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烧伤部位烟花爆竹伤患者烧伤深度比较[例(%)]》
94例烟花爆竹伤患者中,有50例(53.2%)患者的主要受伤部位为头面颈区域,5例(5.3%)位于前后躯干,17例(18.1%)在四肢(非末端),22例在手足(23.4%)。不同烧伤部位患者的烧伤深度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32.355,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8798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周雪情、谢卫国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普外科、武汉市第三医院暨武汉大学附属同仁医院烧伤研究所、武汉市第三医院暨武汉大学附属同仁医院烧伤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