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6—2018年日本死刑判决与死刑执行人数统计[5]》
现行日本刑法典中规定死刑为法定刑的犯罪,共18种。日本刑法典中共规定12种:分别为内乱罪(第77条第1项,仅首谋者规定判处死刑)、外患诱致罪(第81条,现行日本刑法中法定刑仅为死刑的犯罪)、外患援助罪(第82条)、现住建造物等放火罪(第108条,判例上通常为产生死亡结果)、激发物破裂罪(第117条,判例上通常为产生死亡结果)、现住建造物等侵害罪(第119条,判例上通常为产生死亡结果)、汽车颠覆等致死罪(第126条第3项)、往来危险导致汽车颠覆等致死罪(第127条、第126条第3项)、水道毒物等混入致死罪(第146条后段)、杀人罪(第199条)、强盗致死罪·强盗杀人罪(第240条后段)、强盗·强制性交等致死罪(第241条第3项)。特别刑法中规定6种:爆炸物使用罪(《爆炸物取缔罚则》第1条)、航空机坠落等致死罪(《航空危险发生行为处罚相关法律》第2条)、杀害人质罪(人质强要行为处罚相关法律》第4条)、决斗杀人罪(《决斗罪》第3条)、有组织杀人罪(《有组织犯罪处罚及犯罪收益规制等相关法律》第3条第1项、第3号第2项)。关于日本死刑实际执行现状,2018年日本的死刑执行数为15件,创下了2008年以来最多的纪录。[4]另外,死刑判决被告知人数为4人,这个数字与前年基本相同,比10年前低88%(具体参照表1)。2006—2018年,日本死刑判决人数与执行人数呈现下降趋势,但每年仍有个位数的死刑执行与死刑判决。
图表编号 | XD008815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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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30 |
作者 | 鲁冰婉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