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2018年自治区和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达标率》
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简称伊犁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简称昌吉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的通知》中规定,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基本配置参考品目必备设备73台,地州(市)级必备设备46台。新疆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设备平均配置达标率逐年升高,2016—2018年(截至2018年6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平均配置达标率分别为49.53%,55.29%和65.20%。2017年,配置达标率在国家要求的75%以上的仅有克拉玛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6月,配置达标率在国家要求的75%以上的已有博州、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和乌鲁木齐市共4个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2018年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勒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吐鲁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其实验室设备配置情况显著改善,见表1。部分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配置情况与上年度相比有减少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设备老化、报废等。
图表编号 | XD008571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胡晓琴、马龙 |
绘制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