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主症改善例数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治疗组食欲、食量改善例数均明显多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嗳腐改善例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751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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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袁洋、陈光明、李志武、杨丽霞、徐玲、马海龙 |
绘制单位 |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盐城市中医院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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