长安镇2011年~201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及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007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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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陈浩强、陈文龙、李阳苹、张科慰 |
绘制单位 |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工业信息科技局、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工业信息科技局、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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