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一次药后对黄曲条跳甲的防治效果》
注:表中同列无相同大、小写字母分别表示不存在极显著、显著性差异,下同。
试验结果(表1),第一次药后1~7 d,各处理对黄曲条跳甲均有一定的控制效果。第一次药后1 d,各处理区虫情指数少量上升,防效无显著差异;药后3 d,空白对照区虫情指数上升快,综合防控区和药剂处理区防效45.7%~46.7%,各处理差异不显著;药后7 d,啶虫·哒螨灵处理区防效最佳,为78.8%,显著优于其他处理,综合防治区和鱼藤酮处理区防效分别为61.6%、51.2%,对黄曲条跳甲有较好的控制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895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2.28 |
作者 | 李罕琼、黄耀亮、许永超、李根、邹恒 |
绘制单位 | 浙江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浙江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浙江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浙江宜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