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升麻素苷加样回收率试验》
注:取样量均为2 m L,样品中量均为0.74 mg。
取9份标准汤剂(标本号FF-8)供试品溶液2 m L(已知该批供试品溶液中含升麻素苷0.37 g·L-1,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0.26 g·L-1),在每3份中分别加入390,780,1 170μL的升麻素苷对照品溶液(1 g·L-1)和280,560,840μL的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对照品溶液(1 g·L-1),混匀,按2.4项下方法制备,进样2μL,记录升麻素苷和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峰面积并计算其含量,结果表明,该方法适用于升麻素苷和5-O-甲基维斯阿米醇苷的含量测定。见表3,4。
图表编号 | XD008627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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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曹文正、苏文龙、李涵阳、俞月婷、苏鑫鑫、夏赫成、高红梅 |
绘制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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